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是充氣裝置。所有這些避險機制及時啟動,最後的結果是,雖然布什政府
這個“司機”開錯路線幾乎翻車,車裡的美國人民受到驚嚇,最後還是有驚無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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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媒體在報道政府的這些“醜聞”時,可以說是爭先恐後。04年初阿布監獄醜聞最先的
報道者中,有美國
CBS電視臺的“新聞
60分”節目,《紐約客》雜誌也進行了長篇報道。
之後美國各個媒體掀起了聲討美國政府的熱潮,04年起,《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
等詳細報道了監獄裡的審訊技術以及關押犯的悲慘狀態,並呼籲政府儘早關閉關塔那摩監獄。
《時代》週刊乾脆發表了幾十頁的卡塔米審訊日誌。
與此同時,各個民間的人權組織也開始積極行動,捍衛“敵人的權利”。其中最著名的是紐約
的“人權觀察”,它對關塔那摩的囚犯狀況做長期的跟蹤調查,推出了系統的調查報告。“憲
法權利中心”這個組織不但給卡塔米這樣的人提供律師幫助,而且協助受害者積極參與對美
國政府相關人員的起訴。與關塔那摩相關的書籍、音樂、話劇、電視片、遊行示威紛紛出現,
高校、教會、電臺、電視臺對關塔那摩的討論層出不窮,批評的聲音佔絕對優勢。
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立法機關開始有了反應。“反虐俘”最著名的代表,是共和黨參議員約
翰·麥克凱。他說,“為了贏得這場反恐戰爭,我們不僅僅需要軍事上的勝利,而且需要價值
觀念上的勝利,虐俘讓我們在價值觀念上損失重大”。2005年
10月,參議院以壓倒優勢通
過反對虐俘的法案,“禁止對戰俘使用殘酷的、不人道的和汙辱性的審訊手段”。壓力之下,
布什政府於
12月簽署同意了這個法案,以示“美國政府反對虐待,尊重國際法規”。
司法的力量同樣不可忽視。從
03年開始,美國最高法院就開始接手相關訴訟。04年判決
關塔那摩在押犯有權透過程式挑戰他們的被關押狀態。2006年
6月,最高法院判決關塔那
摩在押犯確係日內瓦協議的保護範圍,同時還判決,政府不能另設行政軍事委員會來審判犯
人,審判必須透過常規法庭或者軍事法庭,再次限制了行政力量對司法力量的干涉。
其實,即使是布什政府,也從來沒有公開提倡過“虐俘”。要知道最早開始啟動調查阿布監獄
虐俘行為的,是軍方自己,而不是來自外界的壓力。對某些溫和的“刑訊逼供”,布什政府可
能曾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是後來,隨著各種社會壓力的增強,他們不得不一再站出
來表態反對“虐俘”。事實上,布什政府也的確有為難之處。一方面要從準恐怖分子嘴裡“榨”
出有用資訊,另一方面還要對他們
“和顏悅色”。如果另一次
911發生,需要負責的可不是
《紐約時報》或者“人權觀察”,而是美國政府。可能令某些官員想不通的是,對卡塔米這樣
的“準恐怖分子”大聲放音樂都被指責為“虐俘”,與此同時,某些伊斯蘭極端組織正在砍下象
博格這樣無辜美國人的頭顱。
然而,正如麥克凱所說:“我們是比我們的敵人更好的人”。文明社會必須用更高的標準來要
求自己。在這個標準下,阿布監獄的
17個虐俘者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其中有兩個美國士兵,
甚至被判處了
10年和
3年的徒刑。美國駐伊的總指揮官桑切斯也稱,是阿布監獄醜聞導致
他“被迫退休”。與此同時,關塔那摩的囚犯正在一批批地被釋放,就是卡塔米,據國防部的
最新訊息說,由於他曾經經受的“虐待”,美國很可能無法起訴他。甚至相反,一些被釋放的
關塔那摩囚犯,開始反過來尋求起訴美國政府中的相關人員。
固然,關塔那摩的陰影仍然沒有完全清除,美國社會仍然在為“敵人的權利”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