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變成了封閉之谷,這個人必定是懷謹的心腹,兩人之前已經計劃好了封谷的時間,當震動發生時,整個別苑陷入一片恐慌,沒有人還有心思去注意別人的行蹤,趁著混亂,就是懷謹做手腳的最佳時機!因為此前我在對眾人做問詢的時候發現了一個驚人的巧合——別苑裡上上下下連主子帶下人,只有一個人自震動停止後、眾人都聚在大廳時起一直到懷熙死後,有著完完整整的‘在場證明’!
“何謂在場證明?即是指這個人的身邊時時刻刻都有旁人在場,也就是說總有別人可以證明他的行蹤,除了他之外,其它的人或多或少總有獨處的時候,這個人——就是懷謹世子!這豈不是太過於巧合了麼?反過來說,如果震動停止後至懷熙死後為止,懷謹都有在場證明,那麼假設已經認定兇手是他,他能對懷熙房中窗戶做手腳的時間只能是——震動發生、別苑處於一片混亂之時!那時幾乎整個三樓的人都已經衝到了樓下去,他完全可以大搖大擺地進入懷熙的房間提前進行殺人準備。
“接連三件案子都是經過周密計劃和計算的,在哪一時間進行哪一步驟都有條不紊、順序得當,所以我們不能按照慣性來推測懷謹的行動,因此我認為懷謹自震動發生後的第一步就是前往懷熙房中對窗戶做手腳!
“至於是做了哪些手腳呢……懷熙窗上的琉璃碎了之後沒有在窗框上留下殘渣,說明這塊琉璃是整塊掉落的,然而不管是近距離還是遠距離都無法做到讓琉璃從窗框上碎了之後一塊殘片都不剩,所以這塊琉璃必定是提前被弄得鬆動了,如此只要有一個外力撞擊上來就能導致整塊掉落。那麼懷謹又是如何在短時間內將整塊琉璃弄鬆動的呢?
“如逸王爺方才所說,琉璃雖不比石頭卻也足夠的厚,然而懷謹不可能隔著這麼遠用石頭砸過去,因為石頭會掉落到懷熙房內留下線索,用冰塊更是不成。提前進入懷熙房內準備的話,可能會用刀子沿著窗框將琉璃割出印子來,這樣的話就比較容易把整塊琉璃打落,且因為刀印緊貼著窗框,不會被懷熙注意到。
“然而即使是刀子再鋒利,要想割脆這麼一大塊琉璃也不是件易事,懷謹的時間很緊,他不可能在短時內完成。最為重要的是——懷謹在行兇時只能射出一箭,這一箭撞碎了琉璃的同時還射進了懷熙的身體,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懷熙死亡的時間是凌晨,照常理他應該還在睡夢之中,懷謹怎麼能保證懷熙會在他需要的時候立到窗前去呢?
“懷熙死時腳上趿著鞋,面向著窗戶,從血液噴濺在窗臺上的狀態來看,他當時距離窗戶非常的近——他是在做什麼呢?據懷熙長隨的證詞上說,懷熙睡覺很輕,但凡屋內有一點響動都能將他驚醒,那麼我們設身處地的想一下:是什麼情況下才會讓我們本該睡著的時候卻趿了鞋子從床上下來,然後立到窗前來呢?
“答案很明顯——必然是懷熙睡著的時候被窗戶上的動靜驚醒了,所以才下床走到窗前去檢視,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懷謹的箭正中其前胸,使之一命嗚呼。那麼我們就可以推測是懷謹先遠遠地用什麼東西打在了懷熙的琉璃窗上故意將其吵醒——這一點並不難做到,懷謹是用箭高手,手上的力量很容易掌握,只要丟個小石頭過去敲在窗上,既可以不打破琉璃又不使石頭落入屋中去,待懷熙立到窗前之後才真正用箭射過去,穿碎已經被割脆了四邊的琉璃的同時也能將懷熙射中。
“至此處又出現了一個新問題——那用來當做箭身將匕首凍住的冰到哪裡去了?懷熙的長隨在外間聽到裡間琉璃碎的聲音之後先沒敢妄自擅入,而是敲了一陣的門沒有聽到回應才闖了進去,這麼短短的時間內那冰不可能化掉,懷熙的長隨也不可能笨到沒有看見這‘根’冰,那這冰去了哪裡呢?
“記得在當晚負責監視懷謹的懷賢和懷修兩位世子的證詞上說,整個晚上懷謹只有兩次沒有在他二人的視線內,這兩次都是去了側室如廁,每次沒有超過一柱香的時間。懷謹那個時候正處於嫌疑中,如果沒有必要,他應該不會頻繁地離開監視人的視線的,所以他兩次去如廁必然都有一定的目的,是非去不可的。
“證詞上說,懷謹兩次如廁的時間只相隔半個時辰,第二次才從側室出來沒有片刻就傳來了懷熙世子被害的訊息,因此可以肯定的是,懷謹是在第二次如廁的時候將懷熙的窗戶打碎的。那麼他第一次如廁的時候又做了些什麼呢?根據情兒驗屍的結果表明,懷謹第一次如廁的時間也含在懷熙死亡的時間之內的,懷熙的死亡時間推定為卯時初至卯時正(五點至六點)之間,懷謹兩次去如廁的時間也正是卯初和卯正,所以如果說懷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