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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動了一圈,任可歌發現門沒鎖。她一推門,就看見任可欣已經洗好澡,正坐在沙發上,抱著一桶哈根達斯一邊吃著一邊看電視。

“姐姐,你回來了呀。”任可欣的目光從電視機裡的娛樂節目轉到她身上。她晃晃手裡的雪糕說:“這是我坑哥哥買的。我給你買了你喜歡的草莓口味,已經放在冰箱裡了。”

“好,我知道了。”

任可歌換上拖鞋,把鑰匙往鞋架上的小鐵盒一方。她走過客廳,直接回房。從房間裡拿了一套衣服,就往衛生間走。

她扭開水龍頭,從花灑中流出來的水從冷到熱直接沖刷在她白皙的肌膚上。時間一久,面板上被衝出了一片淡淡的粉紅色。但她依舊維持著站立的姿勢,甚至連轉身都沒有,任由熱水弄溼她的頭髮,滑過她的臉。

一切都怪唐垣森太莫名其妙了!任可歌如此安慰著自己。

她緩緩的蹲下身,雙手環抱住自己的膝蓋,形成一個圓,以一個最能讓自己安心的姿態保護自己。

都是因為他!現在連你自己也在胡思亂想!

作者有話要說: 女主角這個蠢貨

只要踏出這一步其他的都由唐先森走過來就好啦

CHAPTER。17 。。。

早在任可歌回國前沒多久,她就和出版社簽訂了一本漫畫合約。故事是由國內一著名網路小說改編,而她的任務就是將文字變成漫畫的形式出版。由於在回國之後幾乎都在玩,而且還有各種的事情需要處理。眼見截稿期快要到了,任可歌真的是恨不得將一天掰成四十八甚至是六十四個小時來用。

或許是心底裡莫名有了一種想要逃避的情緒,她現在實在是很需要這份忙得天昏地暗的感覺來充實自己。當她把所有草稿都畫好,準備修改和勾線。一個星期加起來還睡不到二十四個小時的她,手邊擺滿了各種飲料,無論是肉體還是靈魂都快達到了極限。

就在任可欣揹著書包準備去上學的時候。她路過任可歌的房間,見裡面還亮著燈,以為她是忘記關燈睡覺。可當她躡手躡腳的推開門,卻沒想到會見到任可歌蜷縮著背脊,盤腿坐在電腦椅上。她把頭髮隨意梳成了一個花苞的形狀,劉海用一字夾夾在頭頂。她鼻樑上戴著一副最平庸的黑框眼鏡,手裡握著壓感筆,對著螢幕一勾一畫的。

“姐姐!你居然還在畫畫?!”

“是、是啊。我都快要來不及了。”她一張嘴說話,聲音嘶啞得可以媲美男人。

“那你也不能不睡覺啊!”任可欣衝過去就搶了她的筆。然後將她從椅子上趕了下來,逼她躺在床上。“你快睡!待會我會給梅姨留紙條。要是她來了之後沒看見你在睡覺,我就要她打電話告訴哥哥!讓哥哥來對付你!”

任可歌眼睜睜的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任由妹妹給自己蓋好被子。就算肉體已經疲憊不堪,甚至渾身都在隱隱發抖。但她的腦袋還是一直想著漫畫接下來要畫的畫面,簡直一刻都停不下來。

她閤眼,打算閉目養神。聽到任可欣關門的聲音之後,她抱著被子在床上翻滾了很久,在嘗試了無數個姿勢之後,她任命般的接受了自己無法入睡這個事實。一坐起身,她想在梅姨來家裡打掃之前偷偷繼續畫。可腦袋卻天旋地轉,她眼前一黑,不得不重新躺回床上休息。

伸手在被窩裡翻找著手機,任可歌點開螢幕。發現有無數個未接電話,還有好幾十條未看的簡訊。手指飛速在螢幕上滑過,未接來電人的名字大部分都是她家責編的暱稱。

而唐垣森的名字恰好夾雜在其中。

時間是從三天前開始。他每天都分別在三個不同的時間段裡給她打電話。她一整個星期都處於趕稿的地獄中,不得不把手機調成靜音,所以他的電話都全部都錯過了。她點開了資訊,在螢幕上滑了兩次才翻到他的名字。

簡訊的內容說是八號來接她去吃飯,見一下他的相親物件,約定的時間是晚上七點半,他會在六點左右到她家樓下接她。

任可歌抬起頭,遠遠的看了一眼放在電腦桌上的檯曆。

臥槽!今天不就是八號了嗎?!

她點開手機裡面的照相功能,將鏡頭從後鏡切換成前鏡。雖然前鏡的畫素不高,甚至還有一堆的亮點。但出現在螢幕內的,確實是一張黯啞無光,萬分憔悴的臉。因為熬夜過頭,她臉上還冒起了好幾顆痘痘。

這樣要她怎麼見人?

任可歌一咬牙,忍住陣陣暈眩。去刷了牙,用洗面奶洗了把臉。然後拉開抽屜,在裡面拿了一片面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