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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

定死了,比較難更改,造成議員的積極性不高。

鄉議局,成為了議員清淡、聚會和合法吵架、鬥毆的場所,或者說是戲臺,百姓跑去看衣冠楚楚的議員之間辱罵、打鬥,看得津津有味。(只要不打出人命和重傷,警察是不管的,因為議員有人身不受侵犯的權利,按帝國法律,就是皇帝要抓議員,也得先罷掉議員的身份才能捉)

又由於經濟發達,很多議員忙於生意,無暇出席會議,造成經常開會人數沒有達到法定人數,無法透過決議。

總之,鄉議局問題多多。

於是,李亦奇就下旨進行稅務改革,分出一部分財權給議員決定,由官府執行。

以前根本不可能稅務改革,當時稅收能有多少?還分出一部分?

現在大不一樣,經過20…30年間長期的和平建設,形成了農業、外貿、工礦業、服務業多頭髮展,上交的稅收不斷創出新高,財稅改革得以實現。

當然,好的稅源是要交到國家,差的稅源交給地方,因為國家承擔著全國子民的福利和軍隊建設,並且各地方官員的薪水絕對不由地方財政開出,必定由國庫支出的。

實施財稅改革,極大地提高了各地議員的參政議政的熱情,帝國的民主不斷向前取得進展。

民主,是個好東西,也是李亦奇的最終目標,在他完成全球帝國的大業後,此時必定經濟發達,民智高度開發,他打算交出權利,實行君主立憲制。

但是,民主制要與經濟與政治發展相適應,不是說給大家民主,就能實現民主。

當中涉及到種種問題,例如民主決策財政支出,你只有一千兩銀子的稅收,卻要一百個人來討論怎麼樣用?等你討論出來,恐怕銀子都發黴生出白毛來了,換作是一千萬兩的稅收來討論才有價值吧?這也是李亦奇掌權這麼久後,才開始實現稅務改革的原因。

封建主義並不是一無是處,它使中國無論怎麼樣四分五裂,始終有著種向心力,重歸統一,才有我們今天國家的存在,也才有我們!反之,羅馬實行的民主制,最終導致了分裂成諸多小國。

在戰爭年代,集中力量對外,只有一個核心的獨裁勝於多核心互相牽制的民主,羅馬開始實現民主制,最終不得不實現帝制,已經證明了歷史的選擇。

飯要一口一口地吃,不能撥苗助長,在南方的揚州、荊州和交州,對帝國有著高度的認同感,百姓心中想的是“我是皇帝的子民,我是帝國的子民”!加上經濟的高速發展(花了長遠的時間),百姓有閒又有錢,政府也有錢,法制也深入人心,才能搞一搞民主來玩玩。

在帝國新佔領的土地上,當地老百姓還沒有對你有認同感,經濟、教育、法制都沒有跟進,你就來搞民主、自由和平等,唉,你嫌你的命長了。

李亦奇認為,九州之外新佔領的領土和當地的子民,起碼要經過30…50年封建主義的毒害,他們的心,才會蛻變成為帝國之心,才會對帝國有著認同感,日後即使會叛亂,也會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始終認同自己是中華民族中的一員。

而在羅馬和前蘇聯,一旦分裂,就永遠不可能統一了!因為它們沒有經歷封建主義的毒害,強扭在一起,卻還搞什麼民主。(羅馬的民主就不必說了,在前蘇聯,雖然說是聯共(布)的統治,可是在形式上還是分為十五個加盟共和國的民主,更SB的一條,蘇聯的法律上居然說各加盟共和國有權退出聯盟!)

發出的第三道聖旨,給予婦女更大的權利。

廢除鄉試中專設的“女科”,允許婦女與男子同時報名參加考試,同等待遇(在體育方面有所不同)招聘,允許婦女中的“公務員”參加京試,換言之,可以出現普通女人當的政府主官,例如縣官、郡守和刺史,甚至上到中央,拜相封侯!

在社會上,婦女可以全面進行各行各業,同工同酬,可以註冊當老闆,真正做起老闆來,財權可歸她們。

給予婦女更多的保護,如果她們生育,要求不得解聘,還要給予假期。

不過,在男女平等和一夫多妻的問題上沒有觸及,只是宣佈當婦女參與官府事務時,萬一與夫權、家權產生衝突,則以國家為重,屬於她個人的財產,可受官府保護。

這道旨意的發出,是由華歆上奏引發的。

青武三年,是科學技術經歷多年的耕耘,大爆發的一年,除了火車和蒸汽船的發明,在帝國的“噴氣推進實驗室”中,世界上第一臺蒸汽織布機問世。

按孔老夫子的“學而時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