正挽住他臂彎的人。
黎念看著如今安銘臣和左迎一副郎有情妾有意的模樣,心中默默地想,以前她惱火了撲上去咬他耳朵的時候都需要踮腳尖,如今這位穿上高跟鞋還不及他耳垂的女星平時是不是還需要被幫忙抱起才能夠到這位真命天子的下巴?
黎念形單影隻,安銘臣和左迎又濃情蜜意,這麼經典的照片自然躲不過在場記者們的瘋狂追拍。
黎念在四十分鐘後終於逮到了空閒離開,她從洗手間出來沒有直接回去,而是拐進了一邊的側廳內,她被那些閃光燈晃花了眼,需要花費些時間好好醞釀一下情緒和笑容。
她站在一幅油畫前不動,嘗試轉移注意力平復心情。也不知站了多久,直到覺得累,向後退了一步,未留想膝蓋竟磕在了桌角,疼得她禁不住彎下腰,沒想到高跟鞋卻不肯配合地崴了腳,讓她踉蹌著後退,幾欲摔倒,就在手揮舞亂抓的時候,一隻手臂穩穩地扶住了她。
其實在同一時候,她本已經及時撐住了地面,所以也並不算是他幫了她。黎念在心中暗暗地計較。
可又不能否認,每次在她光彩照人又明豔動人的時候,安銘臣並不常看到,卻總在她不小心出糗的時候,他總是離奇得近乎莫名其妙地站在了她身後。這麼詭異,這麼蹊蹺,偏偏以前是,現在還是。
黎念迅速抽了手,並低聲道了謝。然後整理了一下衣服,攏了攏頭髮,這期間安銘臣一直默不作聲地看著她。等她實在找不到什麼事情做了,有點窘迫了之後,他才低沉開口:“前幾天林子昭找了你?”
“不是找,是正好碰到。”黎念心中有些惱恨,怪不得說林子昭嘴巴不嚴,果然是“名不虛傳”。如果他還把她離去的那一幕說給安銘臣聽,那她都想直接去撞牆了。
她抬起頭,正要組織措辭好好掩飾一下,突然停住。她視線的正對處,可以看到對方襯衫衣領已經被扯開一粒紐扣,而原本乾淨挺括的稜角處儼然一枚淡淡的卻依舊可以辨別出粉紅顏色的唇形印。
黎念刷地冷了臉。他們捱得近,衣袖近乎相貼,她都還可以聞到某種算是熟悉同時又不喜歡的女用香水味道,甚至掩蓋過了某種固有的清香氣,黎念咬了咬牙,突然猛地把他推開。
她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扭頭就走。身後安銘臣跟上來攔住她,把她細瘦的胳膊捏得生疼,聲音同樣低沉:“我的話還沒說完。”
“你挑今天晚上問這種問題,不覺得不合適麼?”黎念試圖甩開他,卻被他越抓越緊,話音猛地變大,又想起這裡的場合,於是又迅速低了下去。
“那我給你打電話,你會接?”安銘臣微微蹙著眉,“坐下,我們好好談。”
“我跟你沒什麼好談的,我覺得噁心。”黎念冷嗤,指著門口,“你最好現在就回大廳,否則我回。”
安銘臣看了看她,真的站起來走到門口,黎念剛舒了一口氣,卻發現他轉身又回來了——他只不過是去反轉關上門而已。
黎念一口氣憋在喉嚨裡,差點沒喘上氣。安銘臣走回來,兩個人面對面站著,他稍稍低下頭,很仔細地瞧著她的表情,嘴角抿著,慢慢地說:“我們談談。”
“不談。”他擋住她的去路,黎念使勁去推他,“走開!”
他紋絲不動,雙手反倒撐住桌角把她圍在身前困住了。
黎念仰起臉憤怒地無聲質問他,看到他面無表情後,視線惱火轉移開,正好再次落到那枚粉嫩水靈的口紅印上。
她盯住那裡,咬著牙不置一詞,過了一會兒見他依舊沒有要放她走的意思,突然低下頭去翻手袋,找出帕子抬手去擦他衣領那一點礙眼的玩意兒。
她用了很大的力氣,花了很長的時間,白色的絲帕漸漸染上了指甲大小的粉色,而衣領那點異樣顏色則慢慢暈開,最後只留下了十分淺淡的痕跡。
黎念依舊不算完,她的手帕擦完那裡,轉了角度又惡意地去擦附近他脖頸的一塊面板,她的力道依舊十分大,冷眼看著那裡在她的手下漸漸由蜜色轉為深紅色,幾乎破了皮,還是沒留情。
這期間安銘臣一直一動也不動,一句話也沒有說,只是用一雙暗沉沉的眼眸瞧著她。瞧著她皺著鼻子抿著唇去擦唇印,瞧著她終於解了恨罷了手,把那塊帕子看也不看直接扔掉。
作者有話要說:剛剛寫完的一章,還沒來得及捉蟲。汗。
摘一段子魚君的留言,俺覺得寫得很好。“喜歡一個人是很奇怪事情,只有他令你心痛,只有他讓你什麼都可以去做,只有他讓你左右不知如何是好。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