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彬走在最後,不是他不想跑到前面去,而是他要和周憶詩做伴,之前上車的時候陳文彬並沒有注意到,可是當開始爬山之後,陳文彬才發現,周憶詩居然穿了一雙帶跟的涼鞋。
這個讓陳文彬無比頭疼,他也問了周憶詩,周憶詩很自然的反問道,“難道你覺得我會不懂這個道理?爬山肯定不能穿高跟鞋的,所以我選了一個跟最低的穿上了,怎麼樣?我這雙鞋漂亮嗎?”
要是到了這個份上,陳文彬還不知道周憶詩的打算,那他也就白活著十幾年了。
你想創造獨處的機會我不反對,可是別拿自己的腳當做祭品啊。陳文彬苦笑著搖搖頭,只好一手扶住周憶詩的胳膊,在前面拽著她向上爬。
可就是如此,周憶詩還是吃了穿上高跟鞋的虧,爬的沒到一半,周憶詩的一雙腳踝就腫起來老高。看到周憶詩越爬越吃力,而且還在強咬著牙根,忍著痛不出聲。陳文彬心裡也有些不忍,心中微微一嘆,“憶詩,還是我揹你吧,否則等不到山頂,你就徹底走不動了。”
“你肯揹我?”周憶詩臉上閃過一絲狡黠。
“你都這樣了,我不揹你咱們可就徹底被其他同學丟下了!”陳文彬一咧嘴,“來吧!”
陳文彬對周憶詩有好感,可是對於她的這種心機,心裡多少還是有所牴觸,只不過現在情況特殊,就算是最普通的同學,見到這種情況也不能不管啊。陳文彬帶著一絲怨念,彎下腰將周憶詩背到背上。
當陳文彬挺起腰的瞬間,就感覺到了後背上來自那兩團豐滿帶給他的觸感,脖子裡周憶詩撥出如蘭般的氣息吹向耳後,陳文彬全身登時一麻,周憶詩的身體迅速下滑。陳文彬急忙伸手從後面向上一兜,兩隻手剛剛好的託在周憶詩柔軟而充滿彈性的屁股上。
陳文彬微微汗顏,而趴在他背上的周憶詩,更是窘得臉色通紅,呼吸也變得急促了幾分。“好了,別亂動,我可要向上走了。”
“嗯,”周憶詩用微不可聞的聲音答應道。
感受著背上來回摩挲著的異樣刺激,還有兩隻手上那讓人興奮的強烈觸感,腦海中,硬生生傳來晶片的判定,她不是蕾絲,不好玩。
陳文彬聽到之後好懸沒吐血,什麼時候這傢伙練得這麼遠都能傳遞資訊了?
用力擺脫心裡產生的那一絲絲悸動,等攀登了很長一段山路之後,陳文彬的整個身心都已經被疲勞所佔據,再也沒有一點那種溫玉在背的愜意和刺激。
臨近山頂的一個小緩坡上,所有同學都坐在那裡休息,當看到陳文彬和周憶詩身影之後,高翔忍不住嘟囔道,“文彬,你們別總顧著親熱,也要顧及一下大家的進度吧,要是都像你們這樣,我們到天黑都到不了山頂。”
陳文彬沒有理會高翔的牢騷,將背上的周憶詩放下,大聲問道,“誰身上還帶著運動鞋?給周憶詩同學換上。”
來的同學每個人都帶著一個揹包,大部分裝的都是些吃喝的東西,當然還有一些日常所需的物件,陳文彬也不過是想問問,並沒有想到會有人多帶雙鞋上山,畢竟當天就會回去了,不過陳文彬的話音剛落,就有人回應。
“我這裡有一雙!”說話的卻是夢小夕。
夢小夕拎著自己的包來到陳文彬跟前,微微一笑,“把我的鞋給憶詩換上吧,我用不上。”
陳文彬一低頭,我靠,這些女生這是做什麼啊,以為登山是逛商場呢?
夢小夕腳上的涼鞋比周憶詩的更甚,幾根細細的透明絲帶勒住光滑細嫩的腳丫,前面露出染著紫色指甲油的光亮指甲,最要命的是這雙鞋的腳跟,足有三寸多高,比周憶詩的鞋跟高了兩倍都要多。
“小夕,你怎麼也穿這麼個高跟鞋啊,不怕上山崴腳啊。”陳文彬無奈的搖搖頭。
“沒事,我穿高跟鞋就是為了鍛鍊平衡啊!”夢小夕咯咯一笑,將包裡的運動鞋取出來,扔到周憶詩的跟前,“憶詩穿上吧。”
周憶詩這會兒也早就忍不住腳上的痛楚,有些不好意思的問道,“小夕,你真的沒事吧?”
“沒事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可是練過武功的!”夢小夕一笑,朝前湊了一步。
可就在這時,忽然看到夢小夕猛地朝後一栽,呀!
陳文彬眼中精光一閃,就發現夢小夕的鞋跟剛好踩入一個藏在山草中的鼠洞裡。
“小夕,你怎麼了?”不遠處的高翔急匆匆衝過來,與此同時,身體栽倒的夢小夕,再也無法保持平衡,鞋跟將鼠洞口的柔軟泥土翹起,整個人的身體朝後一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