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開著一輛“寶馬”,也許是剛和上一個女人在哪裡親熱過,看著表來接自己,路過一家花店眼睛都不眨買下了數朵名貴的花,急急地來送自己回家,感動一下到真是說的過去的。
後來她就跟了他。其實也只不過是他眾多情人中的一個。
生日。另一個追求很久的男人送來一束花。最昂貴最時尚的“蘭色妖姬”,好事的同事說,那花被炒到兩百元一枝。她數數懷裡的,10朵。2000塊。人民幣。大大咧咧地說:不貴。買姑娘我一笑,值了。
夜裡下班,“寶馬”等在樓下。車上依然是百合。她把“蘭色妖姬”丟在了辦公室。想想多少有些心虛:莫不是日久生情?居然連旁人的追求也不敢拿出來炫耀?
廉價的情人草(2)
上了樓才發現,百合裡還有一把沒見過的植物。淡紫色。清爽的很,不像花到更像路邊的野草。那模樣卻是另人心疼的,沒有百合的馥郁和張揚。
他說:這叫情人草,不放水也可以活很久。而且十分廉價,是買百合的時候店裡送的。
哦。難怪她不認識。多年以來收到各種各樣的花,昂貴而沒有感情。誰又會送花店都願意贈送的花草呢?
終於還是消失了。那個男人連同他的“寶馬”和百合。沒有承諾和任何的東西留在她的家裡,走的乾淨也自然。彼此都有足夠的自由,來的時候總有花收,走的時候總有滿足,時代已經不同,女人男人都一樣,不過一場你情我願不過一夜激情不過一次風花雪月不過瞬間的溫暖罷了。
唯一改變的。是她愛上了那種廉價的情人草。每週都會到花店去找。因為廉價,不是每家店都會有。還有的老闆根本不賣,說那植物是留著包裝其他花時候配的。但凡能遇到,她總是儘量地買了最多,抱回家裡直接往花瓶裡一放,大半個月過去,它依然在桌上靜靜地散著香。
情人草。多詩的氣質,卻偏偏那樣受到冷落和怠慢。只因為人們都不再相信,世上還有花期長過它的感情。只因為玫瑰的妖豔和百合的馥郁以及愛情的短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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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未央(1)
陪君笑醉三千場
不訴離傷
他和她相識的時候,她還是個稚氣未脫的少女。剛從大學畢業,千辛萬苦留在城裡,在電視臺覓到一份打雜的工作。日日跟著記者跑社會新聞,不分早晚寒暑,只要一有新聞線索,穿上外套散著頭髮,幫著記錄情況搬運機器。作品出來,連署名也無一個字。
他那時已是城中頗有名氣的商人,擁有動產不動產千萬。為人低調和藹,口碑甚好。
他到電視臺去出鏡一個訪談節目。走廊裡見到一個女孩子掉了手裡的資料,一邊手忙腳亂地揀,一邊顧及肩上挎包裡的採訪裝置,十分狼狽。他走過去,好心幫忙,於是遇到那雙眼睛,不由心裡一驚:還以為天生麗質只是作家筆下的描述,沒想到世上真有不近脂粉也清秀可人的面孔。
她說謝謝的空隙,他遞上一張名片,等待對方“久仰大名”的神情。但她,還在為食宿每日難安,哪裡曉得這城裡誰是功成名就的贏家?就這樣無意的,在他眼裡落下一個與眾不同的氣質來。
在電視臺苦捱數月,生活並無多大氣色。一日,節目監製走近她身邊,無意發現散落在桌上一堆名片中,那個大名鼎鼎的人。而她無論怎樣回憶都想不起那名片從何處而來。監製於是順手牽走了那張卡片:節目想找他做訪問,正苦苦聯絡不上呢。
電話打過去,對方弄明白來意後說:你從何處得來我的號碼。監製是久經沙場的行家:真心找一個人,總是找得到的。
對方很大方,當下約了時間,並無任何刁難。
於是,他和她第二次在電視臺走廊裡重逢。他對她依然有深刻印象,白衣藍褲,不施粉黛。大眼睛裡一絲倔強,被人呼來換去也沒有任何表情。他對著鏡頭侃侃而談的時候,她在一個角落整理凌亂的電線。
採訪結束,被眾人擁著走出演播廳。他回頭張望,那女子竟然自顧自回到座位去嚼快餐。這時他才坦然:原來她並不知道自己是誰。
他打第一個電話給她,是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桌上電話響起的時候,她正埋頭一堆文案中。她本就不是一個愛做白日夢的女子,對方說了半天,她只糊塗:你怎麼知道我的號碼。他笑:你們這一行不是常說,真心找一個人,總是找得到的嘛。
放下電話,他竟有些小小的激動。這麼多年要風得風,有時候順暢得老天連雨也一起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