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女人,則善於回味,把丈夫粗糙的性愛穀子,打磨成精緻的珍珠米,再熬成粥,或做成米酒,醉己,也醉丈夫。
我很想把我們夫妻的性愛經驗推廣給大家,便打了這通熱線電話。你看看,我先生做愛前的運動熱身,無形中擴大了“前戲”;而我床笫之外的回憶、回味,實際上又大大延長了“後戲”。不管是“性”福,還是幸福,智慧的參與至關重要,這是我們夫妻共同總結的經驗。換句話說,要用心生活,也要帶腦子做愛。作為太太,我覺得自己也有兩大優點:一是盡情充分享用丈夫;二是信任丈夫,給他自由,如果把他的手腳都捆起來了,他還怎麼抱你製造狂風暴雨呢?
丈夫不是用來看守的,而是拿來用的。“用”,是一種最務實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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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敢”做、太太“感”受(1)
(口述女主角 秋菊)
我好像天生對流行特別敏感。在“文學青年”很時髦的時代,我與阿龍都是某文學社的骨幹,屬於“熱血青年”,因為有共同的追求,便相知相愛。那些日子,向日葵都是朝我們綻開的。浪漫的人往往沒有危機意識,只有享受的心、澎湃的激情與不著邊際的遐想。大學畢業後,在一個月亮惹“禍”的夜晚,因為阿龍的情不自禁,我們品嚐了禁果,要命的是又意外懷孕,便緊急狼狽地登記結婚。我原先是個瓊瑤迷,喜歡“言情”之類的花花草草,我們去領結婚證書時,我哭了,真的,非常難過,我一點兒心理準備都沒有,僅一次有點兒被強迫且並不浪漫的婚前性行為,就斷送了我的處女身,而最最令我耿耿於懷的是,這樣的現實打破了我瓊瑤式的言情美夢。要知道,愛情,在我心目中,原是聖潔不可侵犯的,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是乾淨而神秘的,如月影般迷離的子夜、煙雨的黃昏……
可是,我們的愛情還來不及朗讀、來不及寫進日記,我就糊里糊塗地被帶進了婚姻。婚姻本該是唱讚美詩的殿堂,可我最初卻被送進了洞房,來不及幻想,來不及憧憬。我有些沮喪,有些恍惚,新婚的日子裡,我很不開心,且有絕食傾向,對丈夫充滿了“仇恨”。這些負面情緒自然帶進了我們新婚的臥室,對丈夫“性”致勃勃的挑逗,我很是排斥,甚至臉帶鄙夷之色。當時我想,我是高貴的愛情女主角,我不是肉慾女人,以至於有一天晚上,我把丈夫推到床下,自己卻冷冷地坐在那裡塗指甲油,我想氣死他……
原本有些惱羞的丈夫,一反往常,不再強行“征服”我,而是很乖、很討好地在一旁看著我塗指甲,還建議我腳趾甲也一併上色。也好,我讓他為我服務,於是我平躺下來,背靠著被子,我看著赤裸著上身認真而忙碌的丈夫,突然感覺他原來竟如此可愛溫存,一種莫名的衝動全然改變了我對他的床上印象,他彷彿已不再魯莽、粗野,而是一種法國巴黎情人的形象。優雅而性感,真是無敵,他把我的四肢、全身弄得很癢,那感覺很美,這是我神往的境界,我情不自禁。我第一次主動樓住他,他亢奮異常……那是個經典之夜,我把它定為我們的一個紀念日,因為我第一次認識到性和愛是可以在同一朵花裡棲息的,性並不髒,也不下流,它一樣可以調弄得很藝術,而且一樣可以五彩繽紛、美侖美奐。
從第一夜起,我就暗下決心,要改變自己的角色定位,我不再是白紙一張、只會精神戀愛的小女生,而是一個有女人味的“新太太”,懂得享受生活,善於把婚床上的事做成一道道美味佳餚,這是女人的天職,我要把自己的才情與浪漫表達出來,為他,更為自己,創造一種永遠新鮮的性愛小夜曲,我是個時尚女人,我可以把自己打扮得很時尚,走進辦公室或走上街頭成為別人的風景,為什麼就不可以把我和丈夫的私人空間也弄得時尚一些?性愛最忌諱千篇一律,時尚元素是改變它的最好催化劑。
那年“奧運熱”,我們就把運動時尚帶進了臥室。我把這項性愛前熱身運動命名為“床前體操”:兩人面對面坐在地上,雙腳叉開呈V字,腳掌互貼,然後慢慢俯身向前,拉住對方的雙手,然後輪流將對方的身體拉向自己,這時你會感到大腿內側的肌肉被拉緊,這種熱身伸展運動,可以增加韌力及持久力。有項研究表明:強健的肌肉有助於提高人體內睪酮的分泌量,增強人的性慾,增強自信。研究還認為:肌肉鍛鍊能刺激骨細胞的生長,對骨骼的發育有良好的促進作用;健康的骨骼能延緩因年齡增長所造成的性衰退。
因為運動,我們受益匪淺。但男人對性往往有一個認識誤區,以為越“猛”越“強”就萬事大吉了,其實女人的心,更喜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