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極快的!
十年,轉眼即過……
“哈哈,好!飛了這麼遠,總算是找到一個智慧種族了。這個種族居然也是身高一丈,果真與我有緣,合該是我的信徒!”
一個巨大的部落坐落在一個天然的山谷之中,生活著大約三千個與奧文真身一般高的巨大類人生靈。這些巨大的類人生靈,各個肌肉虯結,定然實力超凡。
神祇傳播信仰時,對信徒的選擇也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個體實力不能太弱。在弱肉強食的世界,沒有實力,任何事情都是空談。而且傳教大多都靠從信徒中選拔、培養的牧師進行,如果信徒沒實力,哪裡又能推動教會的發展?
其次,個體產生的信仰之力要儘可能的多,這也是大多數神祇的主要標準。通常智慧較高的生靈種族,一般都能產出大量的信仰之力。這樣的種族潛力巨大,是多數神祇的首選。
最後,信徒本身的種族習xìng、名聲,也是一個不得不考慮的因素。比如,一個作風正派的神祇,一般是不可能在jiān詐、狡猾的種族中傳播信仰的。
而在奧文眼中,這個巨人種族,正是他感召信徒的最佳選擇。看著那些手拿巨大石棒,比傳說中的野蠻人還要野蠻的樣子,他們的實力定然不弱。而他們會在石板上繪畫,用簡單的語言交流,那麼智慧也肯定不差。而且他們身高一丈,若是有合適的方法開發肉身的力量,便是一個潛力無窮的種族。
建立信仰最好的辦法,便是救人與危難!
那麼沒有危難有怎麼辦?曾經有人說過,有機會要上;沒機會創造機會也要上!沒有危難,就創造危難唄!
不過這個創造危難之前,得先分析一下這個巨人種族的xìng情如何,有沒有什麼癖好或者忌諱。這樣,也免得偷雞……不對,是吃力不討好!
一個生靈的xìng情會從生活的方方面面表現出來,有智慧的生靈會懂得掩飾自己,但也不會無跡可尋。只用了短短几rì,奧文便將整個巨人部落摸得一清二楚。主要還是因為巨人一族的生活太簡單了!每天也就是打獵、吃東西、打架、XXOO、睡覺,來來回回看幾天就清楚了。
巨人特別佩服,甚至崇拜的,便是力量巨大的強者!因為他們本身力大無窮,所以zì yóu在力量上勝過他們,才能得到他們的真心拜服。他們厭惡的生靈有兩類,一類是跑曲線的,一類是會爬樹的。因為這兩類生靈,都是他們打獵打不到的!
巨人一族雖然身來身高一丈,有天生神力。但是有優就有劣,沒有真正完美的種族。他們因為身體高大,雖然直線奔跑速度很快,但是對轉彎很不在行。對於爬樹,他們的動作有些笨拙,等他們爬上去,人家早走了!如此,多次打獵失敗的巨人,自然就對這兩類生靈有了厭惡感。
“我第一次出場,定然是大發神威,哪裡會跑?又怎麼會爬到樹上?至於這力量強大,說的不就是我!”
奧文心中不斷盤算,該怎樣給巨人一族製造危難,使他們陷入絕境,但是又不會給他們部落造成大量的人口損失。這些都是他潛在的信徒,就是損失一個他都心痛!
這巨人部落周圍的情況他也瞭解了一下,並沒有太多強大的生靈,也許這也是巨人一族犧牲大量成員換來的。只有不遠處的另一個巨大山谷中,有一群身材巨大、滿身鱗甲,但是xìng情溫順的不知名食草怪獸。
那麼吸引強大怪獸襲擊巨人部落,奧文再化身一次凹凸曼,這個就很可行了!那群怪獸沒有鋒利的爪子和牙齒,只會用身體衝撞、來攻擊敵人,正是合適的龍套!至於xìng情溫順,好脾氣的人都會發火,何況野獸!
而巨人一族只要不是太傻,就應該懂得躲過這些怪獸的衝撞和踩踏,損失也就不會太大。等到巨人一族有些損失,無法應對之時,他再出場。來個“挽狂瀾於既倒,扶大廈之將傾”,信仰之事,不就成了?!
PS:這一章,有些晚了,大家見諒。
第十一章 神蹟
摸進怪獸聚居的大山谷,奧文直接找到了這群怪獸的首領這頭巨獸比其它的要大上很多,身高居然將近四米,腦後還長了一個有些像皇冠的角質物體,非常顯眼。不管三七幾十幾,他悶頭便打。
一記重拳打在巨獸的腰上,厚厚的鱗甲震得他的手都有些麻。.haHawx.net
每個種族的首領,都是很要面子的。現在奧文居然出現在它的領地上,還大膽地對它發起攻擊,當真是不可饒恕!
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