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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每次到幼兒園參加政治學習,最後總結的時候,都會引經據典,博證旁引,即有說服力,又有鼓動性。母親原來只曉得他作戰勇敢,身經百戰,沒想到還有一肚子墨水,後來母親才知道,其實父親小時候只上過一年半學,斗大的字識不了一籮筐,只不過虛心好學,文化水平才有了很大提高。

由於師政治部和幼兒園的關係非常密切,所以每到星期天,老師們就會三五成群地來到師部駐地來逛商店,說起來師部駐地也不過是個只有上千人的村子,一條百十米的主街道,兩邊有七八傢俬人開的小買部,雖然大傢什麼也不買,但對於長時間遠離城市的姑娘們來說,這已經是最大的精神享受,逛到中午,便逼著父親領著到小鎮唯一的一家小飯店去“共產”,這恐怕是大家這一天最歡樂的時刻了,而父親從來都是笑哈哈地答應著,每一次都吃的父親囊中羞澀,口袋朝天,大家方才大呼過癮,飯罷就盼著下一個星期天的早點到來。

說起來人與人之間的緣分真是千奇百怪,母親說:之所以看上我父親,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看到我父親請客大方,從不遲疑。平時遇到有困難的同志,總是二話不說,掏出身上所以的錢就塞到戰友手中。母親的許多女同事對我父親的評價是:可以是個好領導,好大哥,好朋友,但不能成為個好丈夫,因為就他那個扶危濟貧的脾氣,有多少家底也不夠折騰的。惟有母親慧眼識英雄,她認為,這恰恰是父親性格中最閃光最優秀的一面。母親說,平時把錢財看得輕,關鍵時候才有可能為革命事業貢獻所有的一切

這一認識成為我母親和父親未來幾十年患難與共的思想基礎,也為母親後來“不會過日子”埋下了伏筆。

母親和父親戀愛關係的最終確定是父親首先提出來的。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行伍出身只念過一年半書的父親,並沒有象一般軍事幹部那樣直通通的命令式求愛,而是採用了寫信這種最文明的方式委婉地向母親傳遞了愛慕之意。

我後來對父親給母親寫的第一封情書表示出了強烈的興趣和好奇。在我的再三追問下,母親微微一笑說:“其實那封信寫的也很簡單;開頭一本正經地稱耀華同志;然後簡單介紹了他苦大仇深的的家庭概況;接著就直截了當地問我母親是否願意與他相互幫助;一同革命到底?如果願意;下星期天中午十二點;在鎮上小飯店請我吃飯;最後是此致敬禮!”

我反覆揣摩父親這封信的文體結構,越琢磨越感到這封信寫的實在是妙。寫信本身就表明了他尊重知識分子,願意學習文化的姿態。去掉姓氏不稱“餘主任”僅稱“耀華”,說明希望兩人關係比一般同志更親近一些,後面又緊跟“同志”二字,則是表白此信並無強人所難之意。介紹自己家庭情況,無疑就是告訴母親他歷史清白,根紅苗正,為母親提供瞭解選擇的機會。至於是否願意一同相互幫助,革命到底,更是步步為營,環環緊逼。這裡面可以理解為兩層意思,一是是否願意建立夫妻伴侶關係,二是是否願意建立同志戰友關係,如果母親去吃這頓飯,進一步說,可以理解為預設了和父親建立戀愛關係;如果母親不去吃這頓飯,退一步講,就意味著不願意和父親一同革命。不和一個根紅苗正的軍事指揮員一同革命,那豈不是要走向革命的反面的嗎?父親知道母親歷盡千辛萬苦才參加革命,無論如何不會答應走向革命反面的。因此,不管母親同意也罷,反對也罷,這頓飯是一定要去吃的。吃了這頓飯,那可就上船容易下船難了。

於是,父親這個大字不識一籮筐的武夫,運籌帷幄,決勝千里,調動了他行伍歷史中所有可以借鑑的典範戰例,將軍事指揮藝術高超地運用到戀愛之中,一封寥寥幾百字的書信,即表達了真摯強烈的求愛意願,又融會貫通了進可攻;退可守的軍事戰略思想,可以說,從戰役打響之初,父親就已經立於不敗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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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結婚

那天父親換了身新軍裝,香皂洗的臉,小分頭梳的賊亮,早早就信心百倍地在小飯店等候。中午時分,母親果然按期赴約了,只不過不是一人而來,而是蜂湧而至。母親自然也看穿了我父親在信中耍的鬼把戲,心想,你不是下了套,怕我不來“革命”嗎?那我就帶領著幼兒園的全體部下一同前來“革命”,將你“共產”到底。

父親一看傻了眼,但很快就領會了母親是用意。那天他興奮異常,熱情高漲,唯一感到尷尬的是,沒有想到情況有變,戰備物質準備不足,身上帶的錢不夠付帳了,最後還是有備而來的母親為他解決了困難。這一天午飯,大家吃的十分盡興,都覺得父親比任何一次請客都要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