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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可是不再頂嘴。

我回國是住在父母家中的,吃魚,母親怕我被刺卡住。穿衣,她在一旁指點。

萬一心情盯,多吃了一些,她強迫我在接電話的那擠忙不堪的時候內,要我同時答

話,同時扳開口腔,將嗆死人的胃藥粉,人參粉和維他命,加上一杯開水,在不可

能的情況下灌溉下去。結果人嗆得半死,她心安理得的走開。電話的對方,以為我

得了氣喘。

回想起來,每一度的決心再離開父母,是因為對父母愛的忍耐,已到了極限。

而我不反抗,在這份愛的泛濫之下,母親化解了我已獨自擔當的對生計和環境全然

的責任和堅強━━她不相信我對人生的體驗。在某些方面,其實做孩子的已是比她

的心境更老而更蒼涼。無論如何說,固執的母愛,已使我放棄了挑戰生活的信心和

考驗,在愛的偉大前提之下,母親勝了,也因對她的愛無可割捨,令人喪失了一個

自由心靈的信心和堅持。

我想了又想,這件家庭的悲喜劇,只有開誠佈公的與父母公開談論,請他們信

任我,在人生的旅途上,不要太過於以他們的方式來保護我。這件事,雙方說得坦

誠,也同意萬一我回國定居,可能搬出去住,保持距離,各自按照正確的方向,彼

此做適度的退讓和調整。這一點,父母一口答應了。

而我,為了保護自己的生活方式,做了一個在別的家庭中,可能引起極大的傷

心,甚而加上不幸罪名的叛逆者,幸而父母開明,彼此總算了解。

講通了,樂意回國定居,可是母親突然又說∶“那麼你搬出去我隔幾天一定要

送菜去給你吃,不吃我不安心。”

又說∶“莫名其妙的男朋友,不許透露地址,他們糾纏你,我們如何來救,你

會應付嗎?”

十七年離家,自愛自重,也懂得保護自己,分別善惡和虛偽,可是,在父母的

眼中,我永遠是一個天真的小孩子,他們絕對不相信我有足夠的能力應付人世的復

雜。雖然品格和教養是已慢慢在建立,可是他們只怕我上當。

父親其實才是小孩子,他的金錢,借出去了,大半有去無還,還不敢開口向人

討回,這使他的律師公費,常常是年節時送來一些水果,便解決了他日夜伏案的辛

勞。

有一次,一場費力的訴訟結果,對方送了一個大西瓜來,公費便不提了,當事

人走時,父親居然道謝又道謝,然後開西瓜叫我們吃。我當時便罵他太沒有勇氣去

討公費,他居然一笑置之,說這是意外的收入,如果當事人一毛不拔,過河拆橋,

反臉不認,又將他如何。

這種行徑,我不去向他反覆嚕囌,因為沒有權利,因為我信任他,不會讓我們

凍餓。可是,當我捨不得買下一件千元以上的衣服時,他又反過來拚命講道理我聽

,說我太節省,衣著太陳舊,有失運用金錢的能力,太刻苦,所謂刻薄佾己也。

其實,名、利、衣、食,和行,在我都不看重。只有在住的環境上,稍稍奢侈

。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