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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沒有發現任何有用的線索,那縣令自然也就無法再做什麼,只能在安慰了那個孩子之後,將人送回家去。

然而,上天卻總是喜歡在人毫無防備的時候,安排一些猝不及防的巧遇。

就比如,牽著那個孩子往家中走的縣令,以及,帶著吳安順朝買主家裡去的李常。

“那個縣令對我說:只要你說‘是’,我就把他給抓起來。”即便到現在,吳安順也能清晰地回想起,那雙看著自己的眼睛裡,寫著的信賴。

——只要他說一個字,面前的人就會把那些總是讓他們捱打捱餓的人給關進監牢,就能把他們解救出去。

他甚至在腦子裡回憶了一遍前往其他人所在的地方的道路,想著到時候該怎樣把官差帶到那裡去。

但是最終,他卻只是緩緩地搖了搖頭,按照李常的心意,說出了他想聽的那句話:“這是我的叔叔。”

無論回憶多少次,吳安順都想不起來,自己當時究竟在想些什麼,又為什麼要說出那樣的話來。唯有那個孩子當時那雙在瞬間黯淡下去的眼睛,清晰地刻在他的了腦中。

“大概我那時候的做法讓他滿意了,”吳安順垂著眼,看著杯子裡浮沉的茶葉梗,唇邊的笑容帶著一抹顯而易見的嘲諷,“最後他把我給留了下來,將另一個和我年紀差不多的小孩送了過去。”

再然後,他就日日被李常帶在身邊,成了被看好的“下一任”頭目。

說句實話,只要乖乖聽話,不逆了李常的意思,吳安順的日子,甚至比一些富貴人家的少爺,還要好過得多——尤其是有那樣一群日日捱打受餓的同齡人在邊上做對比的時候。

哪怕知道不應該,但他的心裡,確實油然而生過一股優越感。

“既然日子過得這麼舒坦,”抬眼朝吳安順看了一眼,厲南燭的唇角略微翹起,“又為什麼要做出這樣的事情來?”

要知道,吳安順將那被稱為“老三”的人放倒的時候,可不知道他們已經在暗中佈置好了一切,更不可能打著以此來抵消以往的過錯的主意——除非他真的是天上的神仙下凡,有著未卜先知的能力。

但如果真的是天上的神仙,又怎麼可能幫著李常他們,做出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來?

似是早就料到了厲南燭會問出這樣的問題,吳安順自嘲似的扯了扯嘴角:“當然是因為……沒有人願意當狗啊。”

所以,哪怕只是看到了一絲觸不可及的光芒,也想要拼儘自己的全力,往前踏上一步。

作者有話要說: 前兩天有點事,沒時間碼字,抱歉了qwq

第162章

吳安順終究是沒能保下一條性命; 一個孩子在去牢中“探望”他的時候,用雙手生生地把他給掐死了。等獄卒趕到的時候,人早就沒有了聲息,只留下一個七八歲的男孩; 伏在地上失聲痛哭。

想來吳安順本就有心赴死,否則獄卒不可能一點動靜都沒有聽到; 梗見不到任何掙扎反抗的痕跡。

可惜的是; 從那個情緒失控的孩子的口中; 他們沒能問出事情的緣由來。

差人簡單地將吳安順安葬; 又將後續的事務都交給從朝廷派來的官員之後; 顧臨安和厲南燭便不再停留,動身離開了。

他們在這個地方耽擱的時間,著實是有些多了。但即便如此; 他們也無法將確保能夠將那些孩子; 都送回到他們父母的手中。

畢竟並不是所有的孩子; 都如虎子他們一樣; 能夠清楚地說明自己家鄉的所在,以及家中人的情況的。

此次的事情有顧臨安插手,那些官員還會花費心思去打聽這些孩子的訊息; 但若是沒有顧臨安在呢?

似這樣的事情,天底下定然不可能只有這樣一件,可最讓人感到無可奈何的是,哪怕最後官府拿下了柺子,卻無處可以安置那些重獲自由的孩子。到最後; 這些人的命運,不外乎是流落街頭,艱難謀生。

真要比較起來,甚至不能說究竟哪一種生活對他們來說,要更加悽慘。

相應的解決的法子自然是有,只是那樣一來,必然會觸動朝中不少人的利益,哪怕顧臨安以國君的身份施壓,可律令頒佈下去,究竟能否落到實處,卻仍是未知數。

御朝到底不比周朝,天子號令一出,天下莫敢不從,顧臨安所需要考慮與制衡的東西,比起厲南燭來,要多了太多。

輕輕地嘆了口氣,顧臨安轉過頭,往厲南燭看過去,卻有些驚訝地發現,對方正出神地望著前方,不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