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的人受折磨。這不是正當的和美好的嗎?再說猶豫,一切思想必都始於猶豫,而非堅定不移(疑)。唯在思想不斷髮掘的盡頭,才可能有美好的信仰,或精神。——當然,為自己的猶豫和軟弱找藉口的人也會這樣說,但這也不能說明猶豫和軟弱就一定糟糕。
5。 我常想,人是怎樣聽到上帝的聲音的?無緣親聆神命的凡夫俗子,可怎麼分辨哪是人傳,哪是神說?為此我曾迷惑不已。直至讀到劉小楓先生的一些書,讀到“寫作的零度”與“自然正確”等等,方有所悟;也才懂了上帝為什麼要那樣回答約伯。只有回到生命起點,回到人傳與不傳都是不爭的生命處境去,才能聽到上帝的聲音。亞當、夏娃或人的最初處境,是什麼?是分離、孤獨、相互尋找與渴望團圓。這當然還不是愛的全部,但是否可把這看做是上帝對愛做出的暗示?起點是情感,而非志向。志向皆可人傳,可以是人替神做出的價值判斷,可以走到任何地方去。而情感,或人的相互盼望,卻是人傳與不傳都在的事實。
6。 這就又要說到蛇的誘騙。誘,即引誘人去做神;騙,即人其實不可能做成神。想做神而其實做不成神的人,便把人傳的價值冒充為神說的善惡,於是乎“恐怖”與“專制”(以及物慾的迷狂)也就都有了合理合法的精神養源。
7。 我擔心以上文字已經有些賣弄了。您是這方面的專家。我一向對學者心存敬畏,是真話。因為我越來越贊成“少談些主義,多研究些問題”。我所以要說以上這些千疏百漏或不言而喻的話,實在是要為下面諸多難解的問題作鋪墊、找理由,甚至也許是——但願不是——找藉口。
8。 直說吧:這世界上最讓我同情和做噩夢的,是叛徒。直接的原因是:我自知軟弱,擔心一旦被敵人抓去事情總歸是很難辦。當英雄吧,怕受不住,可當不成英雄勢必就做成了叛徒,那更可怕。敵人固然兇殘,可“自己人”也一點都不善,難辦就難辦在這兩頭堵上。要是當得成英雄就當英雄,當不成英雄也可以什麼都不當,那我的噩夢就沒了。有位殘疾人寫過一句詩:“在媽媽那兒輸到什麼地步都有獎品。”這詩句常讓我溫暖,讓我感動。但叛徒的身後沒有媽媽,他身前身後全是敵人!世上有這樣的人,卻很少有為他們想想的人;或私下裡想想,便噩夢似地趕緊掐掐自己的腿,慶幸那剛好是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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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給肖瀚(2)
9。 所以我想不好:一個怕死怕疼怕受折磨的人,是否也配有理想和信仰?
我想不好:一個軟弱並心存美好信仰的人,是不是隻配當和尚?否則一個閃失,是不是就得在聖徒和叛徒中任選一種?
我想不好:一個不想當和尚的軟弱志士,一旦落網,是該挨那胸前的一槍呢,還是該挨這背後的一刀?何況事情還遠不這麼簡單。
比如說:一個聖徒可以決定自己去受刑與赴死,他也有權為親人做同樣的選擇嗎?要是沒有,他就可能做成叛徒;要是有,這權利是誰給他的?因為他是聖徒,還是因為他要做聖徒?
10。 記得哈氏寫過他曾在一家酒吧前被暴打的經歷,權衡利弊後他還是退避了。這讓我鬆了一口氣。當然我知道,這口氣更多的是為自己備下了藉口,絕難與哈氏的退避同日而語。我還知道:莫說親人受累,便是隻身去受那酷刑,怕我也還是頂不住。為此我羞愧多年,迷惑多年,慶幸多年。慶幸明顯是不夠,與此同時去讚美聖徒呢,好像也不足補救。要是魔鬼和聖徒一起都把叛徒也是人這件事給忘了,想必,這現象應當別有蘊意。
[注:本文中的叛徒,單指暴行下的屈服者,不包括為榮華富貴而給別人使壞的一類。]
11。 我甚至想:置親人的苦難與生死於不顧者,是否還夠得上聖徒?當然,與此相反的行徑肯定是不夠。這樣看,做聖徒就還得靠點運氣了:第一,別讓敵人抓去;第二,這敵人不要是太殘忍的一種;第三,在終於熬不住折磨之前最好先死了,或忽然可以越獄。——咳,這題怎麼越作越沒味兒了?
那就換一條思路:一個為了親人不受折磨而寧願自己去遭千古唾罵的人,是否倒更近聖徒些?就算是吧,但明顯離我們心中的聖徒形象還很遠。
那就再換一條思路:要是在任何情況下,“自己人”都不把“自己人”當叛徒看,行不行?要是敵人不把人當人,咱可不能無情無愛地把“自己人”逼到絕境,怎麼樣?好像還是不行。因為敵人並不手軟,要是“咱的人”因此被一網打盡,咱的事業可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