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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部分

宗銘完全黑化,站在床邊由上而下睥睨著他,說:“你這個人完全沒有信用,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前腳答應我不亂跑,後腳就溜了……我不會再給你機會了,哼!”

“我只是遛個狗而已,我看你睡著了才下去的。”李維斯好聲好氣地跟他解釋,“於哥不是陪著你麼?”

“他怎麼能跟你比!”宗銘一臉鄙視的表情,說,“他又不是我老婆,愛死不死。”

“……”我特麼也不是你老婆啊!李維斯欲哭無淚,又有點無法形容的羞澀,話說於天河說的不是雛鳥情結麼?怎麼聽上去不太像啊……

“你先把手銬開啟。”李維斯坐起身來,無法對一個精神病人發火,只能軟語哀求,“好吧,我錯了,我不該偷偷跑出去遛狗,從現在開始我都待在這裡不出去了好不好?”

宗銘非常認真地想了半分鐘,說:“好吧,我再給你一次機會,你發誓以後永遠也不離開我,我就開啟手銬。”頓了一下,又補充道,“用你外婆的名義發誓。”

“……”李維斯躊躇再三,沒辦法發這個誓,他這個人對起誓這種事一向看得非常嚴重,即使明知只是說來騙騙精神病,也無法輕易說出口。

“永遠”這個詞太重了,從生到死,一個人也只有一個“永遠”而已,他怎麼可能永遠都不離開宗銘?他們只是假結婚啊……

但是一想到“離開”,他又有點莫名的難受。

“我發誓在你治療結束之前都不離開你。”李維斯斟酌了一下,換了個說法,“我就在這間屋子裡陪著你,好麼?”

宗銘眼中浮現出失望的神色,搖頭,再搖頭:“那不行,太短了,這個不算,你重新發一個。”

這種時候他怎麼又聰明起來了……李維斯心力交瘁地耙了耙頭髮,誠懇地說:“宗銘,你別鬧了,快把手銬給我開啟。我不可能永遠不離開你,我只是你的下屬而已……”

“你是我老婆。”宗銘打斷他的話,嚴肅臉說,“我們的關係受憲法保護。”

憲法都抬出來了……李維斯又囧又雷,忍著笑說:“可是我們還沒結婚啊。”

宗銘看了他十秒鐘,忽然說:“結過了。”

“哈?”李維斯莫名其妙。

宗銘走到書架前,從最上頭抽了一本書下來,開啟,從裡面拿出一張薄薄的紙,遞給他。

李維斯瞬間就驚呆了——那是一份拉斯維加斯市政廳頒發的“”,兩個巨大的花體字如夢如幻,下面印著他和宗銘的名字——ves、g。

“whatthefu……”李維斯難以置信地說了一句粗話,實在是這件事完全顛覆他二十二年來對人生的認知,尼瑪這可是市政廳認證過的結婚證啊!法律上來講他居然已經是個已婚人士了!

怎麼可能!他這個當事人為什麼完全不知道?

“這、這是哪兒來的?”李維斯結結巴巴地問宗銘,“這是我的名字?不是同名同姓嗎?”

宗銘拿出另一張紙遞給他,那是一張“se”,結婚前由當事人填寫的資訊表,包括姓名、性別、籍貫……毋庸置疑,上面每一個單詞都是他的筆跡。

李維斯艱難地看完每一個欄目,問宗銘:“這是我寫的?”

“對。”

“我和你結過婚?”

“是的。”

“拉斯維加斯?”

“沒錯。”

“三年前?”

“嗯哼。”

“為什麼我完全沒有記憶?!”李維斯炸毛了,像帕金森患者一樣抖著手裡的兩張紙,“我為什麼要和你結婚?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

“反正我們結過婚了。”宗銘說,“我們已經有三年婚齡……”

“婚齡個鬼啊!”李維斯過度震驚,腦子反而清楚起來,“你持中國護照,在美國註冊以後必須去舊金山領事館認證,否則這張紙在中國根本不受法律保護!”

“內華達州政府已經認證過了,所以它在美國境內是合法的。”宗銘比他還清楚,“所以我們還是三年婚齡。”

李維斯張口結舌,他就是個幼教而已,對美國婚姻法完全沒有概念,估計得找個靠譜的律師才能弄清楚自己到底是已婚還是未婚。

然而不管已婚還是未婚,他都得先搞明白當初自己為什麼要和宗銘結婚,以及為什麼結婚以後完全不記得自己結過婚了。

難道他真的被黑衣人的失憶棒閃過嗎?

太可怕了!李維斯單手抱頭(因為左手還被拷在床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