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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部分

每當這種時候,父親和爸爸的臉上,都會帶著很好看的笑容,我覺得,看著他們的笑容,我也會很開心!

我想,這,大概就是親情了吧!

每次看到爸爸幫我給身上的傷擦藥的時候,心疼的表情,就覺得很滿足。

蘭斯叔叔是我們家裡身手最好的人,所以父親和爸爸都很放心地讓我跟他學習,從我四歲的時候就開始了。

本來普利斯叔叔說,如果需要的話我可以去他們家裡學習的,但是爸爸死活都不同意,好像父親也不太贊同這樣的建議,再加上家裡還有蘭斯叔叔,我也得以留在家裡學習。

可是,蘭斯叔叔是一個在這些事情上面很嚴肅的人,他不會因為我是父親和爸爸唯一的孩子而有所保留,甚至是放水。他對我的要求,比父親還要嚴格一些。因此,每天我的身上都會有新添的傷痕。

爸爸說,男子漢有傷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等到我練得很厲害的時候,就不會再輕易受傷了。就算是遇到很危險的狀況,也不會輕易受傷。

蘭斯叔叔曾經說過,父親和爸爸在年輕的時候,就遇上過很危險的狀況,差一點丟掉性命。

我想,那是因為父親和爸爸身手不夠好的原因嗎?

應該不是吧!我親眼看過父親和爸爸教訓人的場面,他們是很厲害的人,這一點我很確定。

蘭斯叔叔說,不是他們不夠厲害,而是因為他們疏忽了。他要求我,無論何時都要保持警惕心,絕對不可以放鬆。他甚至經常在我睡覺的時候站在我床邊嚇唬我,剛開始的時候我很害怕,覺得深夜站在我床邊的他,好像電視裡的鬼!

時間長了,也就習慣了,因為如果我不能察覺到他的存在,他就會揍我。我不會因此而討厭他,我知道,他是為了我好。

我覺得好累啊!但是再累,我也要堅持下去。

等到開學之前,賽爾叔叔和蘭斯叔叔的那對雙胞胎也會回來了。

他們會跟我一起,去艾斯特中學上學,跟我同年級,同班,同宿舍。

父親要求我住校,不讓我在家裡住。

爸爸本來不同意,白叔叔和小蓁舅舅也說,要就近照顧我,就像白叔叔以前照顧念書的爸爸一樣。

父親不同意,他說我必須要離開家,去接觸外面的世界,要跟同學相處,還要學習很多的東西,所以,住校勢在必行。

不過他答應爸爸,讓我每週末都可以回家。也就是說每週我在學校裡住五天,在家裡住兩天,爸爸就同意了。

其實我知道,父親是對我不滿意了,才會要我去住校的。

因為我喜歡跟爸爸一起睡,喜歡爸爸抱著我的感覺,跟他在一起我就會非常開心。可是父親就很不高興。

他經常要爸爸放開我,讓我獨立。要是爸爸的心情好,他就會拎著我的領子把我扔出他們的房間,當著我的面很用力地關上房門。

我常常在想,要是我能把那扇該死的門踹開,那該有多好啊!

可是我知道,我做不到,所以只能低落地走開。

現在父親好不容易逮到機會了,他當然會很開心地一腳把我踢出去,那樣我就不能經常跟爸爸一起睡覺,他也不會再因為我打擾到他而生氣了。

住校嘛,有什麼大不了,我不怕!

儘管爸爸告訴我了,跟我同班的同學,都會比我大很多,我會是最小的一個,但是那又有什麼關係呢?

對我來說,無所謂!

不是還有賽爾叔叔和蘭斯叔叔的雙胞胎跟我一起嗎?他們會陪著我,就像蘭斯叔叔以前陪著爸爸一起唸書的時候一樣。

我們可是三個人呢!

學校專門準備了一間套房給我們三個人住,嚴格說起來,也會是一個單獨的空間,除了沒有我全部的家人以外,跟在家裡也沒有太大的區別。

再說了,爸爸早就教過我,能自己做的事情就自己做,我相信我可以做得很好!

我會自己洗一些很小件的衣服,也會操作洗衣機,我會自己收拾房間,整理衣櫥,雖然現在的我只會這些,但是以後,我會慢慢地學習更多的東西,並且盡力做到最好。

爸爸叮囑我,到了學校不可以因為同學某方面的條件不如我,就看不起別人,不能欺負同學。但要是有人欺負我,也沒必要忍耐,只要欺負回去就好了。

我不擔心會有人欺負我,因為我跟爸爸一樣,不是很能吃虧的個性。當然,父親更是一個不願意吃虧的人,我是他們的孩子,這很正常,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