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的,那是拿到城裡換錢的精貴東西。主食乃是紅薯和野菜,外加一點棒子麵糊糊。所以最開始還厚著臉皮去用錢換了些粗麵餅子和糊糊吃,現在是想換人家都不搭理了。誰說古代人民都很淳樸熱情的?梅華摸著餓得咕咕亂叫的肚子,悲哀地發現自己開始考慮那個光棍兒的提議。
“算了,先吃了那幾個紅薯再說好了。”
不會生火,梅華只好採用土方法,在泥地上挖坑,把紅薯埋進去,上面燒一堆火。好不容易等到火滅了挖出熟了的紅薯,她就著打來的井水餓虎狼吞,連那口井裡曾經淹死過人都不管了。她從來沒想過自己會有這麼狼狽的一天,吃著吃著眼淚就忍不住流下來。
“嗚嗚,爸爸,媽媽,我好想你們……”
第一章
啃完了最後幾個紅薯,梅花呆呆的看著到處都是破洞的屋頂,真不知道這些年來小花和她的媽是怎麼活過來的。她才呆了四天不到就已經不想活了,她們竟然可以堅強的住了十幾年。一個被人視為失貞的女人,拖著一個病怏怏的孩子,她們可比自己有勇氣多了。只是最後還是不堪忍受凌/辱,自我了斷。
嘆了口氣,梅華想要是自己能夠活下來的話,以後還是想辦法幫她把墳修一修,實在太可憐了,她都懷疑埋那麼淺,會不會被附近徘徊的野狗拖出來吃掉。不過這是建立在她能夠好好活下去還能混得不錯的前提下,目前的重要課題是——怎麼才能找到食物吃飽肚子。
用錢買已經證實不可能,乞討?很抱歉,大家都吃不太飽飯,誰會好心的施捨給一個野種,沒上來吐口水都不錯了。種田?呃,先不說小花家壓根兒就沒土地,梅華會不會種田的問題,莊稼也不是一天就能長起來的吧?
梅華坐在門檻上雙手託著下巴,拼命思索著可以從什麼地方找吃的。腦子裡把種種看過的小說段子過了一遍,最後不得不沮喪的承認那都是瞎謅。人都是穿越成千金小姐大家閨秀,自動有用不完的錢,唯一的煩惱在於到底是3P呢還是NP,她還沒看過為了吃飽肚子而發愁的穿越文呢……
視線轉移到村外那片樹林,她忽然想起那裡有一條小溪,也許裡面會有魚呢。眼下正好是春天,萬一在樹林裡找到點野果子之類的東西也可以勉強湊數嘛。一說到吃立刻就有了動力,幾個紅薯壓根兒不能填飽她的胃。梅華站起來,緊緊褲腰帶,去翻找了一陣,想找個籃子或者捕魚的工具,最後勉強拿了個有洞的小竹簍,看看外面沒有什麼人,才小心翼翼地溜了出去。沒辦法,村子裡的小孩一大娛樂就是追著她丟石頭吐口水,她真的不想再被追打了。
彎著腰做賊一樣出了村口,梅華鬆了口氣,小花的家在最角落最不起眼的地方,一般不會有人特地過來。進了樹林之後她終於可以直起腰輕鬆一點了。
瞪大雙眼在樹梢和草叢裡尋找,希望能找到點可以吃的,然而很失望,沒有任何野菜野果,蘑菇倒是發現了幾個,不知道有沒有毒梅華也不敢隨便亂吃。最後來到小溪邊,心中大喜,裡面果然有魚!左看看右瞅瞅沒有人,她挽起裙子捲起衣袖,把鞋子一脫,拿著那個籃子就下了水。忙活了半天,只勉強抓到了三條小魚,自己還累得直喘氣。
算啦,有總比沒有好。梅華沒精打采地爬上岸,誰知腳一滑,撲通一聲摔進了水裡,全身頓時溼透了。她罵罵咧咧地爬起來,一邊擰著衣服,一邊想去抓住那個快漂走的竹簍。手指剛剛觸到竹簍,她忽然僵硬了,因為直覺在告訴她,有人在後面,而且在看著她。那種危險的感覺,就像是有一把刀或者一杆槍頂在腰上,汗毛直豎。也許被一隻野獸看著就是這樣的感覺。
慢慢直起身,梅華僵硬地回頭,果然,一個身穿青色衣服的男人站在對面的岸上,視線銳利地看著她。第一感覺,他像一把磨得很快隨時都可以出鞘殺人的刀。梅華也見過不少所謂的“社會精英”,他們身上也有成功人士的那種銳利。可是和這個男人一比,就像是兔子和狼的區別。梅華毫不懷疑著人絕對殺過不止一個人。看小說的時候總是說帶著殺氣什麼什麼的,她當時還覺得很玄。現在她懂了,所謂的殺氣,就是那種站在面前,能讓你全身莫名發冷,不寒而慄的東西。
那個男人也不說話,就是直勾勾地看著她,梅華不敢動,生怕自己一動就沒命。兩個人大眼瞪小眼的看了一陣,小風嗖嗖地吹著,梅華忍不住打了個噴嚏。就那麼一眨眼的功夫,睜開眼一看,人沒了。
……默……
青天白日的,梅華還是小小尖叫一聲,不管身上還在滴水,當然也沒忘記那幾條辛苦抓來的魚,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