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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其實我根本就不在意他這話是真是假。他二十五歲就結婚了,但是沒享受幾年,老婆便帶著兒子改嫁到了上海。離婚後一直沒有再娶。不過這絕不是因為他痴情什麼的,恰恰他在女人方面只能用一個詞語來形容——淫蕩。可是我卻知道他這樣漂的也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和三百六十個女人換著上床,說不定大多數時候都是身下壓著這個女人嘴上卻偏偏叫出另一個女人的名字。當然這只是一個假設,金哥還沒有風流到那種程度,就算是有,至少他那點存貨也是禁不起幾下折騰的。其實我希望他安定下來,越鳥巢南,人總是要更思念自己的窩一些。可是像他這樣連窩都不明確的人又該怎麼去思念呢?所以我根本就不在意他口中的那個女人究竟是不是研究生,只要是他想要的就好。

看他死不松嘴的勁頭,我就知道這次他當真了,說不定他會安定下來。心裡竟然就高興起來。

從“老樹咖啡”出來,金哥拽著我的手非得拉我去喝酒,看那樣如果不去,可能這一輩子他就都得那麼拽著。這樣我可就虧大了,被一個大男人拽著算什麼事兒呀?

“行,那大排檔吧!吃點燒烤喝點扎啤!”我使勁甩開他的手,“我這手是留給將來老婆拽的,你別沒事就來揩。都快沒油水了。”

“沒關係,弟媳婦兒是不會吃我的醋的,哈哈!”

成都的夜晚,大街小巷都是露天排擋,燒烤、小菜、缽缽雞、辣小炒、小龍蝦、炒介子、、、、、、天南海北的小吃在這裡都能找到,再加上一杯杯冰啤。不論是藍領、灰領、白領還是金領,在這裡是沒有區別的。五塊到十塊二十塊不等,不會有人說:你丫沒錢還出來窮混。這裡是唯一不分階層的娛樂消費。花幾十塊幾個朋友便可以聚在一起上天下地的侃他幾個小時。這是成都獨有的夜市文化,也是無數人追從的小市民文化。

金哥特別能喝,一口氣幹下三個大扎連嗝都不打一下。聽人說常喝啤酒容易發福長肚子。可我納悶的很,金哥那丫喝啤酒跟喝水一樣,一喝幾大瓶,可他那肚子上依舊八大塊,一點發福的跡象也沒有。

我不太喜歡喝酒,不管是白酒還是啤酒都不感冒。白酒我覺得聞著還行,可是喝下去就像是吃了好幾根朝天椒一樣,燒肺燒肝還燒心。啤酒就徹底的不感冒了,我覺得那玩意就跟泔水沒什麼兩樣,聞著都一股餿味兒。所以總結一下,我討厭酒這玩意。但是討厭不代表不碰,就像抽菸一樣,明明煙盒上寫著吸菸有害健康,可還是有那麼多人要去騰雲駕霧。這就是人的思維,明知不可為卻依舊要為之。

“我說你真不是個爺們兒!”喝下第四杯,見我面前的扎啤不見少,金哥抱怨到,“我說你倒是喝啊,喝點酒又不死人。”

吹去杯麵上的一層泡沫,仰頭來了個底朝天。

“這樣就男人了吧?”我把空酒杯往金哥面前一推。

“這就對了嘛!哎,小妹兒,再來兩紮。”金哥高聲招呼著不遠處的服務員。

有了第一杯就有第二杯,酒這玩意其實喝多了頭麻了也就跟水差不多了。已經忘記喝了多少杯,反正舌頭有些麻麻的感覺,跟舌尖黏著一顆花椒一樣。

“璞子,還玩音樂不?”

手中的酒杯又一次見底之後,金哥突然問到。

音樂?這曾是我最喜歡的消遣,因為它我認識了金哥——這個難得的老大哥;也是因為了它我違逆所有人的期望做了幾個月的“北漂”;同樣,因為它我嚐到了初戀的滋味。但它卻也是我與父母交流的最大障礙。也許是出於愧疚,父母走後我竟然真的再沒有彈過一次琴,唱過一首歌。現在金哥突然問起這個,一時間心裡泛起五味,酸甜苦辣澀,直攪得胃裡一陣翻騰。喝下去的酒一下子就沉不住了,張口就吐了出來。

醉酒其實是不醉心的,無論喝成什麼樣心總是明淨,所以才有借酒消愁愁更愁的說法。

一陣狂吐,吃下去的喝下去的一點不剩的從進去的食道再出來。胃空了,本來清醒的腦子更加的清醒,微風一吹,竟然覺得了一絲涼意。

“差不多了吧!哎,就你這樣真讓人難堪。”金哥從服務員那裡取來紙巾遞給我,嘴裡嘟噥著。

有人說喝酒的量是練出來的,一次多一點,總有一天會達到千杯不醉的境界。我相信這話,至少金哥是這樣,幾年前認識的時候他也就能喝五到七個扎啤。今兒再看,喝了最少十個也不見他有什麼反應。更奇蹟的是他連一次廁所都還沒有去過。我就奇怪了,他的膀胱是不是改造過的?否則容量怎麼會那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