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喊出了對方的名字,沒錯,眼前可愛萌度爆表的小蘿莉,正是他第一次在天江小區附近相遇過,後來被他從江大永手中救下的,名為莫言的小蘿莉。
“真是難看呢,想不到只是到處逛一會兒,就碰上你一個人在喝悶酒呢。”此刻出現在周戮面前的,正是蘿莉姿態的莫言,本來回到家裡的他,本著好奇的心裡,對周戮的用了脈衝感知的能力,結果讓他很吃驚的是,對方的身影居然就在他家附近不遠的距離。
在好奇心的驅使下,他就使用偽裝能力把自己弄成了兩人第一次見面時的蘿莉姿態,出現在了對方面前。
“你這麼晚了怎麼會在這裡!?”從口袋裡拿出手機看了看時間,發現已經是快要接近11點了,這種時段對方居然還敢一個人出來,難道她不知道最近這裡附近有一名‘少女殺手’很猖狂嗎!?
“我在哪裡似乎還用不著你管太多吧,戮大叔。”拿著還餘下大半的啤酒罐,坐在周戮桌子對面的靠背椅上,莫言毫不在乎對方剛喝過,在對方詫異扭曲地神色注視下,舉起右手的啤酒罐往嘴裡灌下一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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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書評區裡似乎有些書友希望小尋我要麼寫百合,要麼寫單身,可就是不希望小尋我寫嫁人呢,這裡小尋我只能說抱歉了,當初會寫出這本書,完全就是因為起點裡百合文實在是太多了,多得小尋看得都要膩味了,可要是寫單身文,那麼小尋覺得還不如去寫末世文更加好才對。
而且各位提議寫百合文的書友是否有想過這樣一個問題,莫言本質上就是男孩子,要是再偽裝成女孩子去百合,這得是多**的作者才寫得出來的啊!?小尋我的確是很喪失沒錯,可是我自問,這本書寫到這裡,似乎也沒有出現想‘桐人幻想鄉篇’裡那樣的喪失章節。
喪失尋喪失尋……這個稱號小尋我就不多反駁了,各位可以想想看,這本書寫到現在,到底哪裡出現過喪失讓人難以接受的章節了,貌似都沒有吧,為什麼各位讀者不能夠以一本普通的歡樂向校園小說,來看待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