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軍上前線較多,就更不是問題了,上前線才會有傷殘亡,才有可能領到撫卹金,不上前線打仗,哪有什麼傷殘亡?士兵在訓練中的傷殘亡現象,也是存在的,但不會太多,可以忽略不計。
為了保障《傷殘亡軍人撫卹金制度》的實施,國防院還成立了監督委員會,監督委員會由傷殘軍人組成,主要是監督《傷殘亡軍人撫卹金制度》的落實,還負責處理有關的糾紛。
這些經過戰場血與火洗禮的傷殘軍人,比別人更能體會傷殘亡士兵家庭對撫卹金的需要。
監督委員會成員不再發放撫卹金,而是計入公務人員發放俸祿,這樣不會增加財政負擔,也就是說,這些傷殘軍人基本上是義務為同伴們追討撫卹金。
由於北五省的軍隊戰鬥比較頻繁,士兵傷殘亡的人數比較多,暫時在北五省設立監督委員會,監督委員會由各省總兵管轄,以後逐步在中五省和南五省設立監督委員會。
傷殘亡軍人撫卹金制度的改革,實際上只是一個規範化的過程,朱由檢的目的,不僅是為了杜絕發放過程的黑洞,更重要的是為了宣揚大明的律法,有法必依,他要讓老百姓相信朝廷,相信朝廷制定的律法,律法就擺在那兒,誰也更改不了。
撫卹金制度以前就有,只是當時沒有統一的標準,執行起來比較混亂,是滋生貪墨的溫床,如果誰要是反對這項改革,那就說明你還想渾水摸魚,從原來的混亂中撈一筆,誰有這麼大的膽子?
貪墨本來就是見不得光的事,誰敢明目張膽進行下去?而且還是在皇帝的眼皮底下,大明的《反腐律》就擺在皇帝的案頭。
第一項內容沒有人反對,大大提高了李春燁的信心,他隨後宣讀改革的第二項內容。
第二項內容是軍人的榮譽問題。
作為大明的將士,一旦有了守土開疆的機會,誰不希望立功?功勞一般都可以轉化為物質上的獎勵。
國防院認為,僅有物質上上的獎勵是不夠的,還要建立起精神上的獎勵,讓大明將士以為國立功、守土開疆為榮,甚至發展到以成為大明的軍人為榮,有時候,精神的作用比物質上的獎勵更能調動將士們的精魂。
李春燁當然不知道納粹德國和武士道日本,從精神上激勵士兵是朱由檢向他提議的。但李春燁從漢民族的實際出發,想到軍人的榮譽制度,讓朱由檢十分高興,頗有“豎子可教”的感嘆。
軍人一旦獲得了榮譽,就會得到相應的榮譽勳章,榮譽勳章有五級,軍官和士兵都可以根據軍功獲得,其中一級勳章以後每年不得超過兩枚。
榮譽勳章僅僅代表軍人的榮譽,不再額外增加獎勵,沒有什麼經濟利益,除了製作的成本,朝廷也不會增加經濟負擔。
既然不用花錢,大臣們也沒有反對,權當是朝廷激勵將士的一種方法。
由於國防院的疏忽,改革方案中,沒有對以前的軍功加以說明,也就是說,軍人榮譽制度應該從什麼時候開始執行,國防院沒有設立時間表。
以前的軍功當然不會追溯到蒙元、兩宋和大唐,就是大明,開國已經兩百多年,開國將軍們早就不在人世了,他們的後人有沒有資格代領這份榮譽勳章,大臣們意見不一。
最後,大臣們一直同意,就從朱由檢即位開始,計算武將的榮譽軍功。
朱由檢登基已經五年,大明發動了兩次戰爭,一次是北伐建奴,一次是南征藏民暴亂。
本來榮譽勳章應該有國防院頒發,但這是第一次,為了讓大家湊個熱鬧,朱由檢和國防院都同意由大臣們共議。
首先是北伐戰爭,大明解決了十多年的國患,這是大明立國以來,戰功最大、作戰規模最大、收復土地最多的一次戰爭,作為北伐戰爭的總指揮,朱由檢被大臣們推舉獲得一枚一級勳章。
朱由檢是皇帝,他本來不願與將士們爭功,但他要是不願接受這枚勳章,北伐的其他將士們也不好論功,再說,他以後還有可能親自統兵,有了這枚勳章,可以增加在軍隊中的威望,想想也就同意了。
此外,獨自統領北伐的中路大軍、後來又獨立收回奴兒干都司的袁崇煥也被授予一枚一級勳章。
北海艦隊陸戰第一師在掩護袁崇煥的大軍度過三岔河時,做出了巨大的犧牲,師長李長山獲得一枚一級勳章。
獲得二級勳章的人就更多了,中路軍的杜文煥、左路軍的滿貴、北海艦隊司令衛信、留守嶺北省的洪承疇等。
低階的勳章估計人數很多,大臣們就沒有一一議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