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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

劇情一如既往的發展,知府大人在枯井藏寶室擒獲了李逍遙,又在李逍遙和林月如的幫助下,抓住了女飛賊姬三娘,可惜,姬三孃的贓物中沒有紫金葫蘆!

劉世美也不管那一套,賴上了李逍遙:反正你親口許諾,三日內幫我找回紫金葫蘆,我就跟你要!

李逍遙坐臘了!

審問姬三娘,姬三娘一口咬定,葫蘆放在枯井寶藏中!

劉世美得知這個訊息後,又得知:除了姬三娘,進過枯井寶藏的人只有李逍遙和林月如!

於是乎,劉世美一紙狀書告上公堂:狀告李逍遙見寶起意,私吞劉家祖傳至寶紫金葫蘆。

知府大人有意幫李逍遙開脫,卻發現狀紙中附帶了一張五十萬兩的銀票!

前一刻還對李逍遙讚譽有佳的知府大人,頓時翻臉無情,命人李逍遙三日內交出紫金葫蘆!

行賄五十萬兩!

劉世美為了找回紫金葫蘆,花這麼多錢值得嗎?

值!

仙劍世界的金銀,並不值錢!

原劇中,李逍遙曾向劉世美開出了五千萬兩的保鏢費,劉世美的回答是:“五千萬,太貴了吧,這幾乎是我全部的身價,不行,不行!”

這句話證明,劉世美的家產,至少有五千萬兩!

紫金葫蘆在劉世美的眼裡值多少錢呢?

原劇中,劉世美被他的原配夫人蛤蟆精抓上了山,求李逍遙救他!

李逍遙要他一半財產,劉世美答應了!

當李逍遙拿出資金葫蘆,說‘這個紫金葫蘆當作報酬’的時候,劉世美一臉的肉疼之色!

這更說明,在劉世美的心中,紫金葫蘆比一半家產更重要!

對劉世美而言,賄賂五十萬兩找回紫金葫蘆,這筆錢花的值!

三日後,李逍遙沒有找到紫金葫蘆,林月如大喊:“我爹是林天南!”

知府大人稍微愣了一愣,裝模做樣的回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林天南的名頭雖大,但是,知府並不怕他!

林天南再牛逼,也不過是個武林人士,林天南做為南方武林盟主,是朝廷重點關注的人物之一。若他敢與官府做對,等同於挑釁皇權,相信林天南不會這麼傻!

林月如無可奈何,飛鴿傳書向父親求助!

幾日後,林天南來到揚州!

解鈴還需繫鈴人!

林天南直接找到劉世美,半威脅半安撫的道:“此事孰是孰非,你當心知肚明,開個條件出來,咱們私了!”

南方武林盟主親身至此,劉世美心裡非常害怕,但是,利益面前不容退隨。

劉世美壯著膽子道:“想必盟主不會欺負生意人,若是找不回葫蘆,賠我五千萬兩銀子也行!”葫蘆是別想了,若是可以得到五千萬兩銀子,大不了搬到江北去!

林天南冷冷的掃了一眼劉世美:“你真敢獅子大開口,你不過賄賂了五十萬兩,就想得到五千萬兩的賠償?

做你的春秋大夢!

難不成只有你能賄賂官府,我林家便不能賄賂?

若我林家賄賂知府一百萬兩,你認為,知府會不會將我女婿無罪釋放?

另外,不怕告訴你,我外甥劉晉元是今年的新科狀元,而且是太子的老師,若他給知府寫封信,你認為,又值多少銀子?”

劉世美怕了!

古有名訓:窮不與富鬥,富不與官鬥,他的家產雖多,卻不過是個商人。

劉世美的上面雖然有靠山,但是,別人是看在錢的份上,保他生意平安,絕不會為他介入這種爭鬥!

(未完待續。)

第二五四章:記吃不記打!

次日,劉世美接了林天南五十萬兩象徵性的賠償後,撤消訴狀!

說實話,這五十萬兩,劉世美是並不想要,認慫之後,他更想要的,是林天南不要記恨他!

他卻沒有想到,林天南的態度很堅決,非要他收下不可!

林天南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做為南方武林盟主,他不能給人留下‘欺壓商人’的口實,否則的話,不利於以後保護費的徵收!

沒錯,就是保護費!

做為江南武林勢力的老大,江南的行商也好,坐商也罷,包括走鏢的鏢師,各地的地下老大,都要給林天南孝敬。

其次,他要給女兒女婿一個深刻的教訓,不能讓他們繼續天真!

女飛賊鬧的這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