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的; 鄧家的那個大才女被人告上法庭的事情就傳開了。
以往鄧家父母有多以這個女兒為傲,那麼現在在那些鄰居親戚看似關心的嘲諷之下,就有多麼的羞恥——怎麼會是抄的呢?自己女兒這麼聰明; 連影視都賣了; 好幾百萬的錢呢,怎麼可能是抄的呢?
鄧又又這些日子也受夠了從頂端跌落的滋味,那些人看著自己的目光; 就像是斷定了自己的敗訴; 一個個的看起來像是關心; 可誰看不出她們的幸災樂禍?
不過是個傳票而已,抄襲?這世上那麼多版權的官司; 哪個輸過?
這些人,就等著白高興一場吧!
===***===
正如鄧又又所料; 這一場官司,打的很艱難。
艱難到; 連原作和瑜依都幾乎想要放棄的程度。
每每和律師團隊一起找資料到天明的時候; 和瑜依都在想,自己究竟是在圖什麼。這樣的時間,這樣的精力; 這麼多的沉沒成本,她能掙來的; 不過是一個未知的結果,也正是因為這個結果未知,才越發的讓人感到疲憊。
可是; 當她想起南嫵的時候,想起南嫵的堅定,想起這些日子以來的付出,她就咬咬牙堅持了下來——自己才是利益相關者,可是南嫵付出的,比自己要多百倍不止。自己又有什麼資格輕言放棄呢。
這場官司,耗時很久。
久到,連媒體都不得不關注的程度。
不少人都在說南嫵的傻,這樣的一個看不到結局的官司,和她有什麼關係,她為什麼要這樣盡心盡力的為這麼一個和她毫無關聯的作者出頭?就因為銳達影視買了這個作者的抄襲作?可即使是補償,銳達影視買下了這個作者的作品,就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更有不少人在說,南嫵是在作秀,是為了給和瑜依的作品立項營銷。
也有人說,南嫵是傻……
可是不管說的人懷著是什麼心思,對於南嫵的選擇,他們依舊是敬佩和尊敬的。而最為受益的,就是那些原創文人。
文人的筆桿子,是能寫死人的。
那些因為南嫵的舉動而對她有所詆譭的人,在那些作者的筆桿子之下,成了汲汲營營吸著人血不自知的蛭,就是因為他們的存在,才讓原創的生存變得那麼的困難。維權,本來就是一件好事,不管南嫵出於什麼樣的本心,都不能抹滅她在原創維權上做出的貢獻。很多原創圈子的大佬,都自覺的在這樣的特殊時刻站了出來為南嫵發聲。
一開始,是一些大佬。
而後,是一些大大小小的作者。
再後來,是那些讀者……
氛圍一旦形成,就是凝聚不可打散的了。
眾人對南嫵的維護,心意是那麼的堅定,堅定到,隨意的一個路人都不敢輕易的惡意揣測南嫵。
而官司的結果,就是這樣的時候下來的。
鄧又又,輸了。
原創,勝利了。
這是一場得不償失的官司,單單律師的費用,就已經超出了百萬,這樣的一場官司,如果不是因為南嫵的存在,恐怕早早的就已經落了幕。和瑜依在得到裁決書的時候,當庭崩潰大哭,沒人知道她為了維權付出了多少個日日夜夜,也不知道她為了這件事情落了多少黑髮,可是,看到裁決書,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她淚眼朦朧,朝著媒體的鏡頭露出一個燦然到了極點的笑:“贏了!我贏了!南嫵小姐贏了!”
簡單的言語,承載著她厚厚的喜悅。
鄧又又的臉卻是鐵青的。
她大太陽鏡遮著臉,對著那些媒體隻字不發,被問的兇了,才帶著怒意駁斥:“法院都判了!你們還問什麼問!”
法院判的不算重,一個道歉,和一點點的賠償。比起原告付出的代價,實在是輕的太多了,這也是鄧又又囂張的資本之一。
如果是以前,這些媒體可能還會幸災樂禍的說上一句維權不值得。可是,這一場戰役實在是太過於慘烈,就現在已知的代價,就已然超過了百萬,更別提因為南嫵的堅定,整個文娛圈子在不知不覺之中形成的那股“原創不死”的浪潮,讓這些媒體不敢再用過分的言論博出位。
這一次的報道,公正極了。
他們報道了和瑜依和南嫵為了這個官司付出的金錢和人力物力,報道了這個官司最終的代價。即使是媒體,也不得不感慨,南嫵做了一件在別人眼裡吃力不討好的事情,簡直“蠢”到了極致。可也是這份“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