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為為公和利他。因為人為了利己,就必須依循國家政策的引導,也必須躲避國家法律的懲罰,於是利己轉而成為了利他。法家是最強調國家秩序的,而法家的人性論理論基礎則是毫不隱諱地承認利己,承認性惡。 txt小說上傳分享
【理性人假設】
理性屬於人的自然屬性範疇,經濟學著重從理性(主要是人的認識能力和決策能力)來對人性進行分析和假設,而管理學則著重從人的需求和動機來分析和假設人性。
西方古典經濟學家們普遍認為,人是自利的、理性的,自利是指人的行為是追求個人利益的滿足,理性是指人的行為是追求能實現個人利益最優的行動方案,因此人是追求經濟利益的“完全理性的經濟人”。在人性的理性方面,他們認為:
(1)任何人都能充分理解自身利益所在,並都能採取正確對策去最大化謀取自身利益;
(2)人是能夠運用邏輯推理,從事實出發,推出純粹客觀的結論的;
(3)人能夠根據客觀條件和自己擁有的稟賦從許多選項中作出最優的決策。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有限理性人假設】
社會協作系統學派的創始人切斯特&;#8226;巴納德(Chester I.Barnard,1886-1961)認為,人並非是“完全理性的經濟人”,而是隻具有有限的決策能力和選擇能力。他從“有限理性”的原則出發對古典經濟學家們的“完全理性的經濟人”的認識進行了修正,並在1938年出版的《經理人員的職能》一書中詳細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1)每個正常的、身體健康的、適合於合作的人並不像科學管理理論所講的那樣,是“機器的附屬物”,也不是單純接受命令的“被動的生產工具”,而是具有選擇的能力、決定的能力、自由意志;
(2)但是這種選擇能力是有限的,主要是因為人是現在的和過去各種物的、生物的、社會的力量的合成物,而這些物的、生物的、社會的要素綜合起來提供的可能性是有限的,這就使得人們只能具有在一個有限的範圍內進行自由選擇的能力;
(3)雖然選擇某個時刻可能是極為有限的,但堅持朝一定的方向反覆選擇,可能最終會使得人的物的、生物的、社會的要素髮生很大的變化。
他認為,決策是人的有意識的合乎邏輯的行動。作為企業組織的決策,肯定是有意識的和合乎邏輯的。決策總是以上一個層次的目標為根據,當上一個層次的目的確定後,決策就是把上一個層次比較一般的、模糊的目標變成為更具體、明確的目的,再經過下一個層次的決策,使如何實現目的的方法和途徑更加明確。經過這樣反覆的、不斷的精細化決策過程,就能使企業目標得到實現。這樣,儘管人的選擇能力和決策能力是有限的,但“透過連續的決策,目的和環境在一系列的階段中反覆互相影響,越來越精細。一系列的決策(每一個決策本身顯然是微小的)大都是無意識地實現的,但累積起來就實現了一般目的和一條經驗路徑。”
美國管理學家和社會科學家、決策理論學派的重要代表人物赫伯特&;#8226;西蒙(Harbert A.Simen)繼承並發展了巴納德關於人的決策能力有限性的思想,在1947年出版的《管理行為》中對“完全理性的經濟人”假設提出了質疑:“單獨一個人的行為,不可能達到任何較高程度的理性。由於他所必須尋找的備選方案如此紛繁,他為評價這些方案所需的資訊如此之多,因此,即使近似的客觀理性,也令人難以置信。”
他認為,要達到完全理性,就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每一個人作決策時必須瞭解影響決策的每一個因素;
(2)每一個人作決策時必須能夠完全估計到每一種可能的結果及其發生的機率;
(3)每一個人都有能力對每一種結果的偏好程度進行排序。
西蒙認為,事實上是沒有人能夠達到以上三種條件的,因此“完全理性”的人不存在,人的行為動機是“願意理性,但只能有限地做到”。他指出,由於人們通常都不可能獲得與決策相關的全部資訊,況且人的大腦思維能力是有限的,因此任何個人在一般條件下都只能擁有“有限理性”,人們在決策時不可能追求“最優”的結果,而只能追求“滿意”的結果。
他著重分析了心理因素對企業中人的決策行為的影響作用,認為人的決策行為是受學習、記憶、習慣等心理因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