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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力學,亦有出頭為官之日。三國時代統治者都以“強者為兵,弱者補戶”,如果說戰士的社會地位反而不如一般百姓,恐怕是顛倒了輕重。曹操對戰士生活待遇的關注一向勝過餘事。魏晉之際,“人物播越,仕無當朝,人無定處,郎吏蓄于軍府”。軍中正是吏士常被拔擢之地,武將如於禁、樂進,均被拔於“行列之間”。許褚“所將為虎士者從征伐……同日拜為將,其後以功為將軍封侯者數十人,都尉、校尉百餘人”。這樣,如果認為士伍無仕進可能,恐怕是與事實不符的。

綜上以觀,把士家的待遇和地位說得過分低賤是不適宜的。

關於士家的生活和作用,史書極少言及。唯《三國志》卷19《陳思王傳》注引《魏略》有一大段極可珍視的記載:

是後大發士息,及取諸國士。植以近前諸國士息已見發,其遺孤稚弱,在者無幾,而覆被取,乃上書曰:“……臣初受封……得兵百五十人,皆年在耳順,或不踰矩,虎賁官騎及親事凡二百餘人。正復不老,皆使年壯,備有不虞,檢校乘城,顧不足以自救,況皆復耄耋罷曳乎?而名為魏東藩,使屏翰王室,臣竊自羞矣。就之諸國,國有士子,合不過五百人,伏以為三軍損益,不復賴此。方外不定,必當須辦者,臣願將部曲倍道奔赴,夫妻負襁,子弟懷糧,蹈鋒履刃,以徇國難,何但習業小兒哉!愚誠以揮涕增河,鼷鼠飲海,於朝萬無損益,於臣家計甚有廢損。又臣士息前後三送,兼人(體健力強者)已竭。惟尚有小兒,七八歲以上,十六七已還,三十餘人。今部曲皆年耆,臥在床蓆,非糜不食,眼不能視,氣息才屬者,凡三十七人;疲瘵風靡,疣盲聾聵者,二十三人。惟正須此小兒,大者可備宿衛,雖不足以禦寇,粗可以警小盜;小者未堪大使,為可使耘鉏穢草,驅護鳥雀。休候人則一事廢,一日獵則眾業散,不親自經營則功不攝;常自躬親,不委下吏而已。陛下聖仁,恩詔三至,士子給國,長不復發……定習業者並復見送,晻若晝晦,悵然失圖……若陛下聽臣,悉還部曲,罷官屬,省監官,使解璽釋紱……雖進無成功,退有可守,身死之日,猶松、喬也”……皆遂還之。

以上材料,說明王侯藩國皆有士息。以曹植為例,他初受封,只“得兵百五十人”,曹植即靠士息擔任警衛和農事勞作,小計程車息從七八歲即除草護苗,六七十歲以上老士息眼已不能視,氣息才屬時,始能擺脫勞役。其壯年之士,則常被政府徵去使用。實際上,士息等於私家部曲,故曹植逕以部曲稱之。但從另一方面也可看到,曹植對於屬下的六十名廢疾老部曲畢竟還給飯吃,使之苟延殘喘地活在人世,這種情況,比許多老無所養,輾轉餓死溝壑者尚稍勝一籌。接三國時人的壽命,活到五十歲就不容易,故劉備稱“人五十不稱夭”。實際上,貧苦勞動大眾能活到四五十歲的恐怕還遠遠達不到半數。從曹植對士息的態度看,也還不是隻使用,而全不關心其死活的。單拿曹植屬下士息來衡量,可能未必全面和適當,但結合其他許多事實來考察,也不能把士家所受的待遇說成比一般勞動群眾更低下。

在這裡,有一點需要說明的,即對於士家的待遇和地位不能一概而論,據《晉書》卷48《段灼傳》載段灼給晉武帝上疏說:

昔伐蜀,募取涼州兵馬、羌胡健兒,許以重報,五千餘人,隨(鄧)艾討賊,功皆第一。而乙亥詔書,州郡將督,不與中外軍同,雖在上功,無應封者。唯金城太守楊欣所領兵,以逼江由之勢,得封者三十人。自金城以西,非在欣部,無一人封者。苟在中軍之例,雖下功必侯;如在州郡,雖功高不封,非所謂近不重施,遠不遺恩之謂也。

由上可知,士是分有等級的,中軍的待遇最為優厚,故多由曹氏親族統領;次為外軍,如張遼、樂進、張郃等統率的軍隊是;再次為州郡兵及雜士,一般雖功高,亦不得封。至於金城太守楊欣所領之兵得封者達三十人,可以算是特殊的例外了。從知士之地位待遇亦大有區別。如在曹植封國中計程車息可能屬於低賤之列。至於趙至之父可能屬於中外軍的等級,故趙至能自幼讀書,且外出求師,其父亦不斷往來於京師洛陽。據《文館詞林》卷662載晉武帝咸寧五年(279年)伐吳詔曰:

今諸士家,有二丁、三丁取一人,四丁取二人,六丁以上三人。限年十七以上,至五十以還。先取有妻息者。

根據以上抽調男丁情況推測,當時士家並非每家都有現役士兵,家中如有一丁男,即不在徵取之列。至於曹植封國中之士家狀況恐怕是郡國中較劣的,陳壽於《陳思王植傳》言:“時法制,待藩國既自峻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