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領。正白旗滿洲副都統席柱、為正藍旗護軍統領。調正藍旗護軍統領宗室伽藍保、為鑲黃旗護軍統領。
○乙未。上御太和殿視朝。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免江南壽州、臨淮等十州縣、鳳陽等三衛、本年分水災額賦有差。
○免偏沅嶽州衛、本年分。水災額賦十之三。
○以喀爾喀故固山貝子丹津子齊賓阿拉卜坦、襲鎮國公。
○丙申。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布林賽、為盛京刑部侍郎。
○正黃旗滿洲副都統沙賴、以老病乞休。允之。
○丁酉。刑部左侍郎蘇赫納、以病乞休。允之。
○戊戌。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兵部左侍郎布雅努、以老病乞休。允之。
○庚子。以扎魯特故多羅達爾漢貝勒畢立克土子、諾木拉拜、襲爵。
○喀爾喀澤卜尊丹巴胡土克圖、土謝圖汗、遣使進九白年貢。宴賚如例。
○辛丑。諭大學士等、甘肅布政使朝琦、山西按察使巴哈布、聲名俱不佳。著來京以旗員用。
○壬寅。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癸卯。刑部等衙門議覆、吏部尚書管理直隸巡撫事李光地、疏參革職原任雲南布政使張霖、假稱奉上□日、販賣私鹽、得銀一百六十一萬七千八百兩有奇。又縱子張壎張坦、驕淫不法、肆行無忌。應將張霖擬斬立決。家產入官。張壎、張坦、杖責折贖。應如所請。得上□日、張霖、著改監候秋後處決。餘依議。
○甲辰。諭大學士等、通政使司通政使李沙、為人甚劣。著以原品休致、隨旗上朝。本書由。提供下載
○轉兵部右侍郎滿闢、為左侍郎。升內閣學士殷特布、為兵部右侍郎。內閣學士魯瑚、為刑部左侍郎。
○添設貴州永寧、麻哈、獨山、三州學正各一員。普定、平越、都勻、鎮遠、安化、龍泉、銅仁、永從、八縣教諭各一員。
○以左春坊左庶子楊瑄、為順天武鄉試正考官。翰林院編修趙申季、為副考官。
○乙巳。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大學士等、奏刑部題康熙四十四年朝審事。上曰、今年情實罪犯少。著停止處決情有可矜名犯、著分別。核議、照例減等發落。再各省秋審、尚無可議。朝審則太寬書雲、罪疑惟輕。以其罪之情由、有可疑之處而輕之也。若無可疑、則以公平為貴。現在殺人之人、情罪顯然、又何所疑而欲從寬乎執法之人、但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