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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編一定很快就把你調回去的。”

小方端來一杯她喝慣的咖啡,放到她桌上。其實,她調回來,最開心的人莫過於他了。

“是嗎?”她一古腦兒把箱子裡的東西全倒出來,再一樣一樣粗暴的掃進抽屜裡。

“別生氣了,我們來研究研究這位偶像明星。”

小方將史考特的照片放在她桌面,只要進入工作,再大的火氣鬱敏都會暫且收拾。

“他是目前最紅的?”接手照片,鬱敏發問。“是混血兒,還是戴綠色隱形眼鏡呀?”

他是個很好看的男人,身材高壯,彷彿一隻手就能把人扔進垃圾堆。

“我不知道,他從不回答記者任何問題,大家對他很奸奇,可是沒有人查得出他的身世背景。”

“什麼都不讓人家知道,他當什麼演藝人員?”

“他的確不像,事實上,他只替鼎鑫金控拍過一支廣告,就莫名其妙的紅透半邊天,很多經紀人想找他簽約,但他都拒絕了。”

又是鼎鑫?那個鼎鑫到底有多偉大?連個小小的廣告明星也要裝神秘,難不成鼎鑫是個殺手團體?

“他既無心當明星,我們幹嘛去採訪他?”對這種拿喬的明星,鬱敏興趣缺缺。

“問題是他紅啊!自從廣告推出後,他紅遍大街小巷,女人從六歲到六十歲都迷他,你說我們有什麼能力阻止?許多狗仔隊跟拍他,拍不到什麼東西,倒是發現一些很奇怪的地方。”

那麼有女性魅力?

曾經,她也認識過一個像史考特的男人,全校師生對他的狂愛,讓人無從理解,到最後她也順應時勢,對他瘋狂,哪裡曉得……

為了明哲保身、為了減少傷心頻率,她再也不允許自己對男人瘋狂。

“說說看,哪些地方奇怪?”

“好比一年四季,他都穿著高領衫,不管天氣再熱都是。”小方舉例。

“人家喜歡穿高領衫不行嗎?”

“他的這個習慣引起了不少猜測,有人說他曾經遭到燒燙傷,全身都穿著緊身衣;有人說,他為愛紋身,情人離開後,他便守著愛的標記。”

“想像力過度膨脹。”

“我也這麼認為,不過觀眾的好奇心趨使媒體去解答,就我所知,許多媒體都已經開始準備行動了。”

“我們也要嗎?”

“對,之前田小姐查出他在臺灣的落腳處,地點在中部,我們應該找個時間去拜訪。”

“拜訪?他恨死媒體,你認為他會準備下午茶等我們登門嗎?”鬱敏嗤地一聲。

“不能明訪只好暗察,再不……當爬牆虎羅。”小方說。

他把好不容易跟蹤得來的地址交給鬱敏。

“我還裝針孔拍下他的裸照當證據咧!”

“這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氣氛重新輕鬆,發火不超過三分鐘的段鬱敏,認認分分接手該做的工作。

“去你的,你有沒有那支廣告的資料?”

“我把它放在你的電腦裡面,開啟就看得到了。”

“謝啦!”

鬱敏開啟電腦,等待那位讓全世界女人瘋狂的史考特。

影片開啟沒多久,一個坐在山頂彈琴的男人吸引她的注意。

天!要不是他的背太寬、要不是他的胸膛太廣闊、要不是他起碼大了“他”三號,她會以為他是記憶中那個瘦削斯文、有雙重性格的男人。

鬱敏努力想看清他的正面,可是鏡頭拉得太遠。

接下來,他置身在一家古董樂器行裡,古色古香的牆面上,掛了各式各樣的樂器,他一下子拿起提琴拉幾聲,一下子吹吹長笛,正猶豫不知道要買下哪一個時,信用卡出現,替他買下了古董樂器店。

背景拉開,一個在音樂中起舞的男人吸引所有人注意。

難怪史考特會紅,他比她記憶中的那個人帥上幾十倍,一個才氣洋溢、五官俊美的男人,誰會不受吸引?

恍恍惚惚地……她的記憶回到那年夏天,回到他對她說再見的那個下午……

再回到高階住宅街,鬱敏心情愉悅。

當送報生的日子裡,這段路程總帶給她淡淡的幸福感,那是另一種生活層次,一種和她生活環境回異的生活方式。

將車停在樹蔭下,她抱起簡單的資料夾,裡面全是關於史考特的報導,那是田宜芬留給她的,雖然她很討人厭,但不可否認,她的敬業程度不得不讓人豎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