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讓我救她。她那樣哀求我,痛哭著,求我把她從這無邊無際的痛苦裡救出來。而我沒有。我只是,在她即將放棄的時候,拉了她一把,把她推到這個糜爛奢華的舞臺上,讓她繼續踩在刀尖上跳舞,讓她活在無盡的黑暗中。我總以為,我可以幫助別人,我可以拯救別人,我總以為,我幫他們一把,是為他們好,就像我把charlie介紹給尹奚,就像我把程可介紹給vcent,就像我買下這個莊園,求關永平用齊楚當主角,讓他帶資進組,再給他寫了那個聶行秋的劇本。我照顧肖航,我跟凌藍秋說,你有資格擁有純粹的愛情,我們最終都可以幸福圓滿,這娛樂圈並不是那麼壞的地方。但是我錯了。我錯得離譜。-我躺在黑暗裡,天上滿天的星星,紅塵眾生,滿天神佛,我們不過是人海中最普通的一個,十年百年之後,一切都將過去,錯了的,對了的,都是一輩子。一輩子,又有多長呢。哪有那樣圓滿的故事,哪有這樣圓滿的結局。所謂的圓滿,應該停在一切還沒來得及開始的時候,停在那個雪天,我和齊楚都還沒來得及喜歡上對方的時候。那時候,凌藍秋還沒死,程可還沒從學校畢業,趙黎還沒有那麼喜歡我,肖航還是很聽話的孩子。那時候的我還不知道,我們都不能放手,因為一放手,就會被時間的洪流衝開,互相在對方的生命裡死去。那天,我陪著齊楚唱完晚場,最後一班公交車剛剛駛離站牌,我們提著他的吉他和我的筆記本,在雪天裡,追著公交車跑,街道兩邊燈光昏黃,雪花毫不辟易地落下來,最後我們都跌倒在雪地裡,笑得喘不過氣來。也是在那天,我和他一起在雪地裡大笑,看著他的眼睛,我想:我怎麼會不喜歡這個人呢,我會喜歡他一輩子,用盡所有方法,都要陪在他身邊。不管發生什麼事,都絕不要放棄他。我要這輩子都陪在這個人的身邊,因為只要看著他笑得像個孩子,我就這樣開心。那時的我們,還有無數的未來,還有無數個七年,每一天都是新的一天,在廉價的出租房裡醒來,可以看著他練琴,和他聊著天,可以陪著他去演出,等到我們追上回家的十二點的公車,就又是新的一天。然而。最後我們都敗給了時間。作者有話要說:明戀到這裡,就是真的完結了。凌藍秋家的渣男,肉,還有趙黎和其他一些七七八八的,都會放到番外裡。嗯,明戀太費心力了,我要回去寫溫馨文了。實體書很快就會有訊息的,因為海報早就做好了。要買的好好攢錢吧。改天再寫後記,今天寫太多字了。其實明戀真的是很認真在寫,就比如昨天那樣喝茶的點,幾乎每章都會有,不算伏筆,只是寫的時候花了一點心思而已。就好像我在裡面,齊楚問肖林景莫延的生日,是因為肖林要選在景莫延生日的時候辭職。就好像大叔其實早就見過尹奚取掉眼鏡的樣子。但是寫著寫著,就發現太過現實,所以沒辦法給他們一個好的結局。不說了,吃飯去。 塗遙的番外華天大廈,向來是s城的地標性建築之一,尤其是那整片面對著外灘風景的扇形玻璃幕牆,更是常常出現在與s城有關的旅遊宣傳片中。華天的十一樓,是整棟大樓的首腦所在,自從華天的影視公司從香港內遷到s城,十一樓就一直是華天老總的辦公室,無論是以前代聶源管理公司的尹奚,還是如今自己掌權的聶源。站在明亮的落地窗前,只要隨意一瞥,就能把這城市最繁華的車水馬龍收入眼中。手邊是價值百萬的珍貴沉香木盆景,辦公室裡陳設的是富貴大氣的紫檀傢俱,連牆上掛的畫,也是明清文人的寫意山水。呆在這個地方,難免讓人有點睥睨這座城市的感慨。此刻,站在這個落地窗前的,卻是這個城市最炙手可熱的新星。&ldo;如果你只是想要個負責的經紀人,我隨時可以安排個新的……&rdo;說話的,是坐在紫檀太師椅上的中年人,畢竟是聶家家主,再怎麼為了自己縱容的晚輩放低姿態,還是讓人有一種&ldo;賞賜&rdo;的錯覺。塗遙轉過了身。他最像塗嬌嬌的,並不是輪廓,而是眉宇之間那股遊戲人間的神態,看什麼都是懶懶的、審視的,似乎這世界上沒有東西能被他看進眼睛裡。表情越輕浮,姿態越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