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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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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臺灣的新一天

1月4日這一天,王三和李四早早地起來了,按往常的規律,今天是商人來採購鹿肉的日子。( 》》》)

他們兩個人現在是住在下淡水河(高屏溪)上游二十公里處的放索仔社裡。房子是租住的竹寮,一年四個里爾或者四口鐵鍋都行,八條鹿腿四匹布也可。

其實他們兩個人並不是為住人才租住的,他們完全可以在野外隨隨便便搭個棚子。關鍵是他們得找個人多的地方放獵物,要不然山豹、山狼都可能把獵物偷走。

總不能找專人看管吧?所以把獵物放在村子裡比較方便。

而且,他們和放索仔人搞好關係也很重要。那個租住的費用是交給社裡的公用錢,私下裡他們還送社長及其他長老一些小物件,可不能心疼幾個小錢。

放索仔人有不偷人東西的族規,他們認為偷拿了別人的東西會給族人帶來疾病。王三和李四倆人非常喜歡他們這樣的族規,並希望他們永遠保持下去。

像這樣的村子下淡水河上游還有幾個。如果再往裡走,接近山區的地方,那是搭加里揚人的天下。更深的山區他們沒敢進去,因為什麼可怕的傳說都有。其中一條就是竟然有部落喜歡拿人頭當裝飾,來顯示自己的勇猛。

幾年前,倆人第一次來到這個村子時,帶的是鹽和棉布,還有幾把小刀。可是很快弄明白放索仔人也認里爾、銀兩、銅錢。而且還能聽懂他們的話。用放索仔人社長的話說,他們很久以前,就和大陸上來的商人用鹿皮鹿肉交換東西了,直到荷蘭人來了之後,才要經他們的手。

時間長了,王三一直搞不明白幾件事。

一是放索仔人不住河邊只住半山坡。二是不吃海魚也從不放小船進海,只捉河裡溪裡的魚。三是吃雞蛋卻不吃雞肉。

他偷偷地問見多識廣的李四。李四捋著小鬍子說:“你看這些人膚色大類南洋崑崙奴,想必來自南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荷蘭人把整個臺灣分成不同的稅區,想做生意就不能像以往那樣隨便。他們把商人們聚集起來,採用競標的方式,讓商人出價競標做生意的區域和貨物品種。

下淡水河的這一片區域就是被福建泉州的林家競標得到,專營鹿肉脯。至於利潤更大的鹿皮,那是荷蘭人專營的專案,相當於後世的兩電一草。任何人都是碰不得的。

當熱蘭遮城城前的廣場上,荷蘭人吊死若干個走私、偷稅的商販後,沒有人再敢不聽從荷蘭人的安排。

倆人先上了竹樓上的倉庫,看了看他們二個月內付出的辛苦。

所有的獵物依然都在:三十七張鹿皮,十擔鹿肉脯,二擔的鹿下水乾貨。他們翻看了一下,還好,沒有黴變的現象發生。遠離河岸,不僅蚊子少,還不算潮溼。

他們下了樓,背上放索仔人編織成的竹簍,直接往村外走。放索仔人擅長編造竹器,用此與別人交換鹽等生活用品。

他們的陷阱離村子有一個時辰的路程。沿途路邊有成片成片的竹林,間或也有芭蕉林,不時還能看見野甘蔗。

野甘蔗,遠比荷蘭人帶來的甘蔗品種要矮和細,但要是挑對了哪根,比荷蘭人的要甜。

李四對著正在挑選野甘蔗的王三說:“那根,那根,粗根粗須者,定為上品!”

王三在李四的指揮下,順利地砍下兩根,趟著草跑回小路上。

倆人邊走邊削去皮,大嚼,果然甜。

“你決定回去佃租蔗田了?”

“嗯,四哥,種水稻只能是混個飽肚,種甘蔗,能多剩些銀兩。”

“也對,聽說荷蘭人還要降低租種甘蔗者的人頭稅。我頗有些動心。再說獵鹿不是長久之計,上個月又來了七八個獵人吧?”

“是啊,獵鹿越來越難,以往我們獵得比現在多好幾倍。而且您也說過,這些放索仔人面色越來越不善。把家搬到臺灣吧,每年渡四次海,像過四次鬼門關。”

哎,李四嘆了口氣,遠離故土,談何容易。

他們離開小路,辨認著留下的記號,一路砍伐著野藤野草前行。這些東西太討厭了,兩三天就能長成片。

到了設定陷阱和下套子的地方,倆人驚喜萬分,陷阱裡拌住了兩隻,還竟然套中了一隻!王三歡喜地跳了起來,而李四卻皺起了眉頭,事情有些不尋常。

這不是鹿道,不應該有這麼好的收穫。

李四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