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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

方思慎看著他,不記得什麼時候答應過這事。

衛德禮卻毛遂自薦:“我教你,最好的西語。不要學方,他說得不好。啊,不,他說得很好,”他力求全部使用現代白話表達,“但是,他說的,是以前的,過去的話,不是現在大家喜歡說的話。”

洪鑫垚皺眉:“什麼以前的過去的現在的?你什麼意思?”

方思慎笑道:“我的西語,有點類似Daniel的夏語。他入門學的是文言,我入門學的是字典,日常用語也是四十年前的風格,因為教我的人四十年前生活在花旗國。口語變化大,我嚴重落伍了。”把“落伍”一詞翻譯給衛德禮聽。

後者學以致用:“你沒有我落伍,教我口語的人七十年前生活在夏國,我比你更像,嗯,像古董。”

最後一個詞用的卻是西語。等方思慎把“古董”翻譯出來,衛德禮又重複一遍,兩人相對大笑。洪鑫垚看看他們,也忍不住跟著笑起來。見方思慎眼神瞧過來,很像是鼓勵自己抓住機會的意思,拍拍衛德禮肩膀:“嘿,那,咱倆練練?”

他狡猾得很,讓衛德禮每個詞都說兩遍,夏語一遍,西語一遍,糾正他的夏語,模仿他的西語,大大降低了自己出醜的機率。多聊幾句,才知道原來衛德禮來找方思慎,主要是想買腳踏車代步。

方思慎答道:“我沒買過,幫你問問別人。”

衛德禮覺得夏國人人該有腳踏車,奇道:“你為什麼沒買過?”

“因為我不會。”

兩個聽眾都大吃一驚:“你不會騎腳踏車?”

“嗯,不會。”方思慎不是第一次被人這麼問,倒也不尷尬,“小時候家裡窮,買不起。後來上學遠,天天坐公共汽車。等上了大學,也習慣了,沒什麼不方便。”

芒幹道連見著腳踏車的機會都不多,國一高路途遠,方篤之接送一個月後才讓他自己坐公車。本科四年家就在校園裡,等閒用不上。雖然看見同學們飛車狂飆,偶爾也會羨慕,卻不知如何跟父親提要求。他不曾主動開口要什麼,卻也一概不必開口。不知為什麼,方篤之從來沒想到給兒子買輛腳踏車。而那時候的方思慎其實全心依賴父親,壓根沒有掙私房錢的念頭。等進入京師大學——像騎腳踏車這種事,讀到碩士再來學,未免過於雞肋。

洪鑫垚對衛德禮道:“不用問他,明天我帶你去買。”他知道最貴的越野腳踏車專賣店。

兩人越扯越高興,從腳踏車說到其他運動,洪大少很是炫耀了一番自己的散打技術和籃球水平。說至酣處,揮著手衝對面批作業那人道:“方老師,我記得你運動神經挺發達,什麼玩得最好?”

方思慎抬起頭:“這些我都不會,我只會跑步。”

洪鑫垚張大嘴:“開玩笑吧?怎麼可能?跑步算哪門子運動?籃球、足球、羽毛球,要不乒乓球,總會一樣吧?”

方思慎搖搖頭:“真的什麼都不會,小時候沒機會學這些。”

洪鑫垚知道青丘白水屬於窮鄉僻壤,疑惑道:“再窮的學校,最起碼也有幾個水泥乒乓球檯子吧?”

“在轉到國一高之前,我沒進過正規學校。”

“啊?!”

第〇二四章

第二天週日,洪鑫垚約了衛德禮在東安門地鐵站碰面。東安門外昌樂坊,是京城金融中心,各大國際品牌旗艦店多設於此,也是富人集中出沒的地方。

他滿以為方思慎會跟著,看見洋鬼子一個人,十分意外:“怎麼就你自個兒?”

“我自己可以,坐地鐵不會迷路。”衛德禮挺驕傲。

“方書、那啥,方老師怎麼沒來?”

“他的教授找他,所以不能來了。”衛德禮攤手。

洪鑫垚撇嘴:“這人怎麼說話不算話,竟敢放本少爺鴿子!”

衛德禮聽懂了前半句,有點費勁地解釋道:“昨天你只說帶我來買腳踏車,沒說要方一起來。他怕我迷路,本來要一起來,但是早上教授打電話,所以……”

洪鑫垚被他磕磕巴巴的白話弄得不耐煩:“得了得了,知道了。”答應人家的事,總不好反悔,抓抓頭髮,“走吧。”

本打算攛掇方書呆也買輛腳踏車,想象一下他這把年紀學騎車,雖然手腳麻利,肯定還是免不了出糗,那多有趣。不過“邁斯達”的越野型,最便宜也得兩千幾,方書呆多半買不起,看他皺眉肉疼一下也不錯。

衛德禮這花旗國來的洋鬼子倒是不嫌貴,挑了輛結實輕便的,抬腿就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