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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於兵所。周公受禾東土,魯天子之命。初,管、蔡畔周,周公討之,三年而畢定,故初作大誥,次作微子之命,次歸禾,次嘉禾,次康誥、酒誥、梓材,其事在周公之篇。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長,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

成王在豐,使召公復營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復卜申視,卒營築,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里均。”作召誥、洛誥。成王既遷殷遺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無佚。召公為保,周公為師,東伐淮夷,殘奄,遷其君薄姑。成王自奄歸,在宗周,作多方。既絀殷命,襲淮夷,歸在豐,作周官。興正禮樂,度制於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成王既伐東夷,息慎來賀,王賜榮伯作賄息慎之命。

成王將崩,懼太子釗之不任,乃命召公、畢公率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成王既崩,二公率諸侯,以太子釗見於先王廟,申告以文王、武王之所以為王業之不易,務在節儉,毋多欲,以篤信臨之,作顧命。太子釗遂立,是為康王。康王即位,遍告諸侯,宣告以文武之業以申之,作康誥。故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錯四十餘年不用。康王命作策畢公分居里,成周郊,作畢命。

康王卒,子昭王瑕立。昭王之時,王道微缺