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水火土一組。
他們,打得比較辛苦,外掛也比較少,最後只有帝江、燭九陰二人,順利突破此關。
至於剩下的,鎮元子、紅雲老祖、東王公、西王母等人,都因為開掛不夠犀利,或者沒有外掛的緣故,失敗了。有的,甚至連這最後一關,都沒有見識過,直接倒在了前面的關卡。
對了,還有一個冥河,抱著兩柄殺劍,坐著一朵野火紅蓮,在長久的奮鬥之後,突破了此關。
第二十四章:天條與治外法權
就在眾神努力開掛,嘗試進入周山之巔,面見盤皇殘存意志,獲取最大的財寶之時,太一的演講,也已經結束了。這,大約算是第一次,在公共場合,面向天地人三脈,提出自己的統治理念。
實際上,這個理念,在此之前,就已經被太一炒作過了。許多神靈,都心中有數。此前,哪怕沒有深入的瞭解過,也都聽說過。
而此時,在聽到太一再次描述之時,也確實很激動人心。一個三脈合流,團結如一,啥事兒都管的天庭,確實是神族的盛世。這一點,哪怕是激進派們,也無法反駁。
說到底,在洪荒之中,只需證道大羅,便可不死不滅。哪怕暫時被打死了,有朝一日,也遲早會歸來的。
所以,許多暴力手段,就不能用了。更多的時候,還是需要擺事實,講道理,同時幹出一些實實在在的大事、好事,讓眾神敬佩、臣服,這才是正經的路子。
想象一下,要是李二發動宣武門事變的時候,有人告訴他,你哥哥李建成,即使現在死了,過個幾年,也會回來的。建成餘孽,即使此時被你處死,過幾年,還是會復活的。
如果當時的李二,面對的是這種情況,估計,就不會有玄武門事變了。當然,估計也不會被李建成打壓的那麼慘了。
(玄武門之時,李二隻有一百多位屬下,一位南征北戰的秦王,被削弱到這種程度,足見李建成,手腕之高明。)
所以,此時太一所要面對的情況就是,哪怕他實力再強,只要不能徹底解決,神靈死而復活的問題。那麼,此時動用暴力,就沒有多大意義。
除非,哪一天太一也證道混元了。在武力上,取得了壓倒性的勝利。不然,即便透過陰謀詭計,統一了洪荒,也得整日裡擔心,各種各樣的恐怖分子!
一想到地神一脈、人皇一脈的大羅們,整日裡啥事兒不幹,化身恐怖分子,全世界的搞破壞,太一便放棄了訴諸武力這條路了。(其實,主要是太一武力還不夠。不然,早就動用武力了。)
而此時,從眾神的表情來看,大都還是認可太一的這個夢想的。
能和和平平的,統一天下,獲得最大的蛋糕,為啥非要打的死去活來呢?更重要的是,即使打得死去活來,最後獲勝的,也未必是自己!
“當然了,這個夢想,還比較遙遠。一個什麼都管的天庭,更是遙遙無期。不過,我們可以先慢慢的合作,在合作中,促進交流,顯示誠意。”
“比如第一步:建立一部我們都可以接受的天條。這第一條的內容,可以是任何神靈以外的存在,不得殺死神靈!”
這條天條,其實是很沒道理的。和後世商家的一切最終解釋權,歸於自個兒,是一模一樣的霸王條款。
仙人不得誅殺神靈,後天生靈,不得誅殺神靈。三族不得誅殺神靈,洪荒萬族,不得誅殺神靈。
簡而言之,這就是一條專門給神族的特權。用一個相似的詞語來形容,就是治外法權。
一位神靈,有著神職的神靈,在某一個種族的地盤上,幹了壞事兒,比如殺人奪寶,還被族長給逮住了,證據確鑿。
然而,即使如此,這個種族的族長,卻無法直接殺掉他。哪怕,此人罪該萬死。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他就真的不死了。對於這種壞蛋,神庭也是會處理掉的。但是,即使該死,也只能神庭親自來殺。
這種事情,雖然有些不講道理,但是為了維持神庭的統治,為了維持神族的威嚴,確實很有必要的。
就比如後世之時,死刑犯的執行者,總是警察,而不是受害者的家屬一樣!這真的合理嗎?如果受害者,父親被殺人犯殺死,想要親手殺死殺人犯,為父親報仇,政府支援這種行為嗎?允許嗎?
整個地球,無論中外,無論是什麼朝廷,很少有朝廷支援這種行為!
(為何會如此呢?殺人償命,欠債賺錢,天經地義的事情,為啥所有的朝廷,就是不允許呢?剩下的大家自個兒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