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我這輩子做的最大一件叛逆的事就是不顧他的反對強行退役。”她突然嘴角一翹,露出一絲意味不明的狡黠笑容,“也許能更叛逆些。你為什麼會喜歡我?”
刁無手沉默了片刻,並沒有直接回答,“我的父母給我的印象就是一雙鞋。我們那兒窮,小孩子都是不穿鞋的。你也許會問三歲的小孩記得什麼,可我就是記得那天,他們給我穿上了一雙鞋,我很高興,都捨不得下地。可是穿鞋子不過是為了抬高我的身價,三百塊,我就值這麼多。可惜啊,買我的不是人販子,那混蛋專門控制一群兒童乞討來賺錢。從此之後再無一件好衣再無一頓飽飯,如果討不到足夠數量的錢還得捱打。知道我為什麼長不高嗎?因為人一長大就不可憐了,乞討的錢自然會少。那混蛋天天晚上讓我們背大石塊。當然,”她自嘲地笑笑,“我還不是最慘的,有的直接殘了。再怎麼壓石塊人還是要長大的,討不到錢就只能去偷。別說,我在這方面還真有天分,一來二去我居然真成大師了。”她自豪地看著自己的手,“這是我全身上下最滿意的部位了。”
儘管過往被刁無手一語帶過,但秦初雪也明白這其中的心酸,她心裡一片悲涼,剛想開口安慰,又聽刁無手哀哀地說:“我和很多女人上過床,但我只交過一個女朋友。她大我三歲,我們從小在一起乞討,都是她護著我。”她下意識摸摸臉,“大部分人都厭惡我的長相,其實我很高興我長得醜,因為長得醜才能平平安安長大。那個混蛋,我們這群小孩中稍有姿色的他都不放過,”她滿臉猙獰眼神怨毒,“小時候那混蛋侮辱她,我也只能在一旁眼睜睜看著。那時我就暗暗發誓總有一天會殺了他。”她聲音裡沒有一絲恐懼,平靜地說:“你不會去告發我吧。沒了那混蛋,總以為日子會好了。可惜我倆的好日子只有短短的半年。她有一天突然不辭而別只留下一封信,說是看到我就想起以前的日子,她受不了要去尋找新生活。”她極力擠出一個笑容,“失戀失得都與眾不同。那天我無意間看見你盡心盡力解救乞討的孩子,唉,我居然就動心了。”
“以前沒有警察解救過你們?”秦初雪不信地問。
“當然有,解救了好幾回。遣返回家交給當地民政局就不管了。我父母根本不來見我,還和警察說他們養不活我,就是讓那混蛋帶我出去混口飯,就因為這樣那混蛋警察也拿他沒轍,次數多了民政局的人也不管了。再後來警察也煩了,而且政策有規定我們這種有父母的也不能送福利院,最後也就沒人管了。”刁無手是調侃著說這話的,“你老盯著我不放,是不是早對我有意思?”身處困境,兩人的狀態倒輕鬆起來。
秦初雪本來聽得難過,這下又有些嗔怨,“我的錢包裡有我媽的照片,是我最喜歡的一張。”
“對不起。對了,包圓不是有辦法讓人腦袋裡的畫像顯現嗎,你可以回想你媽的畫面,我用DV拍下來。”刁無手急切地表示。
秦初雪莞爾一笑,“包圓?她那個半吊子,我可不敢相信。”不知為什麼她這會兒一點不害怕,“你怎麼知道開門的密碼?”
刁無手得意地說:“用耳辨音。我聽他開過二次。我還有很多絕活呢。”
秦初雪拉過她的手反覆地看,語氣透出一絲心疼,“吃過很多苦吧。我聽說為了練指力小偷會在開水裡夾肥皂,真的嗎?”
刁無手臉色暗了下來,這個話題顯然觸痛了她。秦初雪心裡一陣愧疚,莫名的有些憐惜,不知為什麼突然衝動地說,“如果這次我們能活著出去,就試著交往一下吧。”
刁無手眼神陡然亮了,“也不知官三包圓她們來沒來?”
官三和包圓早到了,一接到求救資訊兩人就匆匆趕到,在外面碰見了準備硬闖的李少異和成東,四人決定兵分兩路搜尋。此時的“君臨”夜總會在李少異和包圓的眼裡已經是被黑乎乎的血腥煞氣團團圍住,完全不見任何活物,四人進來的是很輕鬆。進去後屍氣撲鼻,李少異心知不妙叮囑大家小心。官三和包圓這兩個土包子早被裡面奢華的場景給驚呆,不耐煩地擺擺手。李少異知道她們倆不會有事,索性也不多言領著成東自行去尋人。
官三和包圓的眼睛都不夠用了,瞧著這個稀罕瞧著那個少見。“酒,這麼多。茅臺、五糧液、還有好多洋酒,包圓,快來看。”官三那個激動啊,差點就要撲上去。包道姑跟著大叫,“銀子銀子,刀叉都是銀的。”其實這裡更值錢的還有紅木或花梨木的傢俱、牆上的名家字畫等等,只是這二位就和那位故宮竊賊一樣,眼睛只盯著金銀吃喝之物。
兩人的眼睛金光大盛。官三可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