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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沛的雷傑在閃金鎮轉了一圈,將北郡修道院的事情彙報給鎮長,同時接下了所有可以接取的任務。

隨後的時間裡,雷傑便開始了艾爾文森林的旅程,做為離暴風城最近的城鎮,不說別的,單論治安的話,艾爾文森林絕對是極為適合初階職修者修煉的地方,再加上環境優美,氣候適宜,大多職修者在即將走到生命盡頭的時候都會選擇永久性留在這裡,守護著這個堪稱人類職修者源地的美麗區域。

總體來說,艾爾文森林還是比較平靜的,根據歷史記載,黑暗聯盟的職修者僅僅攻入過這裡數次而已,這在數十萬年的漫長時間裡,已經是堪稱極為微小的機率了,不過成功攻入暴風城的也就只有一次,而且黑暗聯盟的大軍為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有數百萬的職修者在那場戰役中死去,至於“npc”的死亡數量就更是難以統計了。

當然了,在沒有外憂的情況下,內患自然就顯露了出來,艾爾文森林之中盤踞著各種各樣的怪物,根本無法驅逐乾淨,久而久之,暴風城的高層也就隨它去了,正是如此,閃金鎮才會成為聯邦職修者比較認同的一個初階修煉區域。

獵人職修者由於擁有尋怪技能,所以無論是打怪升級還是做任務都要比別人快一些,前提是天賦相同,而雷傑此時的天賦可以說是最好的,也可以說是最壞的,之所以這樣說,就是由於他殺掉怪物之後不需要坐下來修煉,殺怪度自然極快,可問題是不修煉的話也就沒辦法提升實力。

“怎麼辦?”再次殺掉一頭野狼之後,雷傑剛一靠近,其屍體上所散出來的濃密靈能便消失得無影無蹤,就如同被雷傑吸收了一般,可問題是雷傑明顯感覺到體內的靈能並沒有提升的跡象,這種“靈異”事件已經持續了一個早上,從他踏出閃金鎮的時候,到現在已經過去了數個小時之久。

若是讓普通職修者來修煉的話,這麼長的時間絕對可以吸收不少靈能了,畢竟他們從8級修煉到9級,也只不過需要兩天左右的時間。

“看來只能儘可能的賺錢了!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該死球朝天,不死翻一翻”雷傑一邊不停的自言自語開解自己,麻痺內心,同時壓抑著心底不斷升起的抱怨之情,一邊一絲不苟的擊殺著8級左右的怪物。

儘管無法提升自身實力,但怪物掛掉後掉落的魂幣及其它可以出售的物品,卻是一點也並沒有減少,這也算是對雷傑的一個小小安慰吧。

不過也就是雷傑這個擁有前一世經歷的職修者,換作其他人的話只怕早就瘋掉了。在前一世,每次遇上看似無可破解的危局之時,雷傑都會一邊絮絮叨叨的安慰著自己,一邊靜下心來探尋可能被自己忽略掉了的解決辦法,在這種心態下,還真就讓他安然渡過了幾次危機。不得不說,心態也是一項職修者的重要天賦。

值得一提的是,當雷傑去法戈第礦洞做任務的時候,那裡的狗頭人一見到他便全都衝了上來,嚇得雷傑慌忙逃竄,不過身後的狗頭人卻是依然窮追不捨,直到他跑回閃金鎮之後,那裡的守衛出動後,才將狗頭人趕了回去,這事甚至引了閃金鎮中職修者的恐慌,並驚動了暴風城高層

經過這件事情,雷傑算是認定了法戈第礦洞與北郡修道院的那個礦洞是連通的了。

時間就在雷傑的鬱悶之中一天一天的走過,沒有人知道在艾爾文森林之中有一名職修者一直在傻乎乎的殺那些8級左右的野狼,並且持續了7天之久,對於一般的職修者來說,一階的時候,最多隻需要兩三天就會升級,換一個地方,如果有人幫忙的話就更快了,像那些大家族的子弟,甚至可以升到二階,反正很少有職修者會在同一個地方呆上這麼多天的。

第三十四章 福兮禍兮

“呼,終於湊夠了!”雷傑仰天長呼,這7天來,他一直在艾爾文森林裡殺動物,獵取皮毛、牙齒、爪子、肉類等等一切可以賣錢的東西,總算是湊夠了1o枚金幣,讓得自己下次能夠再進入混亂星域了。【】

若是換作別人,雖然一邊殺怪一邊修煉,收穫魂幣的效率會很低,但卻能夠持續提高實力,很容易就到更高階的怪物區域去,那樣的話反而會提高掙錢的效率,不用像雷傑這樣每次打到一個磨損的野豬獠牙都是興奮異常。

在艾爾文森林裡的動物出的東西還是比較廉價的,例如:

折斷的野豬獠牙:6枚銅級魂幣;

大塊野豬肉:3枚銅級魂幣;

破爛的皮毛:5枚銅級魂幣;

破碎的爪子:4枚銅級魂幣;

破碎的熊牙:18枚銅級魂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