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不管用。”她難受得坐也不是,躺也不是:“受不了了,怎麼這樣疼的呀!”
正說著,這邊有人送東西過來,包著絨遞過來給他:“月君,手爐。”他伸手接過來,直接給她塞到被窩裡去了:“拿這個捂肚子。”他一直給她放到肚子邊上,她伸手抱住,感覺那滾熱一貼,肚子裡的涼氣便稍稍不再那麼硬揪了。他接著把茶往她嘴邊送:“喝完,過一會就好了。”
她乖乖的又吞了幾口,病弱人最需要別人的關懷。他的關懷只是因為她是血河,即便如此,她還是覺得,要比一個人孤單的受罪好多了。她好想老爹啊,若是老爹在,就算沒有薑茶喝,沒有暖被窩,也用不起什麼高階的棉片,她肯定會覺得更溫暖。因為老爹的關懷,肯定要比他真心一千倍。但就算如此,也是好的。
她看著濃濃的薑茶,吸了吸鼻子,忽然說:“你抱我一會吧?要不是因為你,我肯定不會這麼疼的。我死了,你再找……。”她的話還沒說完,他已經一把將她抱起來。他歪在床邊,讓她整個人都坐在他的懷裡。他用被子蓋上他們,他收攏手臂,就這樣緊緊的擁抱她。她的臉貼著他的胸口,慢慢閉上眼睛,然後他就聽到她輕輕的囈語聲:“老爹啊!”
他半睜半閉著眼,眼神變得悠長,每每取了她的血,他就會越加想知道每個表情所代表的感覺。不僅僅是想了解,也想體會。但是此時,看到她哭泣,看到她皺著眉頭抖,突然覺得,他該給她更多的溫暖!
影在找到馮鳶這個血河之後,便品嚐到了某種特別情緒的滋味。她會怒,也會輕笑或者大笑,雖然洛奇說她笑的很假。但他知道,影之所以會如此重視馮鳶,是因為她的血裡有影想渴求的東西。這東西也許與力量無關,但卻讓她不能拒絕。所以她任由馮鳶胡作非為,甚至因為一句不辨真假的話就想挖洛奇的眼。根本不在乎他是不是在場!
三年,她用了三年,才品嚐到一點點滋味,便已經欲罷不能。但是他呢?不過幾次而已,卻已經覺得,洛奇真的可以讓他知道,什麼叫痛,什麼叫哀,又或者,什麼是快樂!他以前的血河,只能助長他的功力。無法給他這種感覺,失去了也不會可惜,更不會了解什麼叫做憤怒。但這個不一樣,當他知道有人居然把她差點揍死的時候,他突然有種無法控制的情緒在滋長,這種情緒竟然讓他做出了違背常規的事。殺了人,卻不收他們一滴血!因為在那一刻,他甚至覺得頭腦有瞬間的空白,讓他只想殺人,不想增功。當她低聲說‘你抱我一會吧?’的時候,他照做不是因為他要滿足血河的要求。而是,他很想抱她!()
第二十三章 過往
洛奇恍恍惚惚間,感覺又回到了太平鎮。感覺看到老爹一身破破爛爛,卻是興高采烈的從巴梁山上跑下來,舉著手裡不知道摔了多少跟頭才抓到的兔子。他一邊跑一邊揚著眉毛大笑:“洛奇,洛奇!老爹是不是很棒?!”那年她幾歲?好像只有六歲吧?她歡呼著迎向他,喊著:“很棒,很棒!”她記得那年冬天好冷,他們早就沒有存糧。老爹學著鎮上的人去打獵,以渡過那個嚴冷的冬天。那是老爹第一個獵物,為此他葬送了自己唯一的一雙鞋。老爹是個書生,識得字,懂得人情世故。但當下世亂,早無科舉,百無一用是書生。老爹為了她,生生變成一個合格的獵戶。
再後來,她便跟老爹一起上山,他們越來越熟練,學會下套子,挖陷坑,打到的傢伙越來越大。她甚至在打獵的過程中,以百獸為師,輕敏如猴,靈捷似兔,狡伏如狼,撕撲似隼。可攀險絕高巖,可下深溝澗底,入水能遊,出水可奔。巴梁山為他們提供賴以生存的食糧,讓他們一起變得茁壯而頑強。老爹也心疼她,看她越大越像男孩子,他努力存錢,說要蓋新房子,給她存嫁妝,不能讓婆家看不起。
他說他的女兒天生麗質,雖然自小在山野裡逐獸,但生性開朗又善解人意。定會有一個溫良的男子將她捧在手心!她當時笑著拍他的背,兄弟一樣勾他的肩,她當時還很矮,但老爹佝著腰配合她。她說到時她嫁了,也要帶著老爹過去,定不要讓老爹孤單終老。
但是她才十一歲不到,巴梁山便不再是他們的樂園。宋成泰帶著散兵遊勇據佔山頭,自稱宋大將,將太平鎮上所有男丁強拉入伍。老爹東躲西藏,還是沒能躲過,生生讓人帶走,帶上巴梁山頂。她緊跟著便換了男裝,自願入伍,雖然只是十歲左右,但他們急於招兵,根本來者不拒。說是十五以上,六十以下,分明隊伍裡還有黃口小兒,白蒼蒼!她在軍中打聽數日,卻已經沒了老爹的蹤影。
老爹不在,家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