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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節 殺手

飽穿暖,而是夢想著要成為仙人。難道不是嗎?人生就應該有著更加遠大的追求。比起平平淡淡的吃飽穿暖,能夠真正睡上地主家的閨女才是正事。瞧瞧人家仙人,活得真他媽瀟灑。隨便找個地方休息一晚,就能把人家黃花大閨女的初葉睡走。第二天,根本不用負責,提起褲子拍拍屁股走人就是。就是這種毫不負責翻臉不認人的做派,還要被地主家當做多麼了不起的大人物,專門在祠堂裡設了一個牌位,初一十五上香供拜著。

尼瑪,這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有了之前這番際遇,宋金認為得到死亡修士身上的乾坤袋,就是老天爺對於自己窮困貧苦的補償。儘管那本功法並不完整,其中也有太多宋金看不懂不明白的高深文字,宋金還是憑著窮人漢子那種悍不畏死一股腦走到底的瘋狂勁頭,用極其可怕的方法突破了練氣。然後,又完全是按照他自己的方法,在一百多年間修成了築基。

修煉,其實不只是一種方法。宋金沒有在功法當中找到適合自己的未來之路。自從進入了練氣階段。他就轉行在黃河上做起了水賊。他從不覺得自己是修士。畢竟,沒有師承,也沒有同伴。不過。每殺掉一個人,宋金就能感到自己的修為更進一些。這種事情很是奇妙。恐怕天下間沒有那個門派會真正遇到這種情況。天道無常,也許殺人也是練功的方法之一。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宋金體質特殊,能夠從中吸取死者的靈能,為自己所用。

是的,普通人類身上也有靈能。有書為證:人,乃是萬物之靈。普通人不會覺得自己身上的靈能。這種靈能極其微弱,卻真實存在。宋金的殺伐修煉之道也是偶然所得。人殺得多了,財富也就迅速積累起來。透過明面暗中的手段,也就弄到了一些丹藥靈石。時間一長,在****上宋金漸漸闖蕩出了名頭,很多人都知道黃河上有這麼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兇悍賊匪。也很少有人知道宋金的真實身份是一個修士。

宋金身上揹著個油布口袋。從表面上看來普普通通,實際上卻是他身上乾坤袋的偽裝。只有這樣,才能讓他看起來更像是個普通人。

宋金自己也不清楚,為什麼其他修士察覺不到自己身上的靈能?沒錯,自己肯定是已經築基。對於這一點,宋金反覆對照過功法上關於築基的解釋和描述,也越發肯定自己就是傳說中強大無比的築基仙人。然而。沒有靈能外放這種事情,同樣也成為了宋金身上最大的偽裝。他曾經為了這種事情惶恐不安,覺得自己是不是練功出了岔子?現在。他已經覺得沒有氣息外放的確是件好事情。尤其是自己收了僱主的錢,殺人消災的時候,沒有靈能外放,就意味著無人能夠知道自己正在暗中盯著目標。

這種事情真的很有趣,也很有意思。

遠遠的,一群人從路口方向走了過來。當中那個男人氣宇軒昂,富貴無比,身上的月白色長袍上繡著龍紋。光是看看就知道,必定是貴不可言。手中掌控權力大得要命。

宋金微微眯起的眼睛裡,露出一絲帶有仇恨意味的冷光。

他並不認識楊天鴻。卻在僱主那裡看過楊天鴻的影像圖畫。都說窮人和富人是天生的仇家。這句話放在宋金身上再適合不過。他不喜歡有錢人。在黃河上殺人度日的時候,若是窮人。趕上宋金心情好的時候也許還會放過。若是對方非福則貴,那麼對不起,老子有的是辦法收拾你。什麼下餃子煮餛飩,板刀面加上酸辣肉絲,還有剁肉醬菜等等一股腦使出來,看你****的會不會喜歡?

都是些道上的黑話。下餃子把人整個捆起來,腿腳上綁上石頭,直接沉入江底。煮餛飩是把不會水的傢伙從船上扔下去,看著他在水裡活活淹死。至於板刀面,至少要給對方身上砍五刀以上,刀口還要特別深。酸辣肉絲就簡單多了,隨隨便便幾十刀切過去,身上一片血肉模糊,卻並不致命。就這樣連著血肉扔下水裡,很快就有游魚聞到血腥過來吃肉。至於剁肉醬菜,那就是江上水賊最為殘忍的做法。他們把受害者衣服脫光,肚皮上開個拳頭大小的洞,從中掏出腸子。長度不用太多,也就是一米左右。然後把受害者手腳捆住綁在船尾,頭部高出水面,不會被活活淹死。就這樣,人體汙物和血腥會隨水漂流,引來大量最喜歡這類東西的江豚。因為受害者身體沒有被砍碎,江豚只能是追逐著脫出體外的腸子食。這種做法極其殘忍,也能夠給受害者帶來最大程度的痛苦。正常情況下,受害者往往會痛上好幾個時辰才會慢慢死亡。

宋金從乾坤袋裡取出一張弓,在隱蔽位置慢慢試了試弓弦。

修煉,******就是一樁燒錢的事情。宋金是一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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