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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九十年代初自由戀愛實錄

連心小時候未必能天天見到親媽王金蘭,卻每每在老姨王金秀的被窩裡醒過來。 王金秀比連心大14歲,她從連心兩週歲的時候開始帶她,一直帶到連玉兩週歲,連心該上小學了才不得不撒手讓她回去跟王金蘭一起生活。 從連心降生開始,王金秀沒少跟王金蘭吵架。嫌王金蘭捨不得給連心花錢,嫌她不常回家看孩子,更嫌她賺錢不要命,寧可要錢也不要連心。 後來連玉出生,在王金秀眼裡王金蘭的罪狀又多了一條——偏心。諸如連心小時候沒有的連玉都有,連心求而不得的連玉棄之如敝履這樣的罪狀,王金秀能一口氣往她大姐王金蘭頭上安個百八十條。 連心在小學育紅班得到第一朵小紅花的時候,王金秀在縣糖廠流水線上當臨時工。晚上下班回到家連心興高采烈地把她人生中的第一朵小紅花鄭重戴在王金秀的頭上。 她還翻開自己的田字格,一頁頁向王金秀解釋哪個老師說好,哪個老師說還需要努力。翻到中間的時候忽然從本子裡掉出來一個糖紙折的跳舞小人兒,王金秀一眼就認出來那是前兩天她交給王金蘭讓她給孩子解饞的軟糖包裝紙。 連心拿著那個糖紙小人一臉希冀地對王金秀說:“老姨,你班兒上賣這個糖嗎?連玉說這個糖可好吃了,我也想嚐嚐。” 王金秀忍了又忍才問連心:“誰給你疊的這個小人兒?” “我爸給連玉疊的,也給我一個。”連心說道。 這下王金秀徹底不忍了,連夜跑去王金蘭家,當著連興貴的面兒把他們家做飯的大鐵鍋用斧頭砸了個稀巴爛,揚言道:“不想養就別養!誰他媽死皮賴臉扒著要做你們家閨女了?你們不稀罕有的是人稀罕!孩子從今往後跟我姓王!” 就連一向覺得王金秀主意太正的連心她姥爺這回也選擇站在王金秀這邊,劈頭蓋臉把王金蘭和連興貴罵了個狗血淋頭。 老頭兒明著問:“趁大丫還沒上戶口,好改名,準備姓王還是姓連啊?” 連興貴搶著說姓連,肯定姓連。連心姥爺這才放手讓他們兩口子把連心又帶回家去。 別人放心王金秀不放心,從那往後王金秀上茅房都沒有上王金蘭和連興貴家勤快,想起來就去看看,有時候一天能去好幾次。 甚至因為不放心連心,王金秀一連拒絕了兩個條件很好的物件,因為那倆人都不是寶泉村的,王金秀一聽說要嫁去別的屯子,頭就搖得跟撥浪鼓一樣。 連心小時候傻,給王金秀和高峰當了半年傳書的鴻雁都不知道這倆人在搞物件。她一直以為高峰這個來利木賣塗料的長春人有話不當面說選擇寫信是因為他臉皮薄抹不開,還想著高峰跟本村人熟了以後就不用她傳信了呢。 她哪知道王金秀跟高峰先是在雜誌上交的筆友,後來高峰是為了王金秀才千里迢迢從長春來利木打工的,他在寶泉村落腳就為了搞物件。 可是他們倆搞物件的事連心姥爺和姥姥從一開始就不同意。老兩口說了,一共就三個閨女,兩個嫁在眼前的三不五時受氣孃家好歹能給撐撐腰,嫁到上千裡地以外的誰能給她做主? 王金秀正是上頭的時候,說什麼都聽不進去。氣得連心姥爺和姥姥打也打了,罵也罵了,斷水斷糧的招兒也用了,最後卻是高峰先退縮的。 高峰給王金秀寫信說捨不得她受苦,算了吧。信還是連心送的,寫完信第二天高峰就收拾包袱回了老家。 後來王金秀尊父母之命跟同村老楊家小二相了親。老楊家是正經過日子人家,他們家小二長得雖然一般,但是為人憨厚老實,屬於三棍子打不出一個悶屁來的型別,很合連心姥爺的心意。 楊家小二喜歡王金秀喜歡得不得了。早以前傳下來的老規矩換盅得給女方家送一對兒大雁,後來大雁不好找,講究點的人家就用大鵝代替,而大多數人家則是連這個規矩都廢了,再說那時候天寒地凍的上哪兒找大雁去。人家楊家小二愣是坐了一宿火車跑去外地養殖戶家裡買了一對兒回來做換盅禮,狠狠給連心姥爺長了一回臉。 冬月初八換的盅,原定臘月二十結婚。冬月十八那天是王金秀生日,高峰居然偷摸回來給王金秀過生日來了。 信還是連心送的,冬月十九王金秀和高峰就一起失蹤了。王金蘭從連心嘴裡得知原來她一直在給倆人牽線,一氣之下狠狠甩了連心一個耳光。連心的左耳整整嗡鳴了三天,從那之後一著急上火就總覺得左耳失聰。 一個禮拜以後王金秀才和高峰一起回來,進屋就雙雙跪倒在父母面前,王金秀直截了當說要退婚改嫁高峰。 連心姥爺正蹲在那裡用爐鉤子捅火爐,聞言直起腰來就要用通紅的爐鉤子去刨王金秀的臉。 高峰在旁邊看得分明,急忙側過身子擋在王金秀身前,企圖用後背替王金秀擋一下。王金秀眼瞅著那爐鉤子朝高峰的脖子砸下來,急忙伸手護住愛人的脖頸部位。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