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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但這件事並沒有到此為止。3月10日,我接到帕特·格雷打來的緊急電話。他說有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不得不見我。幾分鐘之後,他出現在我的辦公室。差不多六英尺的個頭,留著很短的頭髮,還有一張飽經風霜的臉,他看上去像二戰時任潛艇指揮官的那副模樣。他直奔主題,向我簡要說明了新近的鼓譟聲浪。然後交給我一個大的馬尼拉信封,說道:“迪塔·比爾德的備忘錄原件在裡面。司法委員會從傑克·安德森那裡找到它,我們需要知道其真偽。我想讓聯邦調查局實驗室鑑定其鍵入方式,檢查紙張上的水印和確定是否有塗擦痕跡。”

“我們能辦到。”我向他保證。

“我們不希望對那份備忘錄進行任何裁剪。”他囑咐道。

“行,”我回道,“但那可能會對我們的試驗造成限制。”

“我能理解,但我們一定不能讓檔案有任何改變。”他堅持說。

我表示同意,徵得局長的同意之後,就將檔案透過專差送給實驗室。不到一個小時,格雷的辦公室打來電話,要求立刻將那份備忘錄送回。驚訝的伊凡·康拉德找回備忘錄並將它送還給格雷。康拉德隨後告訴我,技術人員已經給備忘錄拍過照,這可讓他們鑑定所用打字機的大致構造和型號。3月11日,我將那些情況通知了格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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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門”前奏(2)

四天後,格雷在電話中再次告訴我,他將把比爾德的備忘錄連同布里特·休姆打出的六頁筆記送回來。休姆是傑克·安德森的採訪記者,曾採訪過比爾德。格雷想讓實驗室在不得有任何改變的情況下對備忘錄和筆記進行分析。

“格雷先生,”我說道,“我相信你是知道的,不瞭解該打字機的情況,不知道列印比對樣本,我們能做的將非常有限。”

“我知道,我知道,”格雷回道,“但我頂多只能提供這些。告訴他們盡力而為吧。”

檔案再次轉交給實驗室,但格雷辦公室又一次打來電話,要求將備忘錄緊急送還。這種來來回回讓我很是心煩,但我還是將話傳給了滿腹牢騷的康拉德。

“看看,馬克,”他說道,“這樣限制使用備忘錄,又沒有比對材料,除了比爾德的備忘錄和休姆的筆記不是在同一臺機子上打出來的外,我們沒有什麼可以告訴別人的。”

次日,格雷又給我打來電話。他正要將比爾德簽名的影印件送給我,因為她否認備忘錄上的簽名是她寫的。我很是惱火,我告訴格雷,“你是要我們用影印件與影印件做比對,而這不可能取得任何明確的結論。”

“無論如何請把它們比對一下。”他堅持道。

康拉德適時地給我打來電話,告訴我實驗室無法取得明確的結論,我希望這會結束這場遊戲。但我錯了。二十四小時之後,白宮律師約翰·迪安給我打來電話。他說經ITT聘請的私人檔案鑑別人員鑑定,有三組檔案是用比爾德備忘錄所用的打字機打出來的,但列印時間有所差異,起止範圍在1971年6月2日到1972年2月18日之間。根據迪安的說法,ITT的專家得出結論,比爾德備忘錄是在1972年1月打出來的,而不是它所註明的1971年6月25日,最終證明該備忘錄是偽造的。他希望ITT的鑑定結果能得到證實,並說他會把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保留的備忘錄原件拿來送給我,同時送來的還有從華盛頓ITT辦公室拿來的打字樣本。但他不允許在檢驗時對紙張、墨水之類的東西採用化學分析。和以前一樣,康拉德又使出渾身解數幹開了。

3月17日,比爾德發表了一份宣告,該宣告由她的律師和參議院共和黨領袖休·斯科特同時對外公佈。其部分內容為:“我沒有炮製(備忘錄),也不可能……我沒有做過令我的家人蒙羞的事情,而我——在某種意義上,整個美國政府——都是殘酷欺詐的受害者。”與此相對應的是傑克·安德森的證詞,安德森稱,在他公佈備忘錄之前,他的助手布里特·休姆已和比爾德一起逐行過目,她確認了其真實性。

3月18日星期六上午九時整,我給約翰·迪安打去電話,告訴他聯邦調查局的分析結果有了極具說服力的推斷,儘管還不算是明確的結論,即比爾德備忘錄就在它所註明的日期或在該日期的前後列印出來的。迪安聽起來很不高興,爭論說在沒有明確結論的情況下,聯邦調查局實驗室應當修正自己的分析結果,以免與ITT的分析發生衝突。我告訴迪安這完全不可能。當他意識到我不會如他所願地“改變立場”時,他就要求我與胡佛商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