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3部分

他(或她)。相對文明的稱呼是:娃他(或她)媽(或爹)。更有言短的人,將其省略為:他(或她)媽(或爹)。這裡的他(或她),指的應該是他們的孩子。有人說了,要是他們沒有孩子,哪該如何稱呼呀?這可問住我了。

讀書人講究文雅。但是,再文雅的先生,也是不會稱自己女人為愛人的。據我所知,比較常用的稱呼是:男人稱女人為內人,或賤內,或拙荊。女人稱男人為甚?我就不知道了。戲文裡可以稱相公,或丈夫。現實生活裡只有丈夫可稱,稱相公可就有點說書的味道了,留此待考吧!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紅旗插遍全中國。同時,婦女地位與日驟增。夫妻均可直呼其名,以視平等。稱呼中加姓,有鄭重其事的意思在內;只叫名字免去姓,又有親近與親切的味道。當然,也少不了幾位粗人,一聲“誰見俺那口子來?”,這是好聽的。也有不好聽的,“誰見俺那槍崩貨來?”或者是,“誰見俺那挨刀貨來?”這些近似於詛咒的言語,其中大部分是關心與疼愛。

本篇取名為《愛人:大我一歲的女人》,卻東拉西扯來本屬於《村民禮義之:稱呼》裡的內容,這樣的行文,我想天底下只有我是這樣的。以上為引,以下入題。

愛人姓邢,名叫芳蘭,長我一歲,屬牛,生於一九六一年九月二十日,農曆是那年的八月十一,本村人氏。雖說與愛人同居一村,可她家在村東,我家祖居村西。相距約三百米,並不是來往少的因素,受封建思想影響才是根本原因。自以為未婚男女沒話找話,或有意無意借個東西,總要往別處想,總要往歪處想。當然,也與那個年代有關。

有人戲稱我倆是青梅竹馬,我是不能否認的,但也與實際情況有一定的距離。我不知道青梅竹馬的具體內容,照我理解是這樣的:一男一女從小在一塊玩耍,之後長大成人,並且隨著年齡的增長,雙方互生愛慕之心。

我與愛人並非如此。

記憶中的事情,好像是上學以後。小時候我對愛人的印象,其實相當模糊,模糊到我考上忻縣商校之前,對愛人好像只有三個印象:一是愛人比我晚一年上學,也就是說,我比她高一年級:我上小學二年級,她上小學一年級,我上小學五年級,她上小學四年級。我在本村小學擔任少先隊大隊長時,她是副大隊長。這是一九七一年或一九七二年的事情。後來,我在西溝五七農技校讀書,第二年她在豆羅中學讀書。一九七八年春,我轉學來到豆羅中學二十六班,愛人為該班班長,同時還兼任校學生會主席,屬於萬眾矚目的焦點人物,由此引發出我對愛人的第二個印象:

當時我家窮,上不起學校的灶,只是從家裡帶熟食。冬天一星期回一次家,夏天一星期回二次家。回家幹甚?取吃的。有一次不知為何,自己沒有回家,是愛人幫我捎來的。見面後也忘了說句什麼,很可能是沒說謝謝二字。我匆匆從她手裡接過東西,她也就匆匆走了。

還有一個印象。這個印象與母親跟外母之間的關係有關。從我懂事時起,因母親教過愛人姐姐(她老人家名叫邢梅蘭,隨夫嫁在本鄉西溝村,後在公路旁邊興建起一座汽修廠)幾次編草墊(過去村裡學大寨,種過小麥。編草墊的原料就是麥秸)。就為這事,母親跟外母結成了“識弟妹”,相當於男性之間的朋友關係。

因為這層“朋友”關係,逢時過節,自然少不了迎來送往。那個年代,所謂的來往,無非也就是送一些吃的。比如過端午節,雙方都要交換一些粽子;過八月十五,除過交換一些月餅,也有一些稀罕瓜果。窮人家就怕過時過節過大年,可是怕也不能阻擋時節的到來,大有越怕越來、怕甚來甚的感慨。母親屬於樂天派,天大的困難面前,自然有她老人家應付的辦法:對付過時過節的迎來送往,母親的辦法就是“轉送”,也就是“交換”。說白了就是等親戚朋友送來“東西”時,再把那些“東西”重新包裝一下,然後再轉送到另外一家。

在此又有一說。那時的親戚朋友之中,外父家的經濟相對來說要好些。其中原因是,外父是我村附近十幾個村有名的好木匠,尤其是居家蓋房做架,外父的手藝可稱一絕。除過完成隊裡的定額勞動之外,閒餘時間也能出去走幾天東家,手裡也就有了一些活錢,生活水平自然要比村裡一般人家要高。

有此一說,逢時過節,總是外母差愛人或內弟先給我家送來“東西”,比如外母給我家送來八個月餅,母親心裡就嘀咕著:人家給咱送來八個,咱可不能給人家再送八個?那就再加一個吧!心裡不高興,嘴上還不能說,總有吃虧的感覺。從此認定一條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