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手頭的活就要隨我去。於是我舔著臉皮向編輯長要求,如果能證實確有其人,你這稿費可先得預支給我拿去交房租。編輯長啥也沒說,狠狠的彈了我一腦瓜奔兒。
然而事情就是這麼神奇,我和編輯長下了車,行了大約一個小時的路程,愣是沒找到那顯眼的黑頂酒吧,我本來對自己的記路水平蠻有自信的,尋思明明上次走了大概也就十幾分鐘的路,但是這一小時下來我是真慌了神,這大街小巷彷彿一夜之間變換了位置,明明看著都很眼熟,確實是我和老王來過的地方,卻無論如何就是找不到STORYBAR,編輯長三番五次的問我,是不是記錯路了,要不要問問路人,等等。但是詢問路人的結果都是一句話:不知道。當走到第二個鐘頭,也就是差不多十一點的時候,編輯長是實在忍不住了,說去馬路對面的廁所,先解決一下。而我也有些口渴,便往回走尋個超市買瓶水。就在這十幾步的差距,我彷彿墜入了另一個世界,往回走過一拐角,我記得是剛剛經過的這裡是個小平房超市,可是現在卻莫名其妙的變成了高樓大廈,這大樓立的真邪性,這麼高大的建築怎麼會沒注意到呢?本欲再往前行個兩三步,卻不自覺的停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