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手錶上的時間的時候,手機終於響了起來。
“落日,鑫鑫已經找到了,沒什麼大礙,修養兩天就沒事了……”尹漠的話尚未說完,便聽到手機中傳來一聲汽車翻車的轟隆聲。
臉色一白,尹漠對著手機焦急喊道:“落日,落日,落日!”
回答尹漠的只有靜靜的“滴答滴答”的聲音,不知道是血液滴落在地上的聲音,還是汽油洩漏的聲音。不過,不管是什麼,都沒所謂了,因為,不久,尹漠便聽到了一聲汽車爆炸的聲音,然後,訊號,便斷了。
“你知道嗎?雖然成為KEN的暗影,是進入組織所有“兔子”的最高榮譽,但其實,很多“兔子”都不願意成為KEN的暗影。因為,他的‘鬼影計劃’太過殘酷。鬼影,鬼影,之所以叫它‘鬼影’是因為,凡是透過的人,整條命都已經留在了那如煉獄般的訓練基地,出來的,只不過是會呼吸的‘鬼’罷了,早已不能稱之為‘人’了。你知道嗎?其實落日,完全可以不去參加那個九死一生的‘鬼影計劃’,普通的‘兔子’,只要肯努力,也會有成為獵手,獨自打獵的那一天,只不過,那一天比較漫長而已。誰也不知道,那一天,究竟是要五年,十年還是更多?而成為KEN的暗影,則是最快的一條路。
最快,能夠再見你一眼的一條路。
似乎從他遇見你開始,他便在不停在受傷。和曹一飛比賽受傷,被張強匕首刺中受傷,現在,那個陳舊的傷口,再一次被KEN的匕首覆上,上一次,他在手術室裡昏迷了三天三夜,而這一次,你說,他會昏迷多久?還是,再也不會醒過來?
其實,他完全沒有必要自己開車過來,他完全可以一邊在車上包紮傷口,一邊趕到南恆市來。可是,當時,他只記得給我打電話,讓我快點找到你,其它的事情,他卻都忘了。他只想著,要儘快的趕到你身邊……
鑫鑫,這個男人,他這一輩子,所做的一切事情,都只因為你。為一個人死,其實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因為死只需要一瞬間的勇氣。但是,為一個活,卻是一件需要莫大勇氣的事情,尤其是,當受盡萬般折磨與苦楚,整個靈魂已經葬在地獄的最深淵,還苦苦掙扎的活著的時候,該是多深的愛,才能撫平那來自煉獄的日夜焚燒,堅定不移的活下來。
鑫鑫,這一生,你再也遇不到一個男人,會比這個男人更愛你。
所以,不管他已經昏睡了多少天,他終有一天會醒過來。就算死神手中的鐮刀舉得再高,也勾不走他的靈魂,因為,他的靈魂,早已全部給了你。而他,早已不知從那條長滿彼岸花的路上走過多少回,只為,能夠再看你一眼。
所以,只要你在這裡,他就絕不會離開。
絕不。”
正文完
第67章 番外 趙帆
其實,在北關的溜冰場內,並不是我第一次見到尹漠。我第一次看到他,是在圖書館前的玉蘭花樹下面。只是,他從來不知道而已。
我記得那一天天氣很好,我去圖書館看書。等到我從圖書館出來的時候,夕陽的光線將我的影子在地上拉的很長很長,可是我的心情卻很好。步履輕盈的朝前走去,忽然,一道明亮的光線劃過我的眼睛,我反射性的伸出手去擋,轉過頭去尋找光線的來源。
那時正好是九月份,圖書館前的玉蘭花開的剛剛好。碗口大般潔白馥郁的花瓣極盡嫵媚的綻放著,而尹漠就站在盛開正好的玉蘭花下面。他就靜靜的站在那裡,雪白的襯衫,藍色的牛仔,再普通不過的裝扮,然而周圍的一切卻仿若都靜止了。夕陽給他一頭火紅的頭髮上鍍上了一層金色的光芒,微風吹過,他薄薄的劉海微微掀起,露出隱藏在薄薄劉海下面的那一雙充滿淡漠的眼睛。也就在同時,我看到他右耳上那一枚銀色的耳釘,(炫)恍(書)然(網)明瞭,原來剛從刺痛自己眼睛的,就是它。
收回在他身上的目光,我轉過頭,抱緊手中的書,準備離開。就在這時,一個女孩從我身邊跑過,濃郁的香水味道在她經過之後還久久的留在原地,固執的不肯散去。輕輕皺了皺眉,我忍不住回頭望了那個女孩一眼。
可是,這一眼,卻讓我震驚不已。此刻,那個女孩正一臉嬌笑偎在站在玉蘭花下面那個少年的懷裡,而那個少年則輕佻的和她調笑著,雙眼中再看到剛才的冷漠,取而代之的則是滿臉的玩世不恭。
我心裡忽然覺得微微悵惘,總覺得此刻這幅畫面充滿了格格不入的感覺。加快腳步朝家走去,我忽然有些後悔回頭看了這一眼。
從那之後,我便常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