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在網上是個女孩,在生活中卻是個男人。”他連忙糾正我的說法。我一臉驚奇的表情,又說,“當然我們只是朋友,沒有其他的什麼什麼!”他笑起來,也不管我信不信。
“他在網上扮女生吸引男生,肯定有精神上的怪僻。”
“對,他一直想做變性手術,當然我跟他交往只是覺得他善良,熱情。有想法,他知道我不是gay,但照樣可以做朋友,是不是?”
“真想見見這個媚兒,聽上去不同尋常。”
十四、情人的眼睛
那些溫暖的身體
在一起閃光
肌膚抖顫
在快樂裡,那靈魂
快樂地來到眼前
——艾倫·金斯堡
晚上我一個字也寫不下去了,大腦一片蒼茫,一隻蒼鷹在空中飛來飛去,伺機俯衝捕食,但卻覓不到任何有價值的靈感。
我對這部小說產生了某種隱憂,我不知道如何把自己在讀者面前最大程度地藏起來,換句話說,我不想把小說與自己的真實生活混為一談,而事實上我更擔心隨著這部小說情節的發展會對我以後的生活產生某種莫名其妙的影響。
我一直認為寫作是類似於巫術的充滿意外懸念的行為。女主人公是一個與我一樣不想尋求平常生活的女孩,她有野心有兩個男人,內心從未平靜過。她相信一句話:像螞蟥那樣吸乾生活的精髓,包括秘密的快樂,不為人知的傷害,即興的激情,永久的嚮往。她像我一樣害怕死了以後下地獄,看不到電影,穿不到舒適的睡衣,聽不到MoNo的天籟之音,無聊得令人透不過氣來。
我抽菸,在地板上走,把唱機的音量放得很大,甚至還翻天天的抽屜,看他有沒有留下一點令我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