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男人先寫了兩封匿名信,向麥迪提到了7年前的謀殺案,這是麥迪心中最敏感的話題,那男人在匿名信中逼著麥迪去公安局自首,不然他就要告發。匿名信送出去之後,他個自寫信沒把握,又用匿名電話的方式再一次向麥迪施加壓力,直至麥迪的精神徹底崩潰,自己跳樓身亡。傢伙,你能說這不是一種謀殺嗎?”
“夥計,這只是你的推測。”梅說。
“事實也是如此,你想想,既然那個男人已經掌握了麥迪7年前謀殺美馨的證據,為什麼他本人不到公安局報告,為什麼他不給公安局打電話舉報?”
“也許他要給麥迪一個自首的機會?爭取寬大處理。”
“不不……”湯搖搖頭。”那個男人為什麼要給麥迪這個機會?他是麥迪的親屬?或者是他的朋友?不不,都不是,你沒從匿名電話錄音裡聽出那個男人的聲音嗎?冷冰冰的,好像充滿了仇恨。
那兩封匿名信和那個匿名電話的根本目的都不是真正讓麥迪到公安局自首,而真正的目的是給麥迪製造一種強大的心理壓力,導致他自殺。”
梅又說:“從犯罪主體上看,麥迪還不是自己跳樓自殺的嗎?並沒有人拉他或者推他,這怎麼能算他人謀殺?”
“從目前中國的刑法條文上看是這樣的。但是,我說過,心理謀殺是一種現代的殺人手段,不能用常規的法律條文來衡量。
雖然被害者是自己跳樓的,但是,在這之前,殺人罪犯已經有了謀殺的動機,而且,寫匿名信和打匿名電話本身也是謀殺行動的一部分,如果沒有罪犯的謀殺動機和那部分謀殺行動,也絕對不會導致麥迪的跳樓死亡……
從這個意義上看,那個男人對麥迪進行的就是一種心理謀殺……當然,遺憾的是法律對心理謀殺還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還有待於法學家的進一步研究。
傢伙,我敢說,這件案子如果破了,也許是個轟動性刑事案件,不僅對我們兩個打的賭有意義,對研究中國當代法學也有意義。瞧著吧,開庭那天熱鬧著哪! ”
“就算你說得對,夥計,我們到什麼地方去找這個打匿名電話的男人?”
“在錄音帶裡。”
“你的意思是聽聲音?”
“對。我們再聽一遍。”
湯又把那盤錄音帶放進電話的錄音機裡,重新放了三遍。
“聽出什麼沒有?”湯問梅。
“聽不出來。”梅皺著眉頭說。“這個男人的聲音沒有特點, 好像和別的男人說話沒有什麼兩樣。”
“當然,像電影配音演員那樣有特點的聲音有幾個?”湯說:“不過,和每個人的指紋不一樣是一個道理,每個人說話的聲音也不一樣,雖然聽起來都差不多,但是,如果用一種專門儀器進行測試,每個人說話的聲音都有自己的特殊頻率。”
“夥計,你想搞聲音鑑定?”
“是這個意思。”
梅笑著說;“咱們這個城市一共70多萬人口,起碼有一半男人,我們還能一個一個去核對?”
“當然不能,我們要儘量縮小範圍,傢伙,你去把門關上……”
梅將辦公室的門關上。
“我再放一遍,”湯說。“傢伙,不要再聽那個男人的聲音,注意聽錄音裡的其他聲音。也就是背景聲音。”
湯再一次放錄音,兩個人靜靜地聽。
“聽到什麼了?”湯問梅。
“好像在講話的間隙裡還有一種什麼聲音?”梅答。
“什麼聲?”
“滴滴嗒嗒的,很輕。”
“是下雨的聲音嗎?”
“不,好像是一個滴水的山洞。”
“不可能,山洞裡哪能有電話。”
“夥計,這聲音是從哪來的?”
“當然是打電話的地方,傢伙。”
“打電話是兩個地方——接電話一端的麥迪辦公室和那和打電話男人的地方,錄音將這兩個地方的聲音都錄進來了,這聲音是電話哪一端的?”
湯想了想說:“肯定不是麥迪辦公室的聲音,我們去過他的辦公室,很安靜,沒有這種聲音。”
“這麼說,是那個打電話的男人所在地方的聲音了?”
“是。”
“夥計,再放一遍。”
湯又放了一遍錄音。
“是鐘錶聲?”梅說。
“這麼說,是一家鐘錶店?或者鐘錶修理店。”湯肯定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