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德國可以透過關稅與適當的匯率,來限制進口或者促進出口。比如,在進口方面又可搞買家獨家壟斷,政府對進口商品都徵稅,或者向進口商賣出外匯,其匯率比從出口商那裡買進時高出很多,政府收入得以增加。如果目的是進口而不是出口,以特殊方式即從國外借錢的方式改善國際收支,就可以用補貼匯率自由進口,但按很高的匯率出售外國需要的出口商品,為出口造成困難。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壟斷的好處,改善貿易比價,對於國外需求不受價格影響的商品,匯率可以提得很高。而對於供應不受價格影響的進口商品,匯率可以壓得很低。
沙赫特創造了200多種貨幣、銀行券、債券和各種五花八門的信用工具,與匯劃結算協議相結合來調控資金的流向。比如旅遊馬克只能用來支付在德國的火車、旅館和飯店的賬單,機床馬克只能購買德產工作母機等機械裝置,啤酒馬克只能購買德國產的含酒精的飲料,而鐘錶馬克則只能購買德產鐘錶。透過這種方法,德國有壟斷地位的商品如儀器與光學裝置,將不會被低廉的馬克買走,而只能用來換取真金白銀或是德國需要的外國商品。這種特殊的馬克其實是放棄了黃金而以某一種物品作為其發行的儲備。這是因為當時的黃金儲備主要集中在英美兩國。
此外,大量增發的各種信用工具只能用在基建或軍工等生產領域,而不會進入消費品市場,通脹的威脅自然也就消除了。比如,1934~1936年發行的專門支付給軍火商的米福債券就是如此。在沙赫特的撮合下,西門子公司、古特霍夫農冶公司、克虜伯公司和萊茵金屬公司這4家德國支柱企業成立冶金研究有限公司。出自這家公司的米福債券便由一些資本有限、向德軍供應物資的小公司出票,金屬研究公司承兌之後到帝國銀行去貼現,或者向資本市場出售。1936年,米福債券的未清償總額達120億馬克,支援了當時德國軍備重整一半的費用。到了1938年,沙赫特又發行了供應商國庫券來支援軍備重整。
但經濟自有其規律,信用擴張與通脹是一枚硬幣的兩面。為了防止通脹,除了高稅率和控制發放紅利外,德國還有種種有關物價和工資的規定。根據1936年10月29日的一項法令,德國設立了一個物價管制委員會。先前授予任何政府部門的監督、批准或規定物價的全部權力,都移交給了物價管制委員會主任。他不僅負責為到達最後消費者手中的商品規定價格,而且負責對生產過程中各個中間階段中的價格進行監督。
從1936年起,德國物價政策的基礎就是1936年11月26日的凍結物價法令。根據這項法令,除特別許可的以外,物價管制委員會主任禁止任何物價提高到超過1936年10月17日的水平。由於物價凍結不僅凍結了個別商品的價格,而且凍結了各種商品價格之間的關係。結果德國物價一直保持穩定,批發價格指數(PPI,以1913年為基數100)從1936年到1939年僅從104。1上升到106。9。
當然,對英美主導的國際金融秩序,最為釜底抽薪的是易貨貿易的國際結算方式。當時國際金融家獲利方式仍然停留在19世紀的舊模式,也就是向經濟困難的國家放債盈利。如果德國的易貨貿易被其他缺乏黃金與外匯的國家所仿效的話,國際金融家不僅很難找到借款人,而且其財富也要嚴重縮水。隨著貨幣與實物之間關係的脫離,英美主導的國際經濟與金融的主導權自然而然地就會被瓦解。
僅在1934年,德國就完成了與保加利亞、羅馬尼亞關於大豆和石油的易貨貿易合同,與匈牙利和南斯拉夫涉及鋁礬土和鎂的易貨合同,與丹麥關於家畜、黃油和豬油的易貨貿易合同。德國還和中東歐建立起緊密的貿易關係。20世紀20年代末,德國佔匈牙利、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南斯拉夫、希臘和土耳其總貿易額的15%左右,到了30年代末,這個比例提高到40%。沙赫特禁止德國企業未經政府允許就進行國際貿易。所有國外債權人在德國只允許使用德國馬克。
為了貫徹這一政策,沙赫特在德國設立了24個監控站,時刻監視著德國商人的貿易活動。根據國家的戰略需要,沙赫特將商品劃分為不同的等級:糧食、鐵礦砂、鎢、銻、鉻等稀有金屬等級最高,其次是煤炭、有色金屬、礦物油、化工產品、潤滑油以及棉花、羊毛和橡膠等。到1936年,德國已經簽訂了28個清算協定,在與這些國家的貿易中,德國用馬克支付進口款項,並把款額與該國購入德國製成品的款項保持平衡。在“二戰”爆發前,德國國際貿易中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