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至楚府,到處找不到楚龍吟,問了雄伯才知道他被人請去做客了,真是不湊巧。只好決定先回去曾府,將合同細節商議好了再擇一天請楚龍吟做見證人,三方簽字生效。
正往府門處走,忽見楚鳳簫立在那裡看我,不由頓了頓步子。這個傢伙已經有一段時日沒怎麼搭理過我了,有時候明明覺出他在旁邊望著我,而一旦回望過去他就偏開了頭,話也不說半句。
想了想決定還是不去碰他的軟釘子,於是繼續邁步往門口走,卻見他居然衝著我走了過來,臉上平靜得沒有任何表情。
停下步子看著他,他走至面前,淡淡地開口道:“是要去曾府麼?”
我點頭。
他又道:“大哥臨出門時同我說了,他說你有生意在同曾府談,如果簽了新合約需要有第三方做見證人才行。上一回他冒了我的名做了你的見證人,所以這一次還需‘我’去見證。因他臨時被人請走,知道你還得回府來找他,便託了我同你一起去曾府。”
“那好,一起走罷。”我也沒有多說,率先邁開步子走向門口,他便默不作聲地跟著。
一路無話,再次來至曾府。楚鳳簫與曾可憶相互見了,各自淡淡地行禮,誰也沒有多言半句,氣氛很有些詭異。那和錦堂的掌櫃見狀下意識地望了望我,我也望了望他,兩人一起動了動眉毛。
我將草擬的合同又從頭到尾細看了一遍,基本上就是指明瞭合作的專案,包括窗紗、帳子、紗屏、衣服、枕罩被罩等的書法繡樣,其中我從每件的收益中收取二十分之一的利——畢竟人家的純收益是不能告訴我這個外人的,只能從毛利中抽取,以和錦堂的銷量和每件定價來看,我所得的利已經很不少了。合約的有效期為一年,簽字日起即告生效,一年後雙方再決定續不續約。
看完後我將合同遞給楚鳳簫,楚鳳簫也細看了一遍,忽地笑道:“這合約內容尚有漏洞,你們雙方最好再細細商量商量,免得日後出了糾紛,我也跟著麻煩。”說著將合同遞到了和錦堂掌櫃的手上。
掌櫃的又看了一遍,略帶疑惑地道:“恕老朽愚鈍,敢問楚公子所指的漏洞是?”
楚鳳簫微微一笑,道:“合作買賣雖說是雙方互利的好事一樁,然而也不能因顧及一時的情面而不好意思明確責任問題,倘若將來有相關問題出現,反而更傷彼此關係,倒不如事先將所有可能會發生的問題都想到,明確雙方應負責任,如此才能避免將來出現糾紛和相互推卸。不知二位以為如何?”
我點頭道:“二爺說得很是,那我們不妨再細緻深入一些罷。”
掌櫃的想了想,笑道:“楚公子畢竟是衙門裡做事的,關於合約責任和律法約束的問題自然比我們清楚,不妨請楚公子替我們想想這合同上的疏漏之處罷。”
楚鳳簫倒也沒有推辭,笑道:“二位若信得過楚某,楚某便略盡綿力助二位完善完善這合約,若有不同意見大家說出來一同探討。”
我和掌櫃的無條件應了,三個人便圍在桌前細細研究起來。曾可憶因不怎麼懂這生意場上的門道,所以只在旁坐著喝茶,有一搭沒一搭地同木木先生莊秋水聊天,莊秋水幾個字幾個字地往外崩著回答,好歹也算給了曾可憶幾分面子。
經過近一個時辰的討論研究,由楚鳳簫提出了幾條補充條款,我和掌櫃的考慮過後全部同意。比如違約問題,如果在這一年之內,雙方中有一方無論因何種問題中途毀約,則必須支付另一方自雙方合作後產生的純收益的十倍金額作為補償;比如有一方如果經營中出現了違反律法的情況,另一方不受連帶責任——當然,雙方共同違法的除外;再比如因這掌櫃的也是給曾家打工的,不能代表曾氏商號同我簽署協議,需得由曾老爺或曾家人親自簽署方能生效,然而曾老爺這幾天因在外地有生意,短時間內不能回來,曾可憶便代替了曾家簽了字——關於這一點我起初也是有疑問的,畢竟曾可憶並沒有經手過曾家的生意,且楚鳳簫也特別說明了一點,即一旦曾可憶簽了字,那麼她就算屬於了曾家商業往來上的知情人,將來如果惹上了官司,她也逃不了律法制裁。
因此我便想等曾老爺回來後再簽署這份合同,雖說我們乾的是正經買賣,但能不把人家無辜的小姐扯進來還是不要扯的好,便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楚鳳簫就端了茶杯在那裡笑,淡淡地道:“曾家這麼大的生意,又幹了這麼多年,若是當真這麼容易就惹上官司那還用等到現在麼?小鐘兒你若是不放心,這合同不籤也罷,總歸咱們清城有的是做繡品生意的,你挑一家信得過的籤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