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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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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當崔教授向我透露孫的成績,那就是對學生隱私權的侵犯,是嚴重違犯了學校的政策——其實,孫小彬是一個很優秀的學生,我們後來一起修過國際營銷學的課,發現他學術上很出色,他後來在事業上也是極為成功的。 最後,崔教授又一反過去對我的冷漠和敵視,表現出極度的關心。他親切和藹地告訴我,今後在學習上有問題,可以儘管去找他,只要我認真,努力,他一定盡力幫助我完成學業。我當時真是受寵若驚,幾乎是感激涕零了。 我當然明白,他在拉攏我。但他已達到目的了,因為我也有私心,要保護自己。那次談話後,我就沒有出席聽證會。我沒有勇氣和盤托出我們首次見面的對話和我對他的看法。 事後不久,徐寧被迫離開了賓州大學,仲裁程式也以她撤回投訴書而結束。我最後一次與她見面時,她臉色蒼白,似乎憔悴蒼老了很多,可還是顯得很堅強。對於徐寧,我深深感到內疚。我太軟弱了,在關鍵時刻沒有提供她所急需的支援。 會計系的瑪克奈爾教授也是仲裁委員會成員之一。是我後來修她課時,她偶然提到這一事件,她相信徐寧的指控。起初,我以為她在感情上站在徐寧一邊,是出於女人對女人的惺惺相惜。可我後來又有機會與商學院副院長談到此事。他主持了徐寧投訴崔教授的聽證會。他也覺得徐寧的指控可信,但因為有不利於她的證據,聽證會的決定將不會支援她。在此情況下,他就建議徐寧撤回了投訴書。

——美國高等學府實行教授治校(Governance by faculty),在那種自下而上的教育制度中,教授擁有極大的自主權,行政無權干預學術。在學術自由的名義下,老師按自己的意思決定教學內容,課本採用、考試形式和內容,也按自己的標準評定成績。當我還是研究生講師時,就已享受到任課老師所擁有的那種有很大隨意性的權力了。 這樣的制度有利於創造百家爭鳴的教學氣氛,但它缺乏一個有效的制衡機制,使得老師在師生衝突中處於絕對優勢,除非學生提出不可辯駁的證據,這個制度都假設老師是正確的。所以,學生往往很難把老師告倒。 但在通常情況下,若是老師濫用職權,制度就很難充分保護學生的權利。所以,選擇研究生導師是一項高風險投資。若遇到的是冷酷無情的導師,那真是給折磨得死去活來,很多年都無法畢業。 我剛進入博士專案時,就已得到前人告誡,在校園裡遇上其他中國同學,若也是博士生,初次見面,輕易不要起問:“你已來幾年了?”或“你還有多久畢業?”因為這可能會觸及到對方的痛處,引起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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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實是學術生命線

在上文中,商學院副院長提到,仲裁決定將不利於徐寧,那還是為她的學期報告之事。這在美國人來看,是違背了學術誠實(Academic Honesty)的精神。美國大學非常強調學術上的誠實,而且是把剽竊和抄襲(Plagiarism)看成是學術上的犯罪,不少人為此栽了跟頭。 在我讀博士的第三年,國際商業專業新進了一個臺灣學生——小陳,高高瘦瘦的,戴著一副厚片眼鏡,嘴唇也厚厚的,看起來很忠厚的樣子。他是自費留學生,來攻讀科學碩士學位。他剛到時,就向我詢問學校情況,我也很樂意幫助他。但因為大家都是學生,忙於學習,平時見面機會也不多。碩士學習一般只需要兩年時間,很快他就要畢業了。可是,就在最後的學期,他卻碰到了巨大的麻煩。 在賓州大學,科學碩士的學位有二種結束方式:或是完成一篇碩士論文,或是加修額外課程和完成一學期報告,小陳選擇了第二種,因為學期報告不需要答辯,可以更快完成。他趕著完成學業後回去,因為留學美國對一般的臺灣學生來說也是昂貴的,而且小陳的父親正病危,他是獨子,在家庭中責任重大。

但學期報告也要有指導教授,小陳找了國際金融教授泊薩當他指導教授。後來小陳卻幾次向我訴說泊薩的不公平。他的學期報告是評估美國杜邦公司在臺灣投資專案的環境影響。泊薩教授對此沒興趣,而是要小陳去搜集臺灣股市的資料,並做資料的分析。在一次討論中,小陳爭辯,這與他的論題沒有直接關係。泊薩教授沉下了臉,說:你既要我當指導教授,就得這麼去做。 小陳心中不服,覺得自己是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