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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部分

一到黃家就看到黃小丫正蹲在地裡拔草,於是她打著招呼:“小丫,你爹回來了沒有?”

黃小丫抬起頭,看見她就說:“剛回來,在家裡劈柴呢。”

於是張沁兒就徑直進了黃家,果然看到黃大安在廚房外面劈柴,於是問著:“黃叔叔,那塊地你去看了嗎?”

黃大安一看是她,忙把手裡的活停下,說:“我去看過了,就在林子村,大約二十畝,主人家急著賣出去,不過要整塊都買了,不零散的賣。”

這倒不是問題,手裡有錢,心中有底,於是張沁兒問重點:“那地怎麼樣?”

“都是良田,地很熟,種什麼都可以的,連著一大片,也好管理,不過這價錢稍微高了一些,因為地不錯,要八兩銀子一畝。”說到這裡黃大安有些不好意思,自己作為代表去談,結果沒有把價錢談下來,讓他覺得對不起人。

八兩銀子一畝,二十畝就是一百六十兩了。張沁兒在心裡盤算著,這筆錢她倒是有,只是這地價錢的確是高了一些,她早就在四周問過了,如今的地價大多是七兩銀子一畝的良田。

“是貴了一點,黃叔叔知道主人家是為什麼賣田嗎?”這一點很重要,如果是賭債之類急需要錢的,那麼就可以壓一下,如果是舉家遷移,也是可以慢慢談的。

“我打聽了,但是沒聽到什麼有用的訊息,只聽說他們家突然要賣地了,除了那二十畝,他們家還有三十畝地,一半是水稻田,一半是坡地。”

“那三十畝有說賣不賣?”

“沒有說。”

水稻田是最貴的,良田足足可以賣到十兩銀子一畝,而坡地價錢最低,良田則比一般的田地要值錢一些,剛開墾的荒地則只需要二兩銀子一畝,算是最便宜的,這些土地市價早已經記在心中了。

林子村也算富足村的隔壁村,和坑裡村方向相反,路程倒是差不多,需要走半個時辰去了,如果在這邊買了地,那就需要請佃農才行,並且還要派人過去打理照看。

其實最好的法子是買富足村的地,方便管理,只不過整個富足村的地幾乎都是荒地,至少需要養三年才能夠便成熟地才行,再說了富足村的田大部分都是官田,各家各戶的荒地可不多,只能顧著自家每年的菜蔬了。

所以這個法子自然是行不通,張沁兒這才把目光投像附近的村子,一來地熟,二來有人賣。

“這樣吧,還要拜託黃叔叔再去談一次,最好先打聽好主人家是為什麼要賣地,然後再談價錢,現在大部分良田都是七兩銀子一畝的。”思索之後,張沁兒只好拜託黃大安再跑一趟了。

如今地裡不是很忙,張沁兒將打聽田地買賣的事情交給黃大安,並且答應給他一份中人錢,這倒不是張沁兒最初的想法,而是受到鄭成凱的影響,當初鄭成凱就是打著鄭伯景的虎皮做中間人,這才遊走在富人之間,為他們置辦資產。

張沁兒發現黃大安去縣城做了兩個月的送貨之後,嘴皮子活絡了很多,也漸漸熟悉了一批人,這才起了心思,打算把黃大安培養成中間人,這樣即使不去縣城做事,也能夠賺到一份外快。

“沁兒,你放心吧,我盡力就是了。”黃大安鄭重的點了點頭,表示自己會再加把勁的。

“嗯,要是能夠談到七兩一畝,就別猶豫,都買了,然後去衙門辦理紅契。”

紅契雖然要額外花費一筆繳稅的錢,不過這樣才算做官府認可的不動產,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白契則不具備法律效力,多花一點錢買份心安也好。

黃大安應下了,答應明天就去跑一趟,那林子村有一戶人家他是認識的,春節的時候拉過幾次貨,略有交情,打算再去問個仔細。

這事就交給黃大安了,張沁兒一個小孩子也不方便出面,她正要道別時,黃大安忽然問著:“沁兒,要是把地契辦好了,是寫誰的名字?”

“當然是我的啊!”張沁兒淡定的說著,這是楊氏的決定,她認識家裡的錢大多是張沁兒賺回來了,所以買地自然是寫張沁兒的名字,張沁兒倒是沒有託辭,她早就想試試自己名下有不動產的感覺了,只要明朝沒有滅亡,這塊地就永遠是她的私人財產!

可比前世那些只有使用權的地值錢多了!

不過她心裡也是有其他打算的,前期的地以她的名義,等差不多了,就以晗生他們的名義,反正最後要做到家裡人個個名下有地產!

想想還真有一些小激動啊!

黃大安卻是一愣,他不過隨口問的,心想這也是應該寫張志仁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