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不得讓張獻忠進入豫西一步而打亂山東鎮剿滅闖賊於洛陽的計劃。
崇禎剛剛解決張獻忠入豫這件事情,麻煩又來了,雖然崇禎以功雖不成志堪憐憫為理由替楊嗣昌辯護,但是許多科道言官卻絲毫沒有放棄攻擊楊嗣昌地打算。工科給事中李如璧上疏追究楊嗣昌督師失敗之責說:“襄陽失,則荊南有剝膚之恐。”刑部主事追究楊嗣昌有六大可斬之罪:“一。失藩陷城。二、彈劾巡撫以代其責。三、《華嚴經》滅蝗,詠咒平寇。四。張獻忠入川,單褲縱逃。五。賄賂監軍。六,交結朋黨。”。其中最厲害的是禮部侍郎,他認為楊嗣昌“奸欺誤國,請用嘉靖朝仇鸞例,開棺戮屍。”……
崇禎雖然對這些奏疏置之不理,但是感情不能代替法律,而且現在不追究楊嗣昌之罪,日後恐怕難以駕馭群臣,只好下令有關職司:“文弱兩載辛勤,一朝盡瘁,雖有瑪瑙山之功,不能掩張獻忠、曹操兩賊囂張,襄王罹禍之罪,下所司會勘以聞。”
朝廷上下官員已經都知道崇禎對於楊嗣昌的袒護,因此將楊嗣昌失陷藩王等罪責,故意援經輕典,加上議功方式,解脫了楊嗣昌的罪責,顯然這種處理方式是符合崇禎地意願的。但是言官們卻揪住不放,令崇禎氣惱不已,最後他將各科道言官召集宮中,狠狠的訓斥了一頓說:“楊嗣昌系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