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璃昕回來的時候,披肩的黑髮都沾上了雪花,灝灝很激動,非要媽媽抱抱,覺得很新奇。他雖然才一歲多,但是對任何事物都極具好奇心,碰上沒瞧過的東西,非要摸上一摸。
韓悠過完年估計也快要生了。沈童最近聽說忙得不可開交,又要照顧韓悠,還要照顧沈修。
還好,阿修年紀也不小了,不用沈童時刻盯著,灝灝要是跟阿修那麼大,就好了。
若是灝灝跟阿修這麼大,生個妹妹給灝灝,灝灝肯定是個很好的哥哥。
聽沈童說,阿修已經準備了無數禮物是送給未來的妹妹的,比父母還要來得急急期待這個妹妹的出世。
沈童也是,提及寶寶,整個人就像換了個人似的,都還沒出生,那對父子就早已認定韓悠肚子裡的那個是女孩。
吃完豬腳燉粉條,他靠在廚房門口,靜靜地看著她洗碗的動作。
廚房裡的光線不怎麼亮堂,淺淺地照在她身上,有種朦朧的美態。
就這樣看著,他也覺得是一種幸福,幸福其實真的很簡單。
不由自主踏了進去,靠近她,低低地問,“要幫忙嗎?”
她本來是背對著他,洗的專注,聽到他這麼說,倒是有些納悶起來,他甚少提議幫忙的,顯然廚房並不是他所樂意踏足的。
說實話,她其實也不怎麼喜歡洗碗,總覺得油膩,雖然事後用洗手液再衝洗,但總覺得這個過程,無論怎樣也不喜歡。
不過,不喜歡,並不代表一定不去做。
平日裡,都是範菊花整理的,這下範菊花走了,總要有個人出來做的,以前她剛嫁給聞人臻的時候,還不是洗手作羹湯,學了做飯,成為一個全職的太太。
其實,能夠為自己所喜歡的人,做他愛吃的,她其實也是不反感下廚的。
晚上豬腳燉粉條上桌的時候,還很燙。
他平日裡的吃相都是慢條斯理的,這一回,吃的速度比起慢條斯理還來得慢。
他不喜歡吃豬腳,但是喜歡吃粉條,粉條燉得爛爛的,他尤愛吃。
他吃得極慢,一根一根的,彷彿在數粉條的根數似的,一點一點地吞下去。
他那個樣子,就像是小孩子吃自己珍藏的零食一般,一小口一小口的,再三回味,生怕一下子就給吃光了。
餐廳的光線迷離,看他吃粉條的模樣,她覺得很滿足。
甚至一度在他身上找到了灝灝長大些的樣子,調皮搗蛋的灝灝也會跟他爸爸一樣,這樣吃,一大一小這樣坐在餐桌前,吃著自己做的東西,那感覺,會比今日更溫馨。
而此刻,灝灝在桌邊玩耍,轉悠個不停,小小的身子跟肉團似的,圓滾滾的,不知是否營養太好,越來越肥了。
再大些,真要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小胖子了,哪裡還能見到當初他早產兒的孱弱影子呢。
這一天,不知道是不是下雪的緣故,還是豬腳燉粉條太過美味的緣故,聞人臻失眠了,今晚灝灝本來是跟媽媽睡的,聞人臻卻給他拎了過來,非要跟兒子一起睡,灝灝沒抗議,屁顛屁顛地跟在爸爸身後,他今天穿了一套老虎裝,愈發顯得他整個人虎頭虎腦,可愛得不得了。
灝灝挺有童星風範的,前些天聞人臻帶他出去的時候,還有個廣告公司的人上前跟自己客套,看中了灝灝,想要灝灝拍一個奶粉廣告。
聞人臻自然是不樂意的,他可不想兒子往娛樂圈那麼複雜的地方送。他的兒子,同年還是不要染上顏色,無憂無慮來得好。
那廣告公司的死命抬價,想要哄他答應,被自己一口毫不猶豫地拒絕了。自己又不缺錢,相反,錢還多的沒處花,幹嘛將兒子往狼窩中送。
再說,就算自己答應,小昕也不可能會答應的,這是一種典型的護犢心態,平日裡雖然不反感娛樂圈之類的,但是身邊的親人要是牽扯上,那就不可同日而語了。
果然,那天回去跟小昕說這事的時候,她也表示自己做得對。
說以後若是灝灝有這方面的興趣,她不反對,現在孩子還那麼小,絕對不贊同他過早接觸這社會。
求婚這一天,聞人臻雖然失眠了,但是還是起來的很早,灝灝也被他精心打扮了下。
他剛開始伺候小傢伙,確實是笨手笨腳的,如今嫻熟地不比季璃昕差,灝灝被換上一件漂亮的粉藍色棉襖,下身是黑色的燈芯絨褲子,頭上戴了一頂特製加絨的棒球帽,整一個粉妝玉琢的小美男。
“灝灝,今天要看你的表現了,昨天爸爸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