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二寶卻覺得小陽的想法真的有可能。當然了,對於媳婦兒被罵的事他已經知情了,心裡本來就對那對夫妻沒有好感,這樣一來剩下的就全是厭惡了。他是想直接把兩口子給攆走的,孩子和媳婦兒比起來自然是媳婦兒比較重要。但他也奇怪自己為啥沒直接趕人,可能是因為這孩子的眼睛真的挺像自己的,又或者是瞧見那女人用力地擰那孩子的胳膊,實在是有些不忍心。另外他其實也懷疑,這孩子究竟是不是堂哥堂嫂的骨肉。
事情到了三天頭上就出現了驚人的轉機。王二寶那位堂哥,哭著找到了木木,而木木當時正跟小陽訂豬肉會來,走到自家後門口。
王家堂哥一席哭訴讓小陽和木木一陣黑線。從而也知道了他們為啥要這麼激進地把孩子過繼給王二寶同志。要說這孩子絕對是老王家的骨血,可卻不是他那位堂嫂生的。準確的說就是私生子,風流的產物。說起這位堂哥原來也是做小買賣的,有過幾分積蓄。只是家裡婆娘太厲害,一直被管制著,所以一直心裡憋屈得慌。被壓迫沒有不想反彈的,明面不行那就暗的唄。於是就時不常偷偷去以家小酒肆喝酒,一來二去就跟那寡婦老闆娘勾搭成奸。最後就有了這個孩子。
本來這孩子是不可能被帶回王家的,但那位悍婦堂嫂嫁進老王家五年沒生育。於是王家堂哥他爹一聽自己有個孫在流落在外,那還得了?趕緊接回了王家。不過想娶人家那寡婦過門當妾?人家可是不幹的。要嫁就是正室,否則就要一筆錢。於是乎為了孫子,老爺子就給了那寡婦一大筆錢,自然這位堂哥的生意也就拉倒了。結果呢?自然這孩子不被堂嫂所待見,只是礙於老爺子在世,不敢如何。兩年前堂嫂生了個兒子,老爺子樂呵之後沒幾天就過世了。這下那孩子可就遭了罪。六歲的年紀,天天就被當長工使。洗衣服掃地收拾屋子,除了做飯之外啥都得幹。要不是王家堂哥攔了兩次,這孩子怕是早就被打死了。
之前聽到海華縣做買賣的鄉親說王二寶這回出息了。娶了個男媳婦兒,又在城裡盤了個店鋪,發了財了。這兩口子就起了把這孩子送走的心。一來不讓這娃在他們面前看著堵心,而來也可以換點兒好處。當然他們不是為了要二寶的家產,而是想要王二寶一筆錢。
以上是小陽捋出來的事情概況。當然,要錢這件事對方是不能這麼傻缺地直接說出口的,反正隱晦地也知道了。
經過小陽轉訴,朱海和二寶也瞭解了事情的原委。二寶氣得直捶炕,朱海的反應倒是一般,只是微微皺了下眉頭。本來嘛,事情跟他的關係就沒多大。而且他覺得這真不一定就是壞事。
最終的決定權在木木手裡。二寶本以為媳婦兒不會樂意,因為他自己就不樂意。就沒見過那兩口子這樣的,媽不是親媽,爹總是親爹吧?咋能這麼幹事兒!這不就是要賣兒子嘛!結果卻出乎他的意料。木木的當時就表了態,那個孩子他要留下。不然不是跟了他們,將來沒準兒就會被賣到其他的地方。不是更可憐。這畢竟是老王家的一條骨血。
二寶心疼地摟著媳婦兒,知道他是想起了以前被他大哥賣掉的事情,於是也點了頭。不管對堂哥堂嫂多延誤,那孩子他還是存了心疼的。不過朱海提醒了他們一句話。“這個孩子留下沒問題。但絕對不能是過繼。反正也要花錢,不如就讓他們簽下賣身契。免得將來再找三找四的糾纏不清。”
事情一旦牽扯到錢,那就是意見攤開到桌面上將來擺去的事兒了。結果就是在連同了田同志和香花嫂的高階談判陣容下,那對夫妻以八十兩的價格把這個孩子賣給了王二寶夫妻。簽好了賣身契。而且二寶還跟他們倆說,往後他們彼此就當沒這門親戚,賣兒子的人他王二寶高攀不起。
看著王家堂哥拿到錢之後樂滋滋的模樣,香花嫂狠狠地“呸”了一口。“我說那王家堂嫂啊,你往後可別攔著你男人到外面是去野食兒,這旁的女人生了他的種,你不是還能賣錢麼。這麼好的買賣,天下間都少有啊!”
於是一場賣兒風波就這樣過去了。至於這個被堂叔買下來的孩子,所有人都認為他是幸運的。無論如何也比跟著那麼一個爹“娘”強。
作者有話要說:所以說人多力量大。面對潑婦必須要有更潑辣的處置方法。木木的強悍之路遙遙無期……不過有女王嫂子在,其實也無所謂啦。小陽那都是小兒科。
127:雨季連綿
自從王添寶小盆友徹底跟他那個爹“媽”沒了關係之後,二寶頭一件事就是給孩子改名。其實小陽覺得,添寶這個名字挺好聽,雖然俗吧,但寓意好。一看這孩子的爺爺就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