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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更多的惡。”我想,這就是寫作永遠可以生存的根據。人的苦難,很多或者根本,是與生俱來的,並沒有現實的敵人。比如殘、病,甚至無冤可鳴,這類不幸無法導致恨,無法找到報復或聲討的物件。早年這讓我感到荒唐透頂,後來慢慢明白,這正是上帝的啟示:無緣無故地受苦,才是人的根本處境。這處境不是依靠革命、科學以及任何功法可以改變的,而是必然逼迫著你向神秘去尋求解釋,向牆壁尋求問答,向無窮的過程尋求救助。這並不是說可以不關心社會正義,而是說,人的處境遠遠大於社會,正如存在主義所說:人是被拋到世界上來的。人的由來,註定了人生是一場“贖罪遊戲”。

最近我總想起《去年在馬里昂巴》,那真是獨一無二的神來之筆。

人是步入歧途了,生來就像是走錯了地方。這地方怎麼一切都好像中了魔法?狂熱的叫賣聲中,進行的是一場騙術比賽,人們的快意多半繫於騙術的勝利。在熙熙攘攘的人群(或者竟是千姿百態的木偶)中走,定一定神,隱隱地甚至可以聽見魔法師的竊笑。

我想起《去年在馬里昂巴》,正像似劇中人想起(和希望別人也想起)去年在馬里昂巴那樣,彷彿是想起了一個亙古的神約。這神約無法證實,這神約存在於你不斷地想起它,不斷地魂牽夢縈。但是中了魔法的人有幾個還能再相信那神約呢?

“馬里昂巴”與“戈多”大有關聯,前者是神約是希望,後者是魔法是絕境。

我經常覺得,我與文學並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