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剛故意這麼說,同時打量著他。
今天他可是衣履翩翩的男子漢,一條深藍色的西褲,配一件白襯衫,打著純蠶絲的淺綠花領帶,神清氣爽、眉目軒朗。
“這……我不百強辯,當然,這都是我的錯,我問你陪罪。不過,我以前就說過了,我可以送你到義大利或巴黎去學時裝設計,根本不必在這裡看人臉色。你不賞臉,我也沒辦法。希望我還有改變自己形象的機會,不再被美麗的小姐當作洪水猛獸。”
“去巴黎哪有那麼容易啊?在那個地方當個小徒弟都不容易,更何況還想闖出一個名堂?我從來都不作這種白日夢的。”
靜剛順著它的口風試探,他果然說:“那算什麼?我可以在香榭麗舍大道買一間店,叫人把你捧起來。哈,這比捧紅一個國際級的足球巨星來得易。”
“怎麼說?”
“他們踢球至少需要實力,你只要花錢找人來替你傷腦筋就夠了,這太簡單。”
金錢豹的本色這下可漸漸露出了原形來。
潘健人告訴過她,史柏雅追女人,可以為人家在一條街上連續開上幾家店,靜剛現在算是親自聽見了這個誇張的傳聞。
第四章
“你能花多少錢送我去巴黎?”
靜剛故作心動的樣子,問道。
“至少八位數字!栽培一名球員也不過如此。現在在職業球場上叱吒風雲的好多選手都得過我的贊助,我自己的球隊就更不用說了。”
史柏雅躊躇滿志,洋洋得意,在一個他想去俘虜的女人面前大事吹擂。
“你的球隊,就是巨世豹囉?”
靜剛間。
“當然!全香港最具實力的球隊。已經連續四屆得到聯賽冠軍。下個月的省港杯,相信又是囊中物。我說過每入一球,便得二萬元獎金。”
“你的口氣還真不小,好像全香港的銀行都是你家開的。”
“沒有這麼誇張啦,但是用錢是絕對沒有問題的。錢是做什麼用的?除了拿來用,做你想做的事之外,一點意義和價值都沒有。”
“你的球隊也是巨世出資組成的。”
“當然,一個大企業沒有帶個球隊什麼的,早就被別的集團比下去了。這也是一種投資,就像有些企業家花幾千萬元收藏畢卡索、梵谷的名畫,這也是一種較量,一種實力的展示。巨世在這方面是絕對不能落在別人後面的,否則,往後的仗都不要打了。”
“養一支球隊要花不少錢吧?”
“那還用說?光是我去外地挖回來的一個美籍黑人球員,就拿走了好幾百萬的年薪了。我的球員月薪是比照足總的標準來發的。至於比賽的獎金嘛,唏,別人一次入球有獎金五千,我給一萬,出去比賽,都讓他們住五星級的大酒店……總而言之,重賞之下必有勇天。有錢就沒有辦不了的事。”
他說得得意忘形,只差沒有站起來比手畫腳。
靜剛既悲傷又好笑。
原來史家的接班人不過是這樣一個玩物喪志的紈褲子弟;除了用錢運轉一切,不知他還懂些什麼!
“是啊,我還聽說,你替一名歌星開了五、六間店,真不愧是大手筆。”
聽山語氣中有嘲諷的意味,史柏雅小心地回答。
“那是小報記者捏造的。我用錢,都是為了投資。”
靜削笑笑,不予置評。
“葛小姐,我知道你剛才說的流落街頭是存心開玩笑,可不可以告訴我,你現在在哪裡工作?”
“我真的失業了,正在到處找工作,沒有騙你的。”
“我不相信,你是不是當了模特兒?我覺得你被徹頭徹尾改造過,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根本是不可能的!能不能請你告訴我,這是怎麼回事?”
史柏雅嚥了一下口水,顯示他是疑惑到了極點。他有一種無法捉摸的壞,這種感覺正來自於他有一個太過體面又帶著點孩子氣的外表,而實際上,骨子裡正是個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
對於這樣的一個追求者,靜剛認為能夠招架的女子少之又少。因為世上的女子,真正狠得下心腸的沒幾個。他是那種讓女人既迷惑又寵愛的男人。
“大概是你女朋友太多,眼花繚亂吧。我不會有什麼兩樣的,可見是你投資過多,記憶混亂了,可能連誰的帳都搞不清楚了,這可要小心一點才好。”
靜剛明知他不會理解話中玄機,仍是輕描淡寫地嘲諷著。
史柏雅自知臭名遠播,想去澄清也是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